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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22: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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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014927113 于 2013-12-16 22:32 编辑
门侠007 发表于 2013-12-11 18:04 
“裁判法”规定:在计算成绩第二步时,“若相等队净胜分仍相等”,“则计算相等队全阶段净胜分,多者名 ...
你计算很正确,C第一,D第二。这两个队胜场次相等,且净胜分相等,都为0,还要计算他们各自全阶段的净胜分,这是11规则成绩计算方法规定的。11规则与裁判法一书中,有一个成绩计算表,不会算的同志去学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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