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3-9-6 11: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9-6 10:04 
现在规则规定的犯规条款太“少”了,大家都动动脑子,想办法多发掘几条,凑上100条就好了。
楼主设想的情 ...
哈哈,军旗老师真幽默!我看也是十年九不遇的情况,再说,按照推理也不该“犯规”啊。咱就说闪击反弹回来的球与自球接触一事吧,100场比赛也不会出现啊,如果在脚下与自球接触,那就更难了,是谁来判定接触?裁判员能够看见吗?击球员抬脚稍微反方向抹一点,那就更不会有接触想象了!还有撞击后,自球与多个球接触,恐怕也是十年九不遇吧!规则费了那么多的笔墨来叙述,值得吗!我们现在就是按照规则的精神,来解释那些没有直接条纹的问题,大家认可也就可以了。还是尽量不要牵强与“犯规”挂钩吧。什么违反“行为顺序”了,我认为都是牵强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