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十八届老年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总会 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川省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金堂县老体协、县门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3月30——4月3日在成都市金堂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 心门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市(州)老体协、门协,省直机关体协,省级行业系统老体 协、门协,省门协训练点、竞技队训练基地及省门协各会员单位均可组队参加。 五、竞赛项目: 5人制(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8人(在规定名额内 领队、教练可兼报运动员)。 (二)运动员年龄:男55周岁至75岁、女50周岁至75周岁。 (三)运动员必须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竞赛期间出 现伤病或其他事故,均由各队和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协颁发的《2011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十七届省 老年门 球比赛团体前8名为种子队,其他队根据报名先后蛇形编排进组。第二阶段:各组前四名出线进行淘汰赛,决出前8名,前8名队再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的名次。 (三)比赛所需球槌、号码布、教练和队长臂章等器材各队自备,并 且必须是中国门球协会已公布认定,否则不允许参赛。 (四)比赛场地为15X20人造草坪场地。 (五)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上场比赛须穿平底运动鞋,违者按中国 门协相关规定扣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分别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给遵守大会纪律、表现良好体育道德风 尚的运动队。 九、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裁判员: 各参赛队须派1名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一级裁判员(或年龄55岁以下的二级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上场执裁须着省门协规定的裁判服,自备白手套和红色太阳帽。如派不出裁判、或所派裁判不合上述要求,以及所派裁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队,须交裁判代聘费400元(所派裁判不符条件者不予认可),裁判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报名表》的内容打印盖章后于 2014年3月5日前报省门球协会和承办单位。 (二)报到:各运动队及随队裁判员于3月30日下午16:00前到金堂县赵镇山王庙街98号报到。16:30召开组委会。 十二、经费: 与会人员一切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及安排请各参赛队提前与金堂县门协联系落实。参赛费每人30元(含领队、教练、裁判员),报到时交纳。 十三、其他: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地址:成都市新南路93号 亚华商厦三楼省老体协,省门协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曹德勇 电 话(传真):028——86621583 189800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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