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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趣 的 方 案 选 优
昨天有一位球友跟我说:现在门球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根子在于界外球如何处理才最合理?
晚上我又把界外球处理的各种方案又梳理了一遍。如何从理论上说得通、实践中又可行。如何做到“最合理”?按照数学中的“穷举法”,经过罗列出各种不同可以执行方案才发现,不同方案的执行都会有一些不同的区别。
一、总不会有人会坚持:门球运动可以取消一切界外球吧!
任何运动既然有场地界限、尺寸规定。必然会有界外与界内之区分。就必然会形成不同性质的界外球与界内球。
既然允许有界外球存在。
二、撞击球以后,就可以允许将球闪击出界外。
界外球进场、于是乎就有以下一些方案可供选择:
1、执行原规则:界外球进场过门得分无效,无有效撞击权,撞击球犯规。
大家都感觉不好,会恶化一边倒局势。都主张要改进。
2、界外球有正常活动的一切权利,(即:进场过门得分有效、撞击球移动有效)区别是:任何行为后均无续击权。舍去撞击球犯规规定。
发现该方案也有弊端。即:进过二门的球,即使三门前有对方先手球,也可以大胆将球击出三门前有利进门的界外,此时也是将球放置在边线上。便于下一轮极方便的进门得分。——变成鼓励比赛中投机取巧行为出现。
3、界外球进场过门得分无效,无有效撞击权。舍去撞击球犯规规定。
无有效撞击权即:撞击球球的移动都有效,只是无闪击权与续击权,但不算犯规。——这里仅仅给了原界外球一点点活力,则可以起到激活与改变整个球场运动状态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门球运动不合理的一边倒问题。(合理的一边倒是不需要去解决的)
三、有些人主张并实验过的实行“减提”方案。即:撞击球以后也可以规定不允许闪击到界外。
4、如果执行该方案,将球闪出界外,该球则会按照规定可以放在边线上。
这样弊端必然就会出现:那就是如果撞击到己方球以后,不管门前是否有对方先手球,也会主动将球闪击出有利于进门的界外,随后会被保护、放置在边线上。——这也是鼓励一种投机取巧行为。
5、此方案有弊端,改进型方案也不是没有。那就是:撞击对方球、闪出界外后可以将球放在边线上;撞击己方球、闪出界外后,该球就变成是界外球。
这样改进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不可以。只是规则无形被复杂化了。学习、执行、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
以上一些界外球进场多方案罗列与探讨,不知有没有遗漏 ?大家可以继续补充。到底哪一种方案较为可行?是值得大家分析与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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