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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6 15: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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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8-16 22:44 编辑
pcj13212891988 发表于 2013-8-16 03:35 
能否请烨鹤老师评论
哈哈!
你之所以感到冤屈完全是因为你打球资历太浅,并且根本不不懂门球规则所致。要知道,信任裁判,服从裁判,裁判永远正确,是门球规则和裁判法,还有什么仲裁条例的正确规定,也是门球人必须的修养。要认识到唯有给了裁判这样的无法无天的权力,球场才能永远太平,门球才能发展。
我过去也对此规定有微词,最近经过语音室“问答题”栏目几位老师和绝多数友的指正,已经认识到问题。他们的境界的确都比我高。
对裁判有最后决定权的规定,足球是最坚定的,这使得马拉多纳有了“上帝之手”,为马拉多纳增加了很多英雄色彩。但是查网上也有一些足球赛会的规程里,错误的规定可以申诉,我想假以时日,他们会纠正过来。
其他运动项目,如桥牌,蓝、排、羽、乒、对于裁判员的最后决定权有的闪烁其词,有的认定规则有关(指不是稍纵即逝的现象而是如某球能不能临时移开之类问题)是可申诉的问题。有的规定了申诉要交钱,对了退钱,错了不退,也有的规定裁判长任何时候可以撤换裁判员。总之他们都没有象门球规则那样支持裁判,显然都不大正确,相信他们也会有改过的一天。所以我们今天在这样的规定下打门球应当是门球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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