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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光学

建议:制定《中国门球裁判员志愿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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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0: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老师的建议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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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07: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是什么?简单的话说就是良心!有良心的门球人都是能说出有良心的话!感谢有良心的门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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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7: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可以,不要说人“冷血动物”。
楼主说要制定《中国门球裁判员志愿者条例》,无非是要鼓励门球裁判员志愿者,要古桥出面给以表彰。但是楼主不知道当前很多赛会中国门协并不承认,很多赛会没有钱请中国门协的官方代表参加,这样的赛会里的志愿者,中国门协能也能给以鼓励吗?
现在中国门球网的赛事有几个经过中国门协认可的,有几个向中国门协交过费的?让他们来表彰,可能吗?
看来你也没有看懂硒都门球的帖子。中国门球人不要指望中国门协能办什么事!你越搭理他他越矫情!

点评

说错了,就改!不过言归正券:古桥也想,他要人帮助!《6。13》是怎么出现的吗?原因是什么你又知道吗?只要你回想前几年古桥刚上台时和召开全国的门球秘书长会,中国门协主席秘书长缺席!都缺席!  发表于 2013-8-12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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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07: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8-11 18:58
看不懂我的帖子吗?
中国门球网的门协的赛会有几个中国门协的干部到场了,认可了?那里的大批志愿者不应 ...

烨鹤先生:你的话并非要人看懂或理解的。什么原因,自己知道!解释以上的帖吧!什么“中国门球网的门协的赛会”,还有“那里的大批志愿者不应当的到鼓励吗?
    你的话 不合中国的《语法》!对吗?错了吗?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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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7: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IMG_327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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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07: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的“门球志愿者”是当代《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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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8: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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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9: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不过言归正券”什么意思啊!
把个别错字挑出来,就可以免去对全文意思的讨论,这样做有意思吗?

点评

这个“卷”字,用意在于正正当当的按规办,告别东扯西拉。回到本意上去。好了,你说我错,我就错,你说我是“李xx案的当事人”也好,法院会判明白的。哈哈,有你在场,方向非歪!  发表于 2013-8-1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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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20: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3-8-12 20:44 编辑

       
         
  回复9#帖:
        志愿者,一度让全国的网友确认为《最可爱的人》,
多么豪迈的声音呼出了中国门球的希望!此时此刻,又让人回忆起 某某大赛场上缺少裁判员,某某比赛场地上只有一名裁判员,相比之下,中国的门球裁判员队伍正在壮大而又出现如此让人难以置信的情况
   提议:制定《
中国门球裁判员志愿者条例》统一
规范,全国各地的门球裁判员志愿者的标准,准则,义务和权利。
         决定:在每次大赛后要对参赛的门球志愿者进行评比表彰,发给中国门球协会主席或秘书长亲手签发的荣誉证书!
  
(请大家想一想,几十人同时出现在全国性的赛场上,有时还是骑自行车去的,比赛顺利实现了,不但没有辛劳费,给个名誉不过分吧!)
   
为了门球的发展,为了发展的门球!

      我的意思是,你的愿望是好的,但要实现是非常困难的,理由如下:
     1,你给谁提建议,是给中国门协吗,你没有说。从官网几年的实践看,中门协是不会理采的。
     2,如果你给中国门球网提建议,中门网好像没有制定《章程》或《条例》的权力,即便中门网能制定
《章程》或《条例》,但中门网是没有权力要求中门协颁发荣誉证书的,这荣誉证书只能由中门网颁发。
     3,如你所说,“门球志愿者
本身就是自发的”,则我认为自发者,一般是不愿受约束者,如果制定了一个《章程》或《条例》使自发者受到约束,可能会起反作用(可能是我瞎想)。
     

点评

说得对,但是不是所有人能理解!  发表于 2013-8-1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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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21: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有创意.规范行为,促进门球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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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仅仅是一块砖!玉要你出货!  发表于 2013-8-13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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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06: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建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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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小波又犯傻了!怎么又在复制别人的?快快删除,要不爷爷不和你玩了!听话!  发表于 2013-8-1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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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07: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8-13 10:44 编辑

可能会起反作用(可能是我瞎想)。此话有理!
  要看到,在中国门球的大赛中,的确缺裁判员的现象不断出现,让主办方无可奈何,让参赛者无能为力,让观众摇头晃脑,让机灵者钻了空子。蛮好的一个活动,让参赛者高兴而来,扫兴而去!多寒心!
  再说,中国门协也该换届了,下届谁任门协秘书长?有可能还在争论之中!
  因为,中国门协与中国老协绝缘不同!一个办赛带钱来,而另一个要带钱走!
  话到此处,又想起了《6。13》结果怎样,几年后,结果告诉了《中国门球网》的网友们:是执反面意见的网友正确(老弓版主能证实)!
  由此,上列的建议,不论哪家接受,对中国门球只有益无害!网友们呼吁吧!
  谢谢,硒都门球老师和烨鹤先生的提醒!

点评

其实,中国门球界绝对不缺裁判员,仅国家级、国际级估计也有200人左右,国家一级者不计其数。从网上看,凡中国门协主办的赛事,每次大赛一般也就抽调10来人矣,担任正、副总裁判长和裁判组长,其他裁判员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3 20:10
几年来,还真没有认真注意中国门协的“创收”业绩!不过,总认为,什么“报批”什么“申报”什么“上交”之类的,只是《政策》!正因是政策下面才会有对策即 政策=对策。话又说回来,一次比赛又能收多少钱哟?其   发表于 2013-8-13 10:43
"中国门协也该换届了,下届谁任门协秘书长?有可能还在争论之中!"我看不出社体中心会把创收主将换掉。  发表于 2013-8-13 09:44
一块砖也是金砖!更是玉-金玉良言呦!  发表于 2013-8-1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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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0: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3-8-13 07:19
可能会起反作用(可能是我瞎想)。此话有理!
  要看到,在中国门球的大赛中,的确缺裁判员的现象不断出现 ...

回烨(叶)鹤先生的话:
   几年来,还真没有认真注意中国门协的“创收”业绩!不过,总认为,什么“报批”什么“申报”什么“上交”之类的,只是《政策》!正因是政策下面才会有对策即   政策=对策。话又说回来,一次比赛又能收多少钱哟?其实,门球在整个“中心”管辖的项目中算不了什么!在《强国梦》中也只占那么一小点(500万的真假他们最清楚了),所以,没啥!
   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奋斗,非一日之功!所以,小门球没什么!
   现在,作为一个门球人,齐心协力为门球又有什么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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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11: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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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20: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3-8-13 07:19
可能会起反作用(可能是我瞎想)。此话有理!
  要看到,在中国门球的大赛中,的确缺裁判员的现象不断出现 ...


        其实,中国门球界绝对不缺裁判员,仅国家级、国际级估计也有200人左右,国家一级者不计其数。从网上看,凡中国门协主办的赛事,每次大赛一般也就抽调10来人矣,担任正、副总裁判长和裁判组长,其他裁判员以当地为主加上随队者。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办赛者的支出。
        裁判志愿者的出现,是好事吗?我看是好事,又不一定是好事:
        1,说是好事,志愿者特别是为民办赛事方、为了门球作无私奉献,精神可佳,为经济不发达地区办赛方减轻了负担。
        2,说不一定是好事,志愿者为某些收了钱应该给予裁判员报酬的办赛方,减少了应该开支的费用,让某些办赛方相对增加了“收入”,用志愿者的劳动换得不当“得利”。这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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