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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3: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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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胜利的哥 于 2013-8-10 13:42 编辑
3号球撞击了4、6号两个球,在边线附近停稳。3球和4球接触,4球和6球接触,实际6球和3球没接触,形似假三角。击球员申请确认,裁判员答应了。击球员踩3,4球,移开6球,将4球闪出界外,又捡起6球闪出界外,击自球接5球,动作很快。当6号球员提出疑意时,裁判员已呼叫了4号,4号进场。(裁判员认为球和球连接呢,不移开怎么闪)。裁判员这样判对吗?应该怎么判?
请看规则是怎么说的:门球竞赛规则(2011)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二、闪击规程 (三)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应先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图10)。
例:自球与A、B两个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
“的哥”试回答:根据题意,3号球撞击4、6号球后相互接触,击球员申请裁判确认是对的,这里面有个关键问题是裁判确认3号球和4号球接触,3号球和6号球接触没有?如果裁判只判定3号和4号球接触,没有判定3号球和6号球接触,那么击球员先移开6号球时就犯规了,因为6号球没有和自球3号接触,判罚结果是自球拿出界外、6号球复位,呼叫4号队员进场。
话又回来说:如果裁判确认6号球和3号球接触,那后面击球员处理情况就属正常。请看原题:3球和4球接触,4球和6球接触,实际6球和3球没接触,形似假三角。所以在这里说裁判确认是什么情况是很重要的。
注明:第一次发帖不正确现在改正。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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