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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0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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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振山 发表于 2013-7-11 06:52 
我只向你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击球员闪击的他球弹回时,击球员的脚已抬离自球,此时他球才与自球接触,是犯 ...
回答问题:现规定只要弹回的他球与自球接触,就是闪击犯规,不管是否抬脚。若无此规定抬脚后两球接触不犯规,错吗?
是的,我提出讨论的问题,就是“现规定只要弹回的他球与自球接触,就是闪击犯规”的规定,是不合理的规定。为什么不合理?因为《规则》规定了闪击他球达10厘米及以上,即闪击成功,弹回与自球不到10厘米也是闪击成功。既然闪击都是成功,为什么弹回与自球接触就犯规了呢?
到底犯什么规?专家解释是因为两球接触后,击球员只要续击就是“重击”犯规,所以让其后面犯规,不如提前规定犯规,由于“重击犯规”自球放界外,提前规定为“闪击犯规”,自球也是放界外。这大概就是《规则》规定“为什么弹回与自球接触就犯规”的理由。
根据上述情况,制定此规定者,却忘记了击球员可以不续击的选择权问题,忘记了击球员完全可以视情况选择超时犯规,而使自球不放界外的处罚。这就是我提出[〈规则〉为什么要制定提前犯规的规定?]的质疑。
根据你的回复,我也可以提问:抬脚后两球接触为什么犯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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