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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规则两次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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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谈规则的两次过门


         门球运动为什么要制定规则?
         规则是掌控击球员行为、同时也是评价击球员击球(含闪击)行为效果好坏的依据和标准。
         说得再直接、透彻点,规则是评价每一位击球员、每一次击球(含闪击)效果好坏的依据和标准。
         其他击球员击球的好坏结果,与你击球好坏结果无关。
         比如:
         在续击过程中,你发生了重复撞击,判重复撞击犯规。其他人撞击过的球,你去撞击,不属于重复撞击犯规。
         然而别人击球过门、球压在球门线上,依据球过门规则的要求,压在球门线上的球,是不能得分的。
         说明:这才是正规正矩的球过门唯一正确的判断标准。
         换了一位击球员,击打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了?
         依据球过门:球从球门前方经有效移动后,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球门后方。
         判断你击球是否过门?只能看规则:1、要看你击打的球是否停在门前方;2、球是否移动到球门后方;3、前面两个条件均符合了,才能满足球整体过门的条件。
         压在球门线上的球,随后的过门,显然是不符合球过门整体条件,是不能够得分的。
         评价你:击球能否进门?
         为什么要拿别人击球压在球门线上的结果来当垫脚石、来说话?
         问题出在:门球竞赛规则书中均有,从球门前向球门后移动并停在球门线上的球(通称门前球),在以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球门,过门有效。——本不应该出现的内容。
         我的观点是:
         1、评判球过门:只能使用【球过门】的前规则。
              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是与前规则内容完全不相符的。
              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又没有充足、必要的理由,能够形成一项【特殊政策】、并加以执行。——所以说: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有效。是不存在任何有益价值的内容,其实是多余的。
          2、压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有效。
               将门球竞赛规则是:评价、考核击球员(含闪击)行为和结果的内容,潜移默化变成为:评价、考核多人、组合成果的行为。——他与门球竞赛规则制定的初衷相违背的。
          3、门球运动考核人、击球能否过门?
               潜移默化变成为考核:球什么时候过门的问题。——是你击球过门的、还是我击球过门的?已经无关紧要。
         4、现在门球人有一个观点:只要写进门球竞赛规则书中的内容,就视为圣旨。
              请问: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是不是有效移动?
                         合法击打界外球使其产生的移动,是不是有效移动?(有效移动:包含球移动到静止的全过程)
          门球竞赛规则中有:合法击打界外球、未能进入场内的移动,被判定为:无效移动的条款。——正确吗?
          说明:无效移动一节的内容,只能是归纳与总结一系列非法击球(含闪击)行为。无效移动:是无权定义任何球移动的性质
          门球人、大家又是怎么认识的?
          所以说:写进规则里的东西,不一定正确。要独立思考、更不能产生蛮目迷信。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意思是,自己那颗球(如1号、5号或10号),只能自己独立完成所有事项,包括被队友撞顶或闪送进门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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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认为:
写进规则里的东西,不一定正确。要独立思考、更不能产生盲目迷信。

我想多数网友是不认同这个观点的。
规则是双方 赛前的约定,如果一方认为二次合法击球过门无效,一方认为有效,那比赛如何进行?裁判如何判? 那还能比赛 ?!。
我们对门联发布的规则可以不认同, 但是比赛双方必须认定统一的规则,例如: 可以按国际规则,进行得分封顶的比赛,也可以按中国规则,进行得分不封顶的比赛,只是比赛双方赛前必须统一。 否则比赛难以进行。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规则如何说,就要分析规则条文。对规则提意见也可以,就要说明你的意见有什么好处。直接提出反对规则那一条是不够的,不能说服广大 门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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