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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19: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1-3-22 19:07 编辑

用《原帖有错。。。。。》的内容,置换《英雄出少年》的内容。标题可以不变。谢谢。
发表于 2011-3-22 22: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军旗 的帖子

您自己可以完成这个任务的!“原帖”可以删除,“新帖”可以重新编辑修改,不用有劳版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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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23: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是老板,怎么不能删除帖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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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01: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1-3-22 19:06
用《原帖有错。。。。。》的内容,置换《英雄出少年》的内容。标题可以不变。谢谢。

前帖内容已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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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07: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门球的灵性 发表于 2011-3-22 23:29
军旗是老板,怎么不能删除帖子呢?

    老军旗与狂人一样,常在官网和本网溜达,两处规矩不一样,年岁已高的老军旗竞“犯错”,错把本网当官网,能自己办的事还“麻烦当官的”。
    哈哈哈,不过,儿子给老子服务也应该。
    在本网,每人都有发帖权、编辑权。发帖自由,编辑随意,是目前所有网站中最好的。
    老板,斑竹与网友一样,无特权,无官气,在自由、轻松、幽默中享受网上生活。
     我已注意到您是本网铁杆网友,发帖不少,在网时间也不少。愿您在本网玩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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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08: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门球的人 发表于 2011-3-23 07:00
老军旗与狂人一样,常在官网和本网溜达,两处规矩不一样,年岁已高的老军旗竞“犯错”,错把本网当官 ...

得到总版主表扬受宠若惊:P

喜欢门球、喜欢中国门球网: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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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08: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到总版主表扬受宠若惊:P
总版主,一符号耳。与你一样,我是个会打门球的人,是个门球狂人。

喜欢门球、喜欢中国门球网:P:P
这句话,我喜欢。我也喜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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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0: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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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门球的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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