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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烨鹤

裁判长和总裁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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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09: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怪事在咱们中国比比皆是,你们不会没听说过什么“高工”之上还有“高高工”吧。职称还有什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之类,真不知道这些“政工师”们只是共产党的“政工师”呢还是包括其它任何党派的政工们。其实我倒认为职称这东西与水平没任何关系,挖空心思登上这么高的级别的职称无非就是为了“名利”,级别高点面子上好看,调资的时候比别人多拿点,以求得心理平衡。社会上有职称的多了就如同滥发钞票一样,钱印的多了会引发通货膨胀,有职称的人多了“职称”也就贬值了。

点评

拜读了!  发表于 2013-7-18 17:19
发表于 2013-7-10 10: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就没有总裁判长一职。我们搞比赛就是裁判长,几个场地上设几个场地裁判长,因为我们都是在单个的几个独立场地比赛,而且裁判长和裁判都是兼职。
发表于 2013-7-10 11: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一场比赛去的名人太多不好安排吧!
发表于 2013-7-10 11: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赛事设裁判长一名、副裁判长二名;大型门球赛事可设总裁判长一名、副总裁判长二名;另设场地裁判长(组长)一名、场地副裁判长(副组长)一名;
发表于 2013-7-10 17: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sy405lyp 发表于 2013-7-10 11:27
一般赛事设裁判长一名、副裁判长二名;大型门球赛事可设总裁判长一名、副总裁判长二名;另设场地裁判长(组 ...

好像是呢,大赛中的裁判长就是小赛中的裁判组长吧。
发表于 2013-7-10 18: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裁判法》里都没有;为了显示‘高级别’‘高水平’,编写《规则、裁判法》的人,就扭曲了他们自己编写的“章法”。
       为啥?在“国字”赛执裁的裁判员大多是国际级或国家级,职务不能和地方赛的国家级、一级、二级一样啊,要拔高、要区别,裁判长提格为“总裁判长”,水涨船高裁判组长提格为“裁判长”。
      上行下效,“你们不提格了嘛,我们也提”,由此地方赛、小赛一律取消了“组长”一职,都变成了“裁判长”,很显然上边就得有“总..”啦。
      现在演绎成门协的委员职务就有总裁判长;我们这儿比赛,裁判长外还设了总裁判员、副总裁判员;不知天多高地多厚,在那净瞎胡闹。
      因为门球,不是国家正规的球类比赛项目,“老年人玩玩而已,”“咋高兴咋玩吧”,没人当正事管,当正事较真。
发表于 2013-7-10 19: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庞大的裁判队伍,有这个必要吗?还是省点钱吧。
发表于 2013-7-10 21: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夕韵风采 发表于 2013-7-9 21:24
请问什么叫跑场的?当裁判执裁吗?或者巡视?


        我是借用6#帖中的“跑场”二字,即在场上当裁判员。一次是全省门球锦标赛在恩施州举办,我是当地的裁判头,所以我得了个“便宜”的“副总”,既“巡视”、又执裁。另一次是全省老年门球赛在我州XX县举办,也给我挂了个“副总”,由于该县的裁判员实在难以胜任,我只好“跑场”,上一场、休息一场,再上场……。
       门球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运动项目,裁判长加不加“总”字无关大局,关键是“公正、准确”的执裁、顺利的完成竞赛任务。

点评

谢谢你的鼓励,虽被评“优秀”,受之也愧》  发表于 2013-7-10 22:25
记得您曾被评上啥优秀,名至实归!  发表于 2013-7-10 21:27
发表于 2013-7-12 19: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可以设,只是说不可滥设、、、
发表于 2013-7-13 15: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规定全国大赛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在全国大赛中把裁判长前加一个“总”字并不是裁判费就高些,我认为裁判长就裁判长,组长就组长。无需再加总了。

点评

拜读了。加个总字不妥。有的总裁判长,还可能要加“终身”两个字!!!  发表于 2013-7-18 17:26
歌声嘹亮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7-15 08: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秦虎老师说得相当正确。规则上没有总裁判长一职,为什么要烂加个“总”呢?我认为这都是《中国门协》给全国500万门球人带了个大大的坏头。規则人人都必須尊守,《中国门协》就可以不尊守了吗?怪事!!!如果哪天高兴了,你们是否可以弄个什么“总主席”、“总秘书长”来当当???

点评

我说的是有的地方,没说中国门协,我没发现中国门协有这样设置干部的例子,所以你的批评有不实之处。  发表于 2013-7-18 18:02
发表于 2013-7-18 17: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这儿,裁判长,副裁判长都是为比赛服务的工作人员,所行使的是报、计时;分配各场地裁判;听解比赛场上出现的问题等。所以没有人争这个位置,一般的是由德高望重的门球裁判权威人物和门球协会的负责人担任。设这么多“长”的地方,可能是为了平衡关系或者是为了享受纪念品吧。
小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7-18 19: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8 19: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提的问题很好。设这么多官位,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发表于 2013-7-18 2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莫谈国事,好好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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