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第十七届基层门球比赛 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单位会员门球协会: 为了推动全市门球活动的开展,现将2013年重庆市第十七届基层门球比赛(区、县组及单位会员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准备,届时报名参加。 重庆市门球协会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第十七届基层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万州区体育局 重庆市门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万州区门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于11月11日—15日在万州区五桥体育培训中心门球场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门球协会,单位会员门球协会。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限报一队。 (二)报名人数:各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6-8人。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是一个基层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职工,性别不限,年龄不限,必须是市门球协会会员。 (四)各参赛队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各参赛队交参赛报名费300元,非会员单位(队)交参赛费、报名费400元。 (六)报名: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单(附后)1份,字迹清楚,加盖门协印章,一式两份于10月20日前分别寄(送)市门协和万州区门协。(注: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市门协地址:渝中区体育村33号市体育局转市门协,邮编:400015 联系人:白文英(电话:15696066666)、洪洁(电话:13500331336) 胡廷敏(电话:15123957263) 万州区门协地址:万州区新城路106号三峡都市报院内 李敬华 联系人:李敬华(电话:15978911726、58127946); 需要住宿的参赛队请与万州区门协联系。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参加。凡临时不参加或赛前因故要求更改者,按重庆市门球协会重门协字(2007)017号文件《关于下发重庆市门球竞赛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七)报到地点:万州区五桥印象宾馆(万州区五桥学府广场上行100米左右)。11月12日下午2点召开领队、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报到时交参赛费、报名费,同时交验会员证。 (八)各代表队要统一运动装、门球鞋(穿布鞋、皮鞋及着装不统一者不予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原则:按2011年比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二)按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执行。 (三)比赛用具:球、棒、各队员号码标志、队长、教练员标志等自备,各队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方可使用,比赛用球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根据报名队数多少决定录取6名或8名,并给予奖励。 九、经费: 各队交通费、食宿费按渝发办(2000)18号文件回原单位报销。 十、仲裁、资格审查小组、裁判长(员) (一)仲裁委员会 向可卿 白文英 杨文成 (二)资格审查小组 白文英 颜学碧 洪 洁 (三)裁判组 裁判长:熊长水 副裁判长:颜学碧 牟伦银 (四)各单位必须选派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70岁以下)担任裁判工作,未派裁判员的单位交代聘费200元,随队裁判员于11月12日上午8:30报到,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复印件。9:00学习,不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不予安排工作,各裁判员自带市里统一的裁判服、门球鞋及裁判用具等。 (五)各单位选派的裁判员费用由单位报销。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市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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