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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8: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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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比赛结束时缺员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不允许参加同分决胜,
这一条细想想:如果白方比赛结束时2号队员缺员或被取消比赛资格。开始是1、2号队员进一门,红方1号进了一门,得1分,白方空缺为0分。决胜结束红方胜。细想一想是不是这么回事?议一议吧。
按规则16页说明:“比赛结束时缺员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不允许再上场比赛。”的规定,以及17页(五)“ 当仍不能决出胜负时,则两队的1号和2号队员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若仍不能决出胜负时,则两队的3号和4号队员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并以此类推。”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白方比赛结束时2号队员缺员或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开始同分决胜第一组1,2号队员进一门,二门时,白队2号队员就不能参与同分决胜,红方1号得分后,红队就胜了全场!就是这个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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