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是爱 “宠”是害
——谈谈如何对待年青裁判员
近几年,门球裁判员队伍不断扩大,更为可喜的是许多20几岁、3、40岁的年青同志加入裁判行列,为中国门球的发展壮大奠定了人才基础。经笔者观察,不少地方、单位在如何对待、使用、培养、锻炼、提高年青裁判员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这些年青裁判员,绝大部分为在职人员,干好本职工作是其主业。必须承认:他(她)们接触门球实际的机会相对比较少,甚至有一部分人至今尚未摸过杆、上过场、打过球,更谈不上参与门球活动的经常化。对他(她)们来说,当务之急、最最需要的是——实践、实践、再实践。要为他(她)们创造和争取更多的机遇参与赛事,上场执裁,摔打磨炼,实践提高。
遗憾的是,每逢比赛,我们的领导总要千方百计给他(她)们安排一个“职务”,挂上一个“长”字。有的还倍加呵护,怕在露天场地风吹日晒,黑了皮肤,脏了衣服,特意安排到有棚遮阳的场地上。在当前这种“裁判一挂长,基本不上场”的大氛围下(远的不说,8月底在河北霸州举办的《龙胄杯海润俱乐部会员门球单打精英赛》中,8个裁判组,每组7个人,规定每场比赛上3个人,刚下来的裁判员要统计交报成绩、负责下一场的翻牌记分……,天气酷热,口干舌燥,基本上没有喘息时间。就是在如此紧张繁忙的情况下,据我所知,有的裁判“组长”自始至终就不曾上场!),他(她)们也就理所当然地倒背手,迈方步,溜溜嗒嗒,走马观花,既不主动要求上场执裁,亲自实践;也不能对其他裁判员的执场予以及时有力的指导帮助。因为他(她)们身上挂着“长”字,肩上担着“重任”,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别于(实为脱离)奔跑忙碌于一线的基层裁判人员。
这样下去、这种作法,对年青人有百害而无一利。“用”是爱、“宠”是害!一个人加入裁判队伍,就意味着要奉献和吃苦,就要有风吹日晒、口干舌燥、腰酸腿疼、连场执裁的充分思想准备。“用”——就是要让他(她)们到第一线、到最基层的比赛场上去摸爬滚打,反复锤炼,在烈日当头、汗流夹背、紧张激烈、险情频出的情况下,经风雨见世面,触摸真赛情,学到真知识,掌握真本领,练出真功夫。中国门协的《门球裁判员管理办法》中也要求高级别的裁判员应当“…积极参加基层门球竞赛临场裁判工作,帮助解决基层门球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宠”——就是领导不敢用、不懂用、不会用、不善用。一见年纪轻、级别高就另眼看待,特殊安排……,久而久之,由领导宠演变成自我宠,其结果是“级别越高,作风越飘”,到那时问题就严重了!
为什么每逢比赛,多多少少、大大小小,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分歧出现?除少数教练、队员对规则、裁判法学习理解不够外,绝大部分原因出在裁判员身上——要么不作为,要么错作为。一句话:就是在经过自我努力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没能达到“公正、准确”的要求。
当前,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我们的裁判队伍中,有一些同志图有等级,名不符实,执裁技能低,群众评议差。张口闭口“我是什么等级”,从不细究“我有什么水平”。要让我说:与其整天“赶赛场、凑次数、图虚名、混等级”,鬼迷心窍地去追求那些虚无飘渺的“标签”,真不如把这份心思、这份精力和时间用到苦练球技上,说不定你还能练成一名门球高手!
在门球裁判员的培养、选拔、考核、使用、管理等问题上,我个人认为应当坚持如下观点:
第一、不摸杆、不上场、不打球,不懂门球技战术的
外行,没有资格当门球裁判员。
第二、图虚名,混等级,脱离实际,空而论道,不愿
上场、不能上场、不敢上场、不曾上场的所谓门球裁判员,永远成不了一名好裁判。
第三、 裁判,裁判,不光看等级,重在看实践。门球赛场是考察检验的第一考场,广大门球人对评价裁判员最有发言权。
第四、门球裁判员应当而且必须(逐步)成为门球运动的全才(指基础技术,战术思想,执裁技能,理论研究)。
第五、每逢大赛的关键场次、冠亚军决赛,一般应由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亲自上场,示范执裁,言传身教,做出表率。这要成为中国门球的一项固定制度和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