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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百队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 赛时间、地点:201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11--12日在中山公园门球场,13--15日在东湖门球场。
二、 主办单位:深圳市门球协会、深圳市候鸟门球俱乐部、南山区门球协会、福田区门球协会。
三、 参赛队伍:市所有直属机关、事业、企业、各区老干中心、街道、各门球团体、协会等居住在深圳市的均可报名参加。
四、 参赛办法:
员必须是居住在深圳的。如发现不是居住在深圳的取消该队的全部成绩。
2、年龄、性别不限、每队可报5--8人“含领队、教练” 。
3、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如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各队自己负责。
4、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
五、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比赛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分24个组进行单循环、分别在中山公园和东湖,11--12日在中山公园,13--15日在东湖,毎小组取1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分8个组单循环,每组 取1名进入第三阶段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2、本次比赛执行《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
3、参赛运动员要求着装整洁,尽量统一。必须穿平底运动鞋。
4、参赛队员必须是夲次比赛第一场击球顺序名单里的运动员。如违反夲规定按非法上场处罚,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及成绩。
5、球棒、号码布、队长、教练标志由各队自备。比赛球由大会提供。
6、必须使用中国门协指定厂家生产的球棒。
7、严禁多人指挥,如有违犯按《2011规则及裁判法》给予警告及停赛。
8、遵重裁判,对判决有疑义,由队长或教练提出,经裁判解释后不得再纠缠,若延误比赛5分钟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六、奖励办法:奖励前八名,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4--8名各500元。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百队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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