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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帖 有 感
近两天天冷无事便上网浏览、学习网帖。看到有“关于不允许跨省组队”,内容……不详的网帖。不仅使我联想到以往许多的不允许,现在都变成了允许。这其中是不是展示有一定的规律?
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作不允许随便变动。即使有极特殊情况,也只能通过组织,办理合法手续后才能调动。
以前户籍管理则更严。户籍、户籍人员变更,需经历公安派出所严格法定审查、核实、批准以后,才能办理合法变更手续。
以前运动员想流动,本单位不管有没有理由、就是不放,那么运动员也只能屈从、绝对没辙。
……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以前这些被天底下善良人民视为真理的工作惯例,逐渐得到彻底改变。
农民工不仅可以进城,而且可以买房变成城里人。现在执行有区别的城里人、党的政策正逐步使他们变成真正的城里人。
这才真正体现出:人人平等!
纵观体育界:旧的为国争光传统理念严重束缚了运动员手脚。
运动员、不!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爱国!这并不错。
在你有能力时,都应该报效祖国。报效祖国的方式虽然有多种多样,当然能够留在祖国直接效力那当然是最好。现在出国学习、深造。学成以后、曲线救国的道路也越来越平坦。即使有出国学习、出国定居、出国选择终身效力,来追寻、展示个人的人身价值也不是一件错事。
任何一位运动员都有最佳成长期。在这关键时期,运动员成长如果受到条件的限制;发生不愉快、出现分歧;人才济济时受到压抑、不被重用;甚至受到歧视、刁难……。
出现以上现象,运动员到底应该怎么办?
现在国际上出现普遍的跳槽现象,就是解决这个怎么办的最好尝试。
跳槽只所以能够成为现在社会上普遍现象,是有其一定的内在规律。
跳槽、肯定具有一定积极的社会作用!频繁跳槽、也引起了社会普遍的担心与警觉。于是乎、聘用者对于跳槽者,明智签订最短合同使用期,以及相关的权利与义务来进行互相有效约束。
这是目前社会上允许跳槽、合法接纳跳槽,行之有效、较为规范的通用合同文本形式。已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门球运动将会何去何从?我们持观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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