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版主专区

社区广播台

楼主: 花甲子
收起左侧

关于中国门球网的管理规定(修改稿)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9 19: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心胸狭窄的人,一事无成的人,才怨天骂人;做事的人,不乱讲话,只做实事。我很佩服郑伟,狂人他们---为竞技门球的商业化,民营运作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至于在推进门球发展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空间,门球人应该理解和给予积极地支持。也完全相信他们有足够的智慧把民办门球赛事,商业化开展竞技门球运动办得更好!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4-8-21 20:24
谢谢你的支持!  发表于 2014-8-19 19: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0: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老顽童 发表于 2014-8-19 16:01
不客气 门球人 心连心 管理好 都高兴

   感谢花甲子老师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0: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老人 发表于 2014-8-17 17:35
支持。严重支持!!!!绝对严重支持!!!!还有一点:有的人作为版主,甚至是更大的版主,拿了某些公司的 ...

3个“?”好,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0: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0: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花甲子老师的对网站发帖方式的管理规定。以便充分利用资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0: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没有什么正规与不正规的之分.只要在论坛中不发黄色的,及带有政治倾向的都可以自由发表看法.
论坛是一个大杂绘.如果说是要正规,那只个论坛要纠正的事是太多太多了.
作为管理员只要把握方向,其它的还是任期发展.
作为一个老年人的论坛,更不能有太多的要求.
我倒是希望管理员好好的看看网络中有知名度的论坛,从中借鉴与学习.
在这个论坛中有不同意见者,可以自由发表看法,没有必要去封杀及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1: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对门网规范管理,净化网站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2: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候鸟人 于 2014-8-19 22:04 编辑

标题——修改中国门球网管理规定的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2: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候鸟人 于 2014-8-19 22:31 编辑

   对主帖内容表示支持、赞同、正确等简语之类的顶贴,楼主没有必要个个回复。也就是说,楼主通过反反复复回帖,以达到主帖长时间占领前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9 23: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鱼儿 发表于 2014-8-19 20:55
论坛,没有什么正规与不正规的之分.只要在论坛中不发黄色的,及带有政治倾向的都可以自由发表看法.
论坛 ...

    没有必要去封杀及删除.    这个说法也有道理
    我认为可以考虑  
    有些帖子一看就明白就理
    不理他就过去了
    有人就反而来劲了


     难怪古人有谓   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20 11: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候鸟人 于 2014-8-20 11:33 编辑

花甲老师:你误解了。我是对网站规定的建议。指的是一种普遍现象,并且明确说的是回帖,不是说的点评。本网站流量很大,其中很大部分都是礼节性的回帖。适当的礼节还是要的,但是,回帖必回已经达到了“成灾”的地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20 11: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门网实施《正规化管理和净化网站环境》的规定很有必要非常赞同!希望门网论坛越办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20 13: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4-8-18 05:50
赞同花甲子老师《关于正规化管理的规定(讨论稿)》的建议,国家网监部门的规定必须要执行!门球界内的很 ...

赞同灿烂老师的分析。我建议主题帖子一条加2分,跟帖一条加1分,水帖图片一张加1分,无论多少张,最多加2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20 14: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规定看了,疑问1‘一贴多发;2、发图片限数量;3、回帖要字数大于30个;4、问题讨论限72小时。
支持秦虎和利川晨曲的回帖意见。愿论坛越办越好,成为门球人的家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20 14:5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网友说的好,我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