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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官网转摘戈壁梭梭老师的帖子,本人感觉实为好帖,所以转载过来供大家欣赏。
第一、实现门球运动多样化是我国国情决定的。
我国最基本的情况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有十几亿人需要体育锻炼,门球最适宜的是中老年人,对其它群体吸引力不大,这就是同国情不相符。因此,必须要改革创新,要实现门球运动多样化。既有最适合老年人的康乐型门球,又有最适合青壮年的竞技型门球,而且还要有最适合少年儿童的技巧型和战术多变型的门球(次称谓暂定尚未考虑成熟)。只有这样中国的门球运动才能成为老年人喜欢、青年人喜欢、少年儿童也喜欢的全民性的体育项目,才能真正融入全民健身运动之中,融入打造体育大国强国之中。
第二、实现门球运动多样化是否可行。
部分网友认为康乐性和竞技性乃是门球固有的两重性,硬要把它拆开,搞成康乐性和竞技性两种门球是不可能的。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所说的不同类型,是“型”不是“性”。毛主席在他的经典著作矛盾论中指出,事物的性质是由这一事物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如果某种门球它的主导方面是康乐性,就可以定性为康乐型。这种门球的特点是节奏缓慢、运动量较小、竞争性不强;它所强调的不是争高低比强弱,而是重在参与,康身健体,愉悦心情。2011新规试行方案,在附则中对康乐型门球做了特殊规定:一是取消超时犯规,二是把限时30分钟改为打5轮,这就使的这种门球朝着更加康乐的方向发展了。
相反,如果某种门球的主导方面是竞技性就可定性为竞技型。它的特点是节奏快、运动量大、竞争性强。它所强调的不仅仅是康乐,更重要的是争高低、比强弱、进前八、拿冠军。它的最终目标是职业化、商业化。2011新规试行方案提出分数不封顶,使双方十个球自始至终都充满着活力,使每个运动员自始至终都在发挥作用,对竞技型门球的形成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最近又有人提出要复活界外求,已有三个方案:一是被撞击对方的球不准闪出界外,即使闪出了也算就近压线球;二是把球场分为四个区,界外球可直接打本区以外的球,也可直接得分;三是08、09年门球王争霸赛用过的,围绕中心柱设一个续击圈,只要界外球冯着运动员深厚的功底成功的打进续击圈就可获得续击权,和其他界内球一样即可打球又可得分。这三种方案,究竟哪个可用尚需进一步研究。只要界外求复活了,就使竞技型的门球更加竞技化。
适合於少年儿童的技巧性和战术多变型的门球,它的特点是集健身、娱乐、智力开发於一体。它所强调的是全面掌握门球的各种技术和各种战术,使孩子们一开始学门球就是全面发展的。仍然是25分制的即限时又限分,也可考虑只限分不限时。可同其他球类一样实行比赛过程中的暂停制。专职教练可以是教员也可以是学生,但不能临场指挥,临场指挥必须是双方在册的队员轮流担任。专职教练的主要任务是平时训练和赛前上场队员、临场指挥的安排,也可利用暂停时间对临场指挥作指导。
第三、规则怎么办,是否要搞三个?
不需要。无论分成多少类型他们还都是门球,无论竞技型、康乐型还是技巧、战术多变型,都包含找着门球的一般运动规律,它们的不同点只是一小部分。规则只要把它们的共同部分在通则中做出硬性规定,把不同点或需要灵活的部分在附则中加以说明就行了。这样的规则就把统一性和灵活性有机的结合起来了,既有统一的硬性规定,又留有余地,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做到统而不死活而不乱。这比事不分巨细,把所有的问题都做出死的规定要好得多,起码他的寿命要长些。规则不分巨细把什么都规定的死死的,不要说四年一改,就是年年都该也来不及。当然,有个问题需要强调一下:世界上的所有体育都在不停的发展,而且它的发展趋势是竞技化的程度越来越高。门球也一样,它的发展前景也是竞技化,也是竞技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规则要有前瞻性,它应该以代表门球发展方向的竞技型门球为主,兼顾其它类型。
第四、几种不同类型的门球都有一定的适应性,但不能依此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青年人也可参与康乐型门球活动,特别是竞技型的门球,只要身体状况可以老少均可参加。当然,老年比赛和少儿比赛要有年龄限制,这种限制只是为了保证这种比赛的公平性。
我的这些设想是粗浅的不成熟的,肯定有很多不妥之处,只是想提出来和网友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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