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4707|回复: 22

减提试验报告:(二)他回来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2 0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个老同事,比我小10岁。他爱动脑子,要强,干任何事,都比一般人中用。他退休后,我就动员他打门球,半年后,就崭露头角,可是,因为一次纠纷,不来了。后来,我总请他,出于面子,请一回来一两次。不到球场来最长连续三年(中间偶尔路过看大家一眼,也不打球)去年,我们曾试验过几天“减、提”,他感兴趣,连续几天到场,后来,就又不见踪影了。今年,试验之后,他连续参与,说这办法好,可以减少纠纷。可惜几天后,他犯腰疼,不能打球。但他天天到场观看。他不仅身子回来了,重要的是他的心回到球场来了。
规则不改,人口会越来越少。

点评

产生点纠纷是很正常,不应老怪规则!  发表于 2013-6-5 21:32
门球不是清客吃饭,门球靠请?就是天才已没用.  发表于 2013-6-5 09:08
发表于 2013-6-2 07: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泥巴1418 于 2013-6-2 07:28 编辑

军旗老师,能不能具体地谈谈,减提试验的做法?
我们这也有一位年轻队员,因某事而几年不打球了,谁劝也没用。就目前队员青黄不接的时候,年轻队员不打球,退出球场,真感到有点可惜。看看我能不能借鉴您的减提方法,能达到劝我身边的这位年轻队员重返球场打球。

点评

有几个朋友询问减提试验的具体做法,现介绍如下:减少界外球我们只是规定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即撞击对方球后,不得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停杆,他球放回出界处线内;用对方球闪带他球,若中,则靶、弹球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3 17:51
发表于 2013-6-2 07: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有十年,门球场很可能绝大部分被开发商开发了,现实不容乐观。

点评

快乐人的忧虑是有根据的。我们这里也存在这种可能。  发表于 2013-7-16 12:09
发表于 2013-6-2 0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老师说说减,提。能够发动年轻人前来打球。是个好办法。
发表于 2013-6-2 18: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脑子不好用,但我能想象,“减、提”法比现规则好。我打算邀请几位球友也来玩玩。

点评

在您那一亩三分地,几个朋友一商量,爱咋玩咋玩,谁也管不着。大家高兴就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2 19:00
发表于 2013-6-2 18: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减、提”法,可否介绍一下?

点评

修改规则的建议:减少界外球,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提高界外球地位,起码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或自、他球移动有效。简称“减、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2 20:28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9: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卫士 发表于 2013-6-2 18:00
我的脑子不好用,但我能想象,“减、提”法比现规则好。我打算邀请几位球友也来玩玩。

您那一亩三分地,几个朋友一商量,爱咋玩咋玩,谁也管不着。大家高兴就成。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20: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常心 发表于 2013-6-2 18:59
什么是“减、提”法,可否介绍一下?

修改规则的建议:减少界外球,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提高界外球地位,起码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或自、他球移动有效。简称“减、提”

点评

谢谢您的解释,明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3 17:06
发表于 2013-6-2 20: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有十年,门球场很可能绝大部分被开发商开发了,现实不容乐观。这可是真的。我们这都卖了十几个球场了。
发表于 2013-6-3 14: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3-6-3 17: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6-2 20:28
修改规则的建议:减少界外球,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提高界外球地位,起码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或自、他 ...

谢谢您的解释,明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6-3 17: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6-3 17:53 编辑
小泥巴1418 发表于 2013-6-2 07:25
军旗老师,能不能具体地谈谈,减提试验的做法?
我们这也有一位年轻队员,因某事而几年不打球了,谁劝也没 ...

有几个朋友询问减提试验的具体做法,现介绍如下:减少界外球我们只是规定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撞击对方球后,不得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停杆,他球放回出界处线内;用对方球闪带他球,若中,则靶、弹球移动都有效,不中,若 弹球出界,则按闪击犯规处理。其他出界球,按显规则不变。
提高界外球地位,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且自、他球移动有效(自球得分无效),就是界外球可以破坏对方得分(包括将对方球 顶出界外),也可将本方球顶到较安全的地域,也可顶进门、顶撞柱得分。实践证明,他的权力似乎很大,实际起到有效作用的机会不多,因为对方把它当个“球”加以防范。(有人认为提的过高了,不犯规就可以了。但从道理上不好讲通,有效移动的球,造成他球移动,应该移动有效才对。)

点评

界外球和界内球同样待遇,这样界外球效力高于界内球,因为他不受攻击。例如为守二门,把球放在一号位不如打到一号位的界外。 是这样的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16 09:42
发表于 2013-6-3 17: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也有为数不少的门球人从球场上消失了,原因各异,但也有因发生口角或受不了埋怨而隐退的。若没有点儿度量,实难坚持到底!
快乐永远.jpg
发表于 2013-6-3 18: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发表于 2013-6-5 06: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s30.jpg 鼓励新人参加,简化规则。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