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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统一要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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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0: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华夏一人 于 2013-7-12 20:01 编辑

    这样的统一要不得!
    昨天(7月10日)在2882455语音室,就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门球比赛中出现(老生常谈)的问题“闪击阶段,用单脚踩住自球,放他球与自球贴靠后,在没有拿起他球的情况下,抬脚改踩是否犯规”。讨论异常激烈,有说不犯规的,有说犯规的。
   说不犯规的,理由是规则中没有写明:没有拿起他球的情况下,抬脚改踩是犯规。没有写明就是不犯规。
   说犯规的,理由是规则中写明“(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闪击过程中允许的动作不犯规,没允许的动作就是犯规。
    本人认为语音室是面向全国球友的场所,讨论规则就事论事可以针锋相对、据理力争。不能强求别人服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更不能用我刚刚与某某专家通电了,某某专家说“规则中没有写明犯规的就不犯规”。并要求大家统一认识,今后就按照某某专家说来办。
    这样的统一要不得!
    语音室可以讨论、可以争辩。但语音室不是法庭不能决定谁错谁对,更不能因某某专家说了,就按专家说的判。以免误导全国球友 。   
    这样的统一要不得!

点评

这样的讨论好,可各舒已经己见,有提高的。  发表于 2013-7-12 08:06
支持!  发表于 2013-7-11 20:14
这样的统一要不得!  发表于 2013-7-1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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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10 票数 +2 收起 理由
中山明 + 2
豁然清晰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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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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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0: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夏一人老师说得好!语音室是交流.交换.沟通.探讨.理论.理解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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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0: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夏一人说的对,支持, 这样的统一要不得,不能谁说统一就统一,以免误导全国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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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使的支持,一定要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3-7-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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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在一项动作的规定中,指明了什么是允许的,那么没说的就是不允许的;同样,在一项规定中,强调了什么是不允许的,那么,未强调的就是允许的。绝不能一概而论。否则,就分不清对错,造成认识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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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1: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的观点。
但是语音室并没有要求大家统一认识,有人介绍专家的观点,使大家能扩充思路,知道定规则的人的想法是好事,并不是认为专家的意见就是规则的最终解释。

这一类讨论内容还有很多,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对规则的理解,能统一很好,不能统一就保留下来。
盘有跟多的人来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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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语音室并没有要求大家统一认识. " 难道没要求大家统一认识,按照某专家说的判吗? 一定要实事求是哟,  发表于 2013-7-1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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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1: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统一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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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5: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问题大讨特论,无益!
     老问题新研重究,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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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精辟!  发表于 2013-7-11 19:12
说的好。  发表于 2013-7-1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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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6: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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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07: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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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08: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研讨有益,加深认识,尽管有些问题不能统一,但对参与者是一种提高,对修规者是一种启示,对以后修规有好处。语音室气芬好,什么叫语音室?语音是用来讲话的,没有人讲话就不成语音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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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09: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的观点,能统一的很好,不能统一的就保留下来叫更多的人来讨论。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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