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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号时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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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08: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不久一场关于呼号时机的争论,由于陷入几个人之间的口水战,使得别人无法插嘴。但是问题没有解决。由于这是一个每一场、每一个裁判都会面临的问题,所以大家必须有统一的认识,才能使球场和谐。
所以我把呼号时机讨论里听到的各种观点罗列如下,请众多网友发表看法。
1,呼号要在场上球停之后才可以。
2,裁判判断三无,球未停,可以呼号。(可以,是指不呼,等停再呼也没错)
3,裁判判断三无,球未停,必须呼号。 (必须,是指不呼,等停再呼就是错了)
4,最后阶段,界外球进场,必须击球后立即呼号。

请把你的观点和你做裁判时的判罚方法分开说明,
请把你的观点和你见到的球场上裁判的判罚方法分开说明,
还请尽可能分析规则条文来说话。(如有直接引用就说明问题的条文,那么也不会有此争论.)
发表于 2015-6-6 15: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号时机的把控是一个裁判员临场执裁最直接、最公开的裁判水平和能力表现之一。
我认为根据规则和裁判法,出现无撞击、无得分、无出界的情况下,裁判员依旧按照始终如一的节奏来呼号,就是最符合裁判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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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0: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提出的这个题目的确值得讨论一下,通过几年打球的感觉,认为影响门球的速度和运动量的原因有三,其中裁判用时多就是之一.比赛场上似乎裁判和满场叫的教练更夺人眼球.但文中说的‘裁判判断三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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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12: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丰羊 发表于 2015-6-5 10:37
先生提出的这个题目的确值得讨论一下,通过几年打球的感觉,认为影响门球的速度和运动量的原因有三,其中裁判 ...

谢谢参加讨论。
规则里说:“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我把他简称“三无”。三无决定了呼叫时机。
规则虽然这样规定了,但是大家对这句话的理解仍有不同:
一种认为,   只有球停下,才能判断已经出现“三无” ,才能呼叫下一号。
另一种认为,只要裁判员认定已经“三无”不等球停, 就可以(或应当)呼叫下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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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5: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呼号要在场上球停之后才可以”
不一定,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理由:因为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所以严格说“呼号要在击球权结束之后才可以”,什么时候呼号,不是以球是否停稳为依据,而是以击球权结束为依据。比如,1号击球员准备击球过二门,球未过二门,此时,球的速度肯定不会出界,二门后也无他球,不存在撞击他球的可能,何时才能呼2号呢?如果我是裁判我会在球超过二门球门线延长线,确定球没过二门后就呼号,因为这时1号击球员的击球权已经结束。同样情况,如果球的速度较快,二门后还有他球存在,虽然球未过二门,但,1号球仍有撞击他球或出界的可能,此时,就要等待球撞击或出界后(击球权结束)再呼下一号。
二、“裁判判断三无,球未停,可以呼号。(可以,是指不呼,等停再呼也没错)”
同意楼主观点。
理由同上,即“呼号要在击球权结束之后才可以”。如果裁判员能够判断“三无”(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就可以呼号,如果裁判无法判断球是否“三无”那就等到能确定时,即球停稳后再呼号。我执裁时就坚持这一原则。
三、“最后阶段,界外球进场,必须击球后立即呼号”
不同意此观点。

理由:裁判员要坚持“前后节奏一致”,如果界外球进场一直都是这样执行的那么最后阶段也同样这样执行,否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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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6: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美猴王的观点,只要裁判员确定了运动员结束击球权后即可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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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20: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猴王 发表于 2015-6-5 15:32
一、“呼号要在场上球停之后才可以”
不一定,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理由:因为规则规定“击球员击球 ...

    同意老师的观点。击球权结束后(判断"三无"后)才可呼号。但要撑握好时机,即被呼击球员击球时,"三无"的球基本停止。我执裁时按此法呼号。对双方一致、前后一致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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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06: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难倒了很多资深网友,看来说出你对规则如何理解也是很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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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08: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5-6-6 08:49 编辑

《  也谈及时呼号》
                                  ——泰虎
门球比赛中,“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这是《2011裁判法》对执裁人员提出的要求。
三个“及时”中,唯有“及时呼号”的时机难以掌控。针对这一问题,门球网站上有过热烈探讨,其意见分歧较大。
第一种意见:比赛的所有过程,当击球员击球(包括击界外球)后,都要等场内各个球静止才能呼号。规则或裁判法中没有条文规定球不停稳就可以呼号。
第二种意见: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即告结束,如果产生过门、撞击,那是产生续击权的问题。击界外球进场时,击球员击球后,因为击球权立即结束,应马上呼号。至于产生碰撞界内球或是再出界等情形,那是裁判员处理的问题,与击球者无关。
第三种意见:裁判员判定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此时依据不同情况可以在球未停稳时呼号。但一定要把握好时机,即呼号后击球员走到自球前,场内球停稳。
泰虎认为:
第一种意见是属于“缓慢呼号”。“缓慢呼号”给原本属于慢节奏的门球运动雪上加霜,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比赛的观赏性。
例如,②球进一门,擦撞接应的⑩球时擦空,奔向四角空白区(不会出界),如果一直等待该球停稳才能够呼叫待过一门的3号。这种比赛场面是非常难耐的。
第二种意见是属于“提前呼号”。 “提前呼号”既违背规则规定,又会因为“提前”给比赛场面造成混乱,或是影响下一号击球员的击球意向,被提出质疑,进而引发赛场上的“纠纷”。举例如下:
例一:④球在一门附近,⑤球是在三门零号位的界外球。主裁呼叫“4号”,当4号击球员向三门前的⑥、⑧球处刚一击球,承担乙裁任务的主裁认为是接应球,所以就转身呼叫“5号”。当⑤球进场接应二门前的⑦球时,④球却缓慢的撞击了⑧球,结果主裁又慌忙去把⑤球拿出界外复位。
例二:裁判员呼叫“2号”。击球员从三角击②球到三门后,意欲为三门前的④球造摆门后双杆球。2号击球员刚一击球,裁判员立即呼叫“3号”,引发红方教练员质疑。因为界外的③球必须待②球停稳后才能确定去向:有双杆,就地压线;无双杆,则接应⑤球。
第三种意见属于及时呼号。其前提是上一号击球员的击球权结束时,其做法是场内球虽未停稳但裁判员能够确切判定球的最终结果(包括不影响下一号击球员的击球意向)时,可以呼叫下一号。把握这样的“度”非常重要。
及时呼号可以加快比赛节奏,减少裁判员用时,既能激发比赛的紧张激烈气氛,增强门球比赛的观赏性,又能做到公正、准确执裁,避免产生矛盾,确保比赛的和谐圆满。
例一:二角的界外球进场到四角落位,并不影响下一号击球员击球意向,也不会产生碰撞界内球或再次出界的情形,裁判员根据击球力度和方向,在进场球尚未停稳时就可以呼叫下一球号。
例二:比赛临近结束,优胜方采用拖时战术,故意让进场的界外球碰撞界内球,面对这种情形,裁判员要先宣报“犯规”,接着呼叫下一号,最后再处理犯规球。这种先呼号后处理犯规时机的把控,其目的是不让优胜方因为故意犯规而获利,确保比赛的客观公正。
门球规则和裁判法对“呼号”的时机虽然没有严格界定,但是,裁判员须在深刻理解门球运动规律的基础上,依据门球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来把握好呼号的时机,减少裁判员用时,使门球比赛更加紧张、激烈、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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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13:3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美猴王 于 2015-6-6 13:36 编辑

击球员击球后,出现”三无“,在球未停止之前,该击球员仍有可能获得续击权,如此时呼下一号,场内就同时有了两个击球员了,如何解释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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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16: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美猴王 发表于 2015-6-6 13:31
击球员击球后,出现”三无“,在球未停止之前,该击球员仍有可能获得续击权,如此时呼下一号,场内就同时有 ...

我来尝试回答老弟的问题。
老弟的原题是:
本帖最后由 美猴王 于 2015-6-6 13:36 编辑


击球员击球后,出现”三无“,在球未停止之前,该击球员仍有可能获得续击权,如此时呼下一号,场内就同时有了两个击球员了,如何解释这个问题。
当裁判员呼叫了下一号击球员时,先前的击球员身份已经不是场上的击球员了,他的场上行为都是无效的。
裁判员只有认定了三无情况准确无误时,才能呼叫下一号!当有三无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况出现不确定时,裁判都不能呼下一号。
如因特殊情况出现(如风吹、地面不平变向、人为、‘天意’等),裁判员已经呼叫了下一号时,可以及时的喊停或稍等,并向喊过号的球员示意,待处理结束后,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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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20: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不久一场关于呼号时机的争论,由于陷入几个人之间的口水战,使得别人无法插嘴。但是问题没有解决。由于这是一个每一场、每一个裁判都会面临的问题,所以大家必须有统一的认识,才能使球场和谐。
所以我把呼号时机讨论里听到的各种观点罗列如下,请众多网友发表看法。
1,呼号要在场上球停之后才可以。
2,裁判判断三无,球未停,可以呼号。(可以,是指不呼,等停再呼也没错)
3,裁判判断三无,球未停,必须呼号。 (必须,是指不呼,等停再呼就是错了)
4,最后阶段,界外球进场,必须击球后立即呼号。


       这个问题,本已无讨论的价值,我本不想参与。但楼主针对的主要对象之一是我,我不得不再说说这已毫无讨论价值的问题。
        一、所谓的“几个人之间的口水战,使得别人无法插嘴”,此说有违事实。争论的并不是呼号时机问题,而争论的是楼主等人提出的“球停稳才能呼号”的依据问题,“球停稳才能呼号”的论点,楼主等人在规则与裁判法中是找不到任何依据的。所谓“使得别人无法插嘴”,真的吗?不是,谁也封不住别人的嘴。有很多网友回帖,只是不合楼主的意,则视而不见!
       二、所谓“所以大家必须有统一的认识,才能使球场和谐”。难道多年来的门球运动,因呼号时机问题,导致球场不和谐吗?让大家评论吧。
       三、楼主罗列的四大讨论“观点”之四“4,最后阶段,界外球进场,必须击球后立即呼号”。——此观点纯属无知,不知楼主引用此观点的依据出自哪里、楼主能明说吗?要么是我的观点,要么就是楼主自己的观点。如果说是我硒都门球的观点,请你拿出证据,公布于网上。如无证据,就是楼主不负责任的无中生有、有意中伤。
       四、中国30年的门球运动,我已参加了打球10多年,裁判工作10多年。关于呼号时机,我是心中有数的,不在此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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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08: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参与讨论。特别感谢泰虎老师详尽的用例子说明问题的回答。
       关于呼号时机,我看了诸位的意见后,先说明我的观点如下,对每个人的观点发表意见待后续。

     1, 呼叫时机是最常见的问题,每一场比赛,要遇到5,6十次,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规则决不能“两可”,(指  可以在球停之前呼号,也可以停下来再呼号)。也不能在这个问题上“考验裁判的水平”。规则不能允许裁判员因水平不同有不同做法。所以,要么在球停之前必须呼号,要么在球停之后呼号。两可的规定,不仅在各种球类里没有,就是在门球规则里也是没有例子的。而且两可的规定在执行中必然会变成一可。因为按两可论者的观点,推迟到球停稳之后呼叫也没有错。既如此裁判何必冒风险去做虽能表现自己水平,但是可能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2,裁判员执裁,要以事实为依据,规则为准绳,这个我想大家没有不同意见。 事实是什么? 就是赛场已经发生的事,绝对不是“以裁判员判断为依据” 。所以,规则说的无撞击、无过门、无出界,只有等球停下才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才能宣判。另外, 如果可以以判断为准,那么,当球速很快,明显要出界,是不是也可以立即呼叫下一号?这样,在规则的“无出界”之后就还要加上 “或肯定出界” 才对?

       3,球未停就宣判,虽然大部分时间没有大事,但是仍有几个问题,一,万一出现撞击 不是更耽误事吗? 二,球未停就呼号,新上场的击球员要根据球的位置决定如何打,这样就是裁判员无故剥夺了他的 2到3秒思考时间,公平吗?三,如果下一号动作快,场上两合法移动球相撞怎么办?
这方面引起的问题举例,请看泰虎老师的8#帖。

       4,有人认为裁判员要尽量减少裁判员用时 ,这没有错,但是球还在滚动,能算裁判员用时吗?
        有人认为要加速比赛进程,所以要提前(球停稳前)呼叫。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是类似的加速机会很多,为什么规则没采用?  例如:撞击后,他球已停稳,为什么不让击球员立即捡拾他球?  闪击后,为什么不让立刻续击? 这两处加速比赛的效果比提前呼叫 机会还多、效果还好,规则为什么不采用?  我想,主张提前呼叫的网友也会说,怕万一有变嘛。 是的, 击球员可能判断有误,那么,负有“加速比赛进程任务”和“善于判断球的动向”的裁判,为什么不能示意击球员提前动作呢?   所以加速比赛说,在制定规则时肯定考虑了,但是综考虑后,还是没有写入规则。

       5, 还有网友说,裁判员呼号速度要前后一致,这种说法和及时呼号的要求是矛盾的。试问前面慢了,后面可以纠正吗?纠正,速度就不一致了。不纠正就是不及时了。裁判怎样做才对啊?事实上,规则根本没有提到裁判要前后速度一致的问题。规则的精神是要减少裁判用时,而球在滚动的时间根本不是裁判用时,裁判员在球停下立即呼号,就是“及时”, 没有有比及时更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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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09: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诸位老师的跟帖,我本人不作任何评论,只把自己几年来参加比赛执裁的几点体会罗列如下,现在反观来看,还并没有出现过失误:
      1、整场比赛节奏基本保持了前后一致,快慢一致;
      2、在击球员击球后自球仍在场内移动的,在基本确认其“三无”(无碰撞、无过门、无出界)后即开始呼叫下一号(特别说明:如下一号击球员认为须等上一号移动球停稳再决定击球的,予以认可,不算超时。这一点还没有出现双方有任何的不同意见);
      3、对界外球进场,一般等其进场移动1-2秒后即开始呼叫下一号,如出现碰撞了界内静止球,呼号仍然有效,同时处理碰撞局面(该复位的复位,该拿出界外的拿出界外)。
      以上只是我对关于“呼号时机问题”的一点个人执裁体会,强调一点的是,这么多年来,还没有出现过双方队员对我的执裁风格或者执裁方式有过争执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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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21: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4,最后阶段,界外球进场,必须击球后立即呼号。


       楼主的上列观点4,我将前段争论帖再看了一遍,没有其他网友有此观点。只有我有此观点,但我的此观点是有前提的,我的前提是“当界外球拖时10秒才击球时,击球后可立即呼号”,我的此观点针对的是故意拖时到10秒才击球这一特殊情况。楼主是极力反对此观点的。不难看出,楼主所列“4,最后阶段,界外球进场,必须击球后立即呼号”的观点,故意抛开我的前提,断章取义,以达到混淆是非的目的,其用意是十分明显的!原因是我不该反对楼主等人“球停稳才能呼号”这一毫无规则根据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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