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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道安和 于 2014-3-28 14:59 编辑
规则从“击球出界”改起
进行篮球比赛时,一方投篮命中只能奖励得分,不能再继续进攻,即失去球权,将球权交给对方,由对方进攻。门球比赛时,一方进门不但奖励得分,而且给续击权,继续进攻对方。更有甚者,一旦撞击到对方球,便可闪击对方球出界,而球一旦出界,便失去了攻击力和得分权,好不容易轮到击球时,也只好是压边进场。这样,一方一旦攻击得手,就不断扩大优势。另一方一旦失手,往往失去还手之力,无法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这就是常被人诟病的“一边倒”现象,即攻守失衡现象。它很不利于提高竞技比赛的观赏性。
双杆球因为奖励二次续击权,遭到部分人反对,甚至有人主张取消双杆球,殊不知双杆球之所以遭人反对,原因正在于,可以将对方球清出界外。可见问题的症结还是在“击球出界”上。要改变这种攻守失衡现象,就应该从“击球出界”的规则改起。
修改击球出界的规则,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减少出界球的数量,二是提高出界球的球权。下面是我的建议。
一、保留闪带球的打法 。闪带技术具有很强的技巧性和观赏性,应该保留。
二、界外球进场包括在续击的过程中不可以撞击对方球。撞击对方球犯规,自球就近成为界外球;被撞击的对方球,放回原位或移动有效,由对方自主选择。这是因为,界外球可以不受对方攻击,所以也不应攻击对方。同时为防止不当得利,设计让对方球落位有自主选择权。
界外球进场可以撞击已方球,撞击成功后有闪击权和续击权,但不能自球得分或给他球得分。部分地提高界外球的球权和地位,有利于攻守的平衡。
三、闪击时,如果被闪击球出界,自球一律失去续击权。这也是对击球出界的最低处罚。
同时,当被闪击出界的是对方球时,对方球就近压线,成为压线球。闪击对方球出界,没有技术含量,又容易造成一边倒的局面,必须采取较严厉处罚加以控制,目的是尽量减少让对方球成为出界球的数量。
当被闪击出界的是已方球时,已方球就近成为界外球。自球主动闪击已方球出界,是为了得到先手球之利。前面已设计了界外球不能攻击对方球,现在又规定了自球失去续击权。这样就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已方先手球的威力和作用。
修改后的规则,致力于攻守的平衡以提升门球的竞技观赏性。同时一个好的规则应该力求做到,合理的具有统一性的,简明的具有可操作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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