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门球锦标赛暨中青年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5月25日至29日在安徽省太湖县举行。5月25日报到,26日上午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26日下午至28日比赛,29日12时前离会。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门球协会 安庆市体育局 太湖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太湖县体育局 太湖县门球协会 三、参赛单位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门球协会、门球项目主管部门以及中国门球协会门球之乡(城市)为参赛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报名。 四、比赛项目 (一)五人制团体比赛 (二)个人技术赛 (三)表演赛(开幕式之后安排1场团体表演赛) 五、参赛办法 (一)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门球项目主管部门、门球协会、行业体协限报2支队伍参赛,全部参赛队伍不超过36支,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5至8人(教练兼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内),其中1名运动员为40周岁以下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国门球之乡(城市)可报1支队伍参赛,安徽省门球协会和太湖县门球协会可共派6支队伍参赛。 (三)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195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各队自理。 (五)队员须经2015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参赛。 (六)各队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组委会及技术会议,无故缺席的将不允许参赛。 六、团体赛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人工草坪场地。 (二)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或淘汰附加赛,必要时实行上下半时制,最终决出名次。 (四)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统一服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违者不得参赛。 (五)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合作伙伴、器材供应商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七)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对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 2、以消极行为参赛;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七、个人技术赛竞赛办法 (一)每支参赛队限报一名队员参赛(报名时注明)。 (二)竞赛项目:10米撞柱。 (三)比赛时间:预赛结束之后、决赛开始之前,30分钟赛完(各场地组也可在小组赛间隙自行安排)。 (四)比赛办法: 1、参赛球员按照团体预赛时的分组,在不同场地分别进行。 2、在三线中段2米范围内、沿边摆放10个球,参赛球员依次击打①~⑩球撞柱。 3、比赛过程执行超时犯规规定。 4、每次撞柱得10分,不撞柱不得分,最终核对所有参赛球员成绩,前八名优胜者获得2015年度技术能手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加单位按规定内容填写(打印)《2015年全国门球锦标赛暨中青年门球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4月30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承办单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中国门球协会: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张秋月,电话:010-87182320,传真:010-67133577。 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安徽省太湖县门球协会: 安徽省太湖县新城建设路315号,邮编246400。 联系人:朱家托,电话(传真):0556-4181953, 手机:13170065978。 邮箱:zhujiatuo@163.com。 (二)报到:运动队于5月25日自行到太湖县新城皖府国际大酒店报到。报到时各队须出示参加人员2015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交验2015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乘车路线(见附件2)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 (二)获前三名的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第四至第八名的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伍并颁发证书。 十、仲裁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各参赛单位须报一名55周岁以下、一级以上的裁判员(经费自理)。未报裁判员的球队须交纳裁判员聘请费500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等级裁判胸徽。 十一、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二)食宿费具体标准:每人每天200元,报名时一次交清,提前离会不退食宿费。 (三)报名费500元,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 (四)以上费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交清。 (五)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食宿和不按规定交纳以上费用的代表队,不能参加比赛。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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