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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发展靠什么? 再谈郑 炜现象 写在年终总结前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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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13: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四 于 2013-12-15 15:01 编辑

门球发展靠什么?再谈郑 炜现象
                  写在年终总结前之四
    在正式行文之前,我把2009年围绕郑  炜球王争霸赛的那场辩论,我当时在华奥星空门球论坛上发的两个帖子找了出来,与大家一起回顾那段在中国门球界发生的事情。


    还是两手抓好——评《门球之苑》09四期卷首语
(2009-10-13 15:56:58)[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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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门球之苑》第四期(8月15日出版)的卷首语是本刊执行出版人甘 霖的文章,题目叫“规范管理是发展的前提”。文章介绍了中国门协新班子的重要工作思路之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并把它提高到中国门球发展前提的高度。为此,还专门以湖南某县(屈原故乡)农历正月十五龙舟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例,佐证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特意指出,这次龙舟赛是民间举办的,言外之意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如果没有今年门球论坛的613事件(暂且这样称呼),谁也不会对此文有什么其他想法。但联系到这个613,作者的矛头所指就非常清楚了。
    我非常赞成中国门协对门球运动进行规范管理,也非常盼望中国门球尽快走向规范化的轨道,因为这才是一条正道、一条光明的康庄大道。但事态的发展又让我产生了几个疑惑。
    首先,“前提”这两个字不是随便就可以提的?如果非要用着两个字,我的看法,促进门球的发展才是前提。离开了门球发展,一切都是空话、废话。就如小平讲的,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才是检验一切的是非标准。
    二、门球要发展,必须两手抓。一是放开搞活,二是加强管理。两手都不能丢,两手都要硬。
    三、对民间赛事的功过要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对民间赛事的发展要有一个正确的引导。
    中国门球民间赛事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它对中国门球发展的正面作用无可替代,也就决定它在中国门球发展史上一定会有一席之地。因此,放任不管不对,简单封杀更错。
    我盼望着中国门协的领导能两手都抓好,两手都硬起来。


     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看郑 炜现象的必然
(2009-09-16 15:27:49)[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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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数三届球王赛,尽管主办方都冠以某某地方政府的头衔,但具体运作者是郑炜和他创办的文化公司。可见,这个赛事一开始就是民办性质的。自门球80年代传入中国以来,民办赛事搞得如此规模,竞技水平如此之高,影响如此之大,还属首次。特别是它的资金筹集及运作模式,包括奖金数额之巨,都带有市场和商业化运作的明显特点。这无疑给中国门球界增添了一大亮色和活力,也无疑使中国门球界产生了一些震动。因此,从它一诞生,就在中国门球界引起了不大不小的争论。但随着球王赛越办越好,特别是不少门球界大牌选手的参与和王牌裁判的加入,赛事越来越规范,支持者也越来越多。郑炜本人可能也有点自我膨胀,于是提出了月赛等主张,响应者众多。看此趋势,大有燎原之势。也就是在此时,中国门协换届,新一届领导对郑炜的球王赛喊了停。
    中国门协新一届领导的举动,让许多门球人大惑不解。我想,既然中国门协这样做,肯定理由很多,包括规范门球赛事,保证门球安全等,无可非议。但我对他们处理此事的态度难以苟同,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深层次的思考,很自然地把这件事与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联系了起来。
    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历史,目前门球界发生的一切,似乎就是当时情景的回放。这种联想似乎有点武断,但有几点是明白的:一、郑炜现象是中国门球发展的历史必然,只是郑炜这个小子挑了这个头。二、门球赛事的多元化有其社会的基础和社会的需要,因此它一定会产生并一定有其拥护者,一纸封杀令是解决不了的,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三、以历史为鉴,正确对待中国门球的郑炜现象,是目前摆在新一届中国门球领导面前的一道考题。答好了,会推动中国门球健康发展,答砸了,受损失的还是中国的门球事业。当然,这道题也需要郑炜回答。但愿他能答个满分,不辜负门球人的期望!
    历史是公正无情的!




    2009年中国门协换届,古桥任秘书长。对新一届中国门协我们充满期待,没有想到新上任的秘书长竟然来了这么一下。时间已过去4年多,那段历史早已翻过去了,郑 炜的球王争霸赛不仅没有被封杀,反而越办越好,声势越来越大。看来可以对那场辩论做结论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从中国门协以后的表现看,他们并没有认真总结教训,关于中国门球如何发展的争论并没有结束。
    前一段,中国门球网总版主狂人发帖《民间赛事知多少》,动员大家加以总结。从回帖看,除了郑 炜 的球王争霸赛,全国的民间赛事不仅规模大,且特色突出,花样翻新。最突出的是有很多改革和创新的亮点,连2011规则的得分不封顶、取消角度球双杆等改革,民间赛事早已首先尝试。
    现在完全可以这样讲:民间赛事已经成为中国门球的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不仅规模不可小觑,创新更是走在前面。从郑炜处得知,我国首个门球俱乐部联赛将于2014年4月在重庆江津举行。尽管这只是门球世界俱乐部内部的赛事,随着全国各地门球俱乐部的不断出现,说不定在不远的将来,带有一点职业联赛性质的全国门球俱乐部联赛也会闪亮登场。
    实践证明,全民和集体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两条腿走路,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历史必然。同样,中国门球也必须两条腿走路,因为这最符合中国国情。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8 金钱 +20 票数 +2 收起 理由
州河和风 + 18 + 20
夕韵风采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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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13: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刻!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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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16: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践岀真知,改革促发展,创新办赛事,活力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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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16: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条腿走路,越走越宽;
门球要创新,才发展!{: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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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15 16: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民义,总结过去。少些排挤,多点作为!门球前景,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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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20: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践证明,全民和集体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两条腿走路,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历史必然。同样,中国门球也必须两条腿走路,因为这最符合中国国情。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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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21: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中国门协封杀郑炜的门球王争霸赛已成历史。
     而球王争霸赛却越办越好!看来门球的活力在民间!
   为 “郑炜现象”喝彩!“郑炜现象”万岁!企吩中国门球俱乐部联赛早日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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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0: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民义,总结过去。少些排挤,多点作为!门球前景 实践证明,全民和集体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两条腿走路,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历史必然。同样,中国门球也必须两条腿走路,因为这最符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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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6: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炜 于 2013-12-16 17:21 编辑
明白人不说话 发表于 2013-12-16 15:56
看得有点糊涂,不明白啥意思呢?据我所知:郑伟,很早以前,是门球之苑的编辑,后来被辞退,齐欣接替。再然 ...


    又一个不敢用真名现身的跳梁小丑!

   我告诉你:

              本人2004年入职《体育博览》杂志社,任编辑、记者;
               2005年调入《门球之苑》这个部门(本社内正常工作调动)。
              2007年《门球之苑》杂志外包给行健文化公司(当时郑充负责),本人还在《体育博览》杂志社任职,调任《老年体育》杂志的主编工作。
             2012年,本人负责《武魂》杂志的执行主编工作(《武魂》杂志由北京市武术院划归《体育博览》杂志主办);
             2013年至今,本人负责《搏击》杂志的执行主编工作。

          请你搞明白:《门球之苑》是由某文化公司承包《体育博览》杂志社的期刊。我们社把《门球之苑》外包出去了! 你顶多算是承包商养的一条哈巴狗而已!

      另外再告诉你一件事:本人现在与《体育博览》杂志社没有任何关系了,已经完全出来经营自己的公司了。本人经营公司遵纪守法,身正不怕影斜,狂犬吠日无损于太阳的光辉,你有本事就现原形说话。

       本人经过五年的打拼,目前已拥有三家公司:

       1、北京春青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打字、复印;专业承包;销售体育用品。


      2、北京共创和谐国际门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打字、复印;销售体育用品。

     3、北京红高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舞台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礼仪服务;摄影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文化体育用品(音像制品除外)、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

  



点评

哪家公司注册说明能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啊。这三家公司好像都没有哎!  发表于 2013-12-1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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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6: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如何发展,大家应该各舒己见,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不要相互伤人。网络是一个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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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6: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人不说话 发表于 2013-12-16 16:53
我再是跳梁小丑,也是你叔叔辈的,怎么和长辈说话呢?傻孩子。

我是你爹,你个不孝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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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6: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3-12-16 17:04 编辑
明白人不说话 发表于 2013-12-16 16:54
请问:郑大主编:你现在隶属哪个社啊?

现在受聘于山西省报刊社《搏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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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7: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提醒一句:本网站欢迎大家就门球发展发表意见,意见不同不要紧,不得在网上急疲赖脸的,淡定,有理不在声高,诋毁对方的话不可轻易出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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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8: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郑炜 发表于 2013-12-16 16:57
我是你爹,你个不孝顺的儿子!

这属于什么帖子呢?难道骂人的帖子在中国门球网实行的是二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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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8: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3-12-16 22:42 编辑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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