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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舜韵杯”全国门球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余姚市门球协会、余姚市体育局、余姚市体育总会、宁波舜韵电子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余姚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余姚市兰江街道办事处。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1月10日至13日在浙江省余姚市举行。
三、参加单位和规模
2005年至2011年全国锦标赛、2005年至2010年中冠赛总决赛、世界门球锦标赛前6名门球队,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门球队24支(其中承办单位2支)。
四、竞赛项目
5人制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70岁(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65岁(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赛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6人,共8人。
(二)比赛在4片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三)参赛单位必须自行办理团体意外伤病险。
(四)各代表队入住大会统一安排的酒店。
七、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抽签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决出前8名。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四)比赛用球具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1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请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
(五)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否则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加单位填写《2011年全国门球精英赛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于2011年10月20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浙江省余姚市门球协会,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2、余姚市门球协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东路47号,邮编:315400 联系人:郑体宁,电话或传真:0574---62625054,13884477304,滕雅儿0574---66201898,QQ:392911603 ,邮箱:392911603@qq.com。
(二)报到:运动队员报到时,携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赛人员于11月10日12:00前到浙江省余姚市玉立宾馆一楼大厅报到。
余姚玉立宾馆地址:余姚市玉立路 67号(总机0574—62882888),余姚火车站下车,乘301路公交车到玉立路站下车即到玉立宾馆。
乘坐飞机,可到杭州萧山机场或宁波栎社机场下机,距余姚市区分别为90多公里、39公里,下飞机后坐汽车直接到余姚市玉立路 67号玉立宾馆报到。
接站安排,各球队提前告知抵达时间、车次、航班的,按以下接站:
1、乘火车、汽车到余姚市的,免费接站。
2、乘飞机到杭州萧山机场或宁波栎社机场的,一个队包一辆车,租车费分别为700元、450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得前8名的队,颁发奖杯和奖金,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4000、第5名3000、第6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 、第八名1000元,所有参加人员发给纪念品。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对参赛队在赛区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发给证书。
十、裁判和仲裁
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每人每天食、宿费150元(共450元),报到时向大会一次性交纳;
(二)每组(队)报名费500元,在报到时由承办单位代收(最迟在赛前技术会议上交纳),收据由中国门球协会提供。
(三)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食宿和按规定交纳以上费用的代表队,不能参加比赛。
(四)提前报到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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