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440|回复: 11

有话明说好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8 07: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塞外皖风 于 2014-3-18 07:37 编辑

前言:本话题与球事裁决有关,就发在这里了,请这里的版主见谅,谢谢!
一、叙事:
       本月16日深夜,在门网看到一个主题帖,大意是 3号击球员重复进二门后撞到5号球,(忘记)没有获得双杆权。3号球到三门前,3号击球员再次击3号球。询问如何裁判”
       我跟了回帖,内容如下:
第十九条 妨碍比赛
      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妨碍比赛。当教练员或队员出现妨碍比赛的行为时,主裁判员可以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警告。
  (二)取消击球权(含闪击权)。
  (三)自球放到界外。
  (四)取消过门、撞柱的得分。
  (五)取消教练员或队员的比赛资格。被取消资格队员的球拿到场外,但该球此前所得分有效。
  (六)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3号击球员重复进二门后撞到5号球,没有获得双杆权。3号球到三门前,3号击球员再次击3号球,是犯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连击条款,也不属于一般的触球犯规。未获得击球权却主动击自球,属于妨碍比赛正常进行。判罚应适用规则第十九条(一)、(三)、(四)款项。

       当时是深夜,打完回帖稿后我点击:“参与/回复主题”键,发现帖子没有出现,以为回复不成功,就又重新打写一遍再发。这次看清了,论坛系统提示“回帖待审核通过”。这时,我知道自己犯了重复发帖的错误
       17日清晨7时前我再次到论坛,果然见到我的两个内容基本一致的回复贴。纠错吧,因为在论坛我没有删除自己帖子的权限,我将第一个回帖做了相应修改后,使用“编辑键”发出。
      该话题是我回帖关注议题,在17日白天,先后我使用“点评键”回了其他网友的回复,以及再次跟帖等方式参与主题讨论。
二、异常现象:
       17日21:30以后,再次浏览这个话题发现:我用“点评键”回答其他网友的回复,被删除了(该网友不是论坛版主、管理,相信不会是他本人删除的)。于是在话题前后页反复查看,最后确定是真的被删除了。
       为慎重起见,我刷新页面返回论坛主页再看。呵呵,这回连这个主话题都没有了。我知道版主可以降沉主题帖的,就试图在门网的各相关板块查看一下是否被降沉了,结果没找到,十之八九是被删除了。
三、疑问
       1、门网版主或管理对该话题行使管理权了吗?
       2、该主题帖的主贴、回复贴有不当言论?确实需要封闭、删除吗?
四、后话
       本以为论坛尤其是讨论、交流区板块,是探讨、交流畅所欲言的场所,今遭此拍砖,着实愕然,一头雾水。
       论坛版主、管理先生,塞外皖风错在哪里,指出来我会改的。塞外皖风的律己规,就是规范、管自己的。
       如果您的作为就是单纯为了禁止塞外皖风,这个好办,今后我离开门网就是了,只是话题的其他网友被遭同样处理,令塞外皖风深感不安!门网无塞外皖风无所谓;只要版主、管理勤奋工作,论坛会兴旺的。
发表于 2014-3-18 08: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虑了。
看来,熟悉和了解网站有关规定很有必要。
写的后几条,尤其是第四条,还需斟酌。

点评

感谢关注与指导;问好!  发表于 2014-3-18 08: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8 16: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untitled%E6%AC%A3%E8%B5%8F.png small_5141525340鸡冠-.jpg untitled开心.p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16: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人生w 发表于 2014-3-18 16:46

谢谢!

点评

"不用马甲、不说废话、主贴严审、跟帖认真,友善交流、平和坦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20:5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8 17: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会产生删帖子现象吧!还是弄清楚再说,别生气,更不要离开门网!

点评

删帖不详,但删点评确有其事;看见狂人老师及您的回复,知道论坛生机是主导,塞外不生气,不离开,谢谢老师关注与劝慰,问好!  发表于 2014-3-18 17: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8 17: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值得生气。保重!
172357kikx2gggygk8qpgg.jpg

点评

朋友,谢谢!  发表于 2014-3-18 17: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17: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3-18 17:10
我觉得不会产生删帖子现象吧!还是弄清楚再说,别生气,更不要离开门网!

      是否删了主题帖不详,但删点评确有其事;见到狂人老师的回复,知道论坛生机、向上是主导。塞外不生气了,也不离开,这里的老师、网友很友好;
      谢谢老师关注与劝慰,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8 20: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塞外皖风 发表于 2014-3-18 16:53
谢谢!


       "不用马甲、不说废话、主贴严审、跟帖认真,友善交流、平和坦诚!"
untitled%E8%B5%9E.png
small_53017370水仙.jpg
晚湮.gif

点评

谢复音。早上好。  发表于 2014-3-20 05:07
早晨好,问候!  发表于 2014-3-19 06: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17: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话题:该球怎么判 http://www.menqiu.com/thread-99426-1-1.html 已经再次复出。
鉴于此,塞外皖风建议这里的版主删除本话题,
门网是公共资源,不能因塞外皖风浪费资源;
此请,谢谢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9 18: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马甲、不说废话、主贴严审、跟帖认真,友善交流、平和坦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赞一个!

点评

谢谢老师,问候!  发表于 2014-3-19 18: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9 18: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门网目的如下:1.广交球网友,寻找快乐。2.了解门球赛事信息,有选择的参赛,会老友、结新友。3.参与门球规则及技战术的讨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4.了解一些生活常识以丰富自己的知识。5.欣赏比赛及祖国的大好河山。6.观赏学习其他。楼主老师您说对吗?

点评

那就对了!  发表于 2014-3-19 21:32
我们是朋友。老师您说的很对,我正是为此而来门网!  发表于 2014-3-19 18:5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19: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塞外皖风 于 2014-3-19 19:09 编辑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4-3-19 18:50
上门网目的如下:1.广交球网友,寻找快乐。2.了解门球赛事信息,有选择的参赛,会老友、结新友。3.参与门球规 ...


老师您说的很对,我正是为此而来门网!
或许我在那个贴子里有不当之处,以致如此。现在,事情都已过去了;
来门网,收获快乐与知识才好!

    此话题正在建议删除中,希望朋友们不要在继续跟帖回复了,谢谢!

点评

谢谢你的理解,祝福你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4-3-19 21: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