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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登上皇位不久,他有个侄子倚仗皇势在街上欺负民女苏小娥。有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见到一大堆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看不过去,便路见不平,把皇侄的木棍打落在地。皇侄大发雷霆,遂令隨从们动武。
在打斗过程中,一隨从持剑想刺杀大汉,由于大汉机敏避开,却刺到皇侄身上,皇侄当场毙命。皇侄的家人知道后便把大汉告到官府,大汉被定处死刑。脱险的苏小娥得知后,决定到衙门伸冤昭雪。但衙门戒备森严,怎么办呢?于是,小娥和妹妹持一小鼓、一小锣到衙门门前猛击,并连声高喊"冤枉!"弄得这件事情满京城的人都知道,之后传到了刘邦耳里,于是他下令亲自审理案件,弄清事情的真相后,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大汉终于洗刷了冤屈,无罪释放。
苏小娥击鼓鸣冤这一举动给刘邦一个启示,为使百姓告状,他特下圣旨,命各级官署大门必须各置一鼓一钟,并规定钟鼓一响,官必上堂,藉以显示便民、德政。就这样,击鼓鸣冤之制,一直流传了两千余年,直至清末。
(选自3月16日<老年文摘>文史博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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