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乡快乐人 于 2013-12-6 18:48 编辑
“10秒”一个尖锐的问题待解决
中国门球实际上已经走到了世界门球的前列。人造草场地首先在中国开始大量使用并推广;在砂土场地和人造草场地,中国门球人的技、战术水平已趋成熟;中国是个门球大国,打门球人数现居世界第一,号称500万之众;中国已经开始逐渐由康乐型门球向康乐与竞技门球并重的过渡与转化;一个适应中国门球发展的规则已经诞生,并向逐渐创新与进步的方向前进。虽如此,但目前规则中的10秒超时犯规规定,使门球人产生了颇多的疑问,10秒超时犯规的判罚与执行成了一个尖锐的待解决的问题。 2011规则第18 页对于超时犯规是这样说明的: [ 二、超时
(一)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二)10秒的计时始于:1.裁判员第一次呼号时。2.闪击权产生时。3.续击权产生时。(三)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在上述超时犯规中明确地说明了10秒超时犯规的问题,但门球人对比赛中10秒的执行提出了很多疑问。 1、为什么不用门球表计时? 2、为什么要裁判员心里默记并数数8秒、9秒、10秒,……。 3、为什么许多时候击球员明显地超过了10秒而不判?尤其是不得势方,对得势方击球员的慢慢腾腾的动作很是着急。对于这些问题往往引起激烈地争论甚至于脖赤脸红地争吵,更甚者引起人与人,队与队,队员与裁判之间的不和矛盾。 10秒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因为很多时候的确很难正确执行10秒的规定。要问:一个10秒咋会那么难呢?难就难在对10秒的准确计时存在很客观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最易超10秒?这就需要亮出问题。下边谈一下浅见。 一、先从开球开始谈。 据观察,为了顺利通过一门,有些运动员在开球区反复放球,再加上特殊地反复瞄准方法,待击球时已经超过10秒,常常因为是开始,裁判员往往忽略。 二、从呼号和击球谈起。 1、裁判员呼号后,击球员没在自球旁边线外,而离自球较远。如1号球在三角,而1号队员在二角,或在四角,或在三门区外侧,就是跑步过去,再认真瞄准,时间可能超过10秒。 2、比赛场上,队员心不在焉,思想不集中,裁判员呼号后,好像没有听见,此时可能超过10秒。 3、某些队员听觉不好,击球时动作又迟缓,往往超过10秒. 4、有些队员瞄准“特认真”,瞄准方法特殊,反反复复地瞄准,好像是瞄不准就是不起棒,许多同志提意见说是这个过程过长,超过10秒。 5、个别裁判偏袒一方故意拖时超过10秒。 6、得势方要实行拖时战术,故意“考验”裁判,按着球棒不动,裁判先是楞症,后再报8、9、10秒时,实际报到10时已经超过10秒计时。 三、从撞击谈起。 1、10米以上距离远撞他球,击自球后,不是紧跟自球,尤其是撞击他球成功后,没有紧跟自球,甚至还在观察,待自球停稳后再慢步走过去,此种情况往往超过10秒。 2、有些运动员瞄准,想将槌头先摆成四点一线,采用将槌头竖起来,棒杆向后平放,再遵下观察瞄准,再立起身来,再微调槌头,此时击球往往超过10秒。 3、在砂土地球场上,有些同志在击球前养成了坏习惯,先用槌头拖地、推地、平地,甚至用槌头拖地、推地从他球到自球较长的距离,之后再认真瞄准,用时往往超过10秒。 四、从闪击谈起。 闪击过程中最易发生超过10秒的犯规。首先从闪击过程的定义说起,规则第29 页: [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从闪击过程的定义可以看出,这个过程占时较长。它含有闪击初期,中期,完成三个阶段。初期包括捡球和捡球的往返时间。中期包括脚踏住自球,在脚下靠着自球放他球,瞄准,调整,打击自球震出他球。后期包括抬脚完成闪击过程。闪击的初期和中期时间段是极易超过10秒犯规的。 1、A球撞击B球,撞击后,将B球撞击距A球10米以上,击球员慢步捡球,再慢步返回来,时间往往超过10秒。 2、分球。如果A球擦B球边前进超过了10至15米以上,如果击球员不是跑步捡球,或紧跟球,其时间往往超过10秒。 3、在脚下放球后,有些人的闪击瞄准中反复调整的动作是容易超过10秒计时的。如有些人的前闪动作,脆在地上,立起来,再脆下来调整他球,然后再用槌头反复瞄准、校正视线、击球,这个过程加上捡他球的时间,一般是会超过10 秒计时的(这点可能有不同意见)。 4、闪击的后期抬脚前,看着他球的移动,停稳后再抬起脚。这三个时间段加在一起,从撞击他球停稳开始到抬脚,加上长距离的捡他球往返时间,再加上过细的瞄准过程,10秒看来是不够用的。这时往往被忽略或错误地认为成,是前期、中期、后期三个10秒阶段,或两个10秒阶段(将后期抬脚时间段忽略),其实是应在一个10秒时间段完成的。这也是最不易察觉和容易忽略的问题。 四、10秒超时犯规能不能正常执行? 门球技术,实际包含撞击和闪击两大技术。擦边球,擦顶球其实就是撞击的内容之一,撞击他球的不同部位,以不同方法击球发力,形成不同效果的擦边、擦顶球。 通过上边对易超过10秒犯规的浅显分析,10秒问题的确是个老大难问题,可见对执行规则的分歧意见之多是正常的。所谓的“正常”里的确含着极不正常,那就是没有认真执行规则。 不正常执行规则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裁判的面子拉不开。 2、有些裁判执行的严,有些裁判执行的松,松的得到了“人性化”,严的满是“灰头土脸”,以后也就“人性化”了。 3、的确不好执行,尤其是对全闪击过程的用时,有时实在难掌握。这也可能是“康乐门球”不太计较的依据。 对门球规则中的10秒超时犯规,到底能不能执行呢?我看能。不过,必须服从门球发展的现状。 当前门球运动仍然是以康乐型为主的群体运动,而且是以老年人为主的康乐型运动。如果真以10秒严格要求,大多数老年人是难以适应的。 另一方面,由于门球设施、门球技术和门球战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一部分技术好的门球爱好者强烈要求要向竞技门球发展,并积极推进竞技门球,从而将门球打入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将中国门球改创成家喻户晓的人见人爱的国球,这是目前中国部分门球人的中国梦,也是竞技门球发展的梦。 五、有没有科学的解决方法? 如果将10秒制严格地用在竞技门球上,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不过必须得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电子自动报时钟,闪击过程续击的起始准确报时,运动员的状况,竞技裁判员的选拔,专职记时报时员等。看来,目前的门球发展条件尚不具备。 有同志讲,门球表上有10秒的计时功能,难道不可以用吗?可以,而且非常公平、合理。只是,要淘汰许多不适应快速运动的人,要纠正许多人的不良打球习惯,要严格选拔裁判员,要身体差的同志靠边站,这只能运用在以竞技门球为主的年青运动员或健康较好的运动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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