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楼主: 烨鹤

正解闪击犯规第3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3 06: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烨鹤老师的修改意见放或改放他球时,手或他球触及到未踩住的自球。
发表于 2013-2-3 09: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3-2-3 20:37 编辑

           此问题的讨论,我已被专家斥为:抠字眼、钻牛角尖、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却硬要按文字的含义去那样理解,如“踩球后只要一抬脚就犯规”“重新捡拾他球后,就不能再抬脚了”等等,其实这些都是误解。(见《门球之苑》2011年第7期27页,见下图)



IMG_9677_副本.jpg
IMG_9679_副本.jpg

点评

我按官网的发图片程序,在本网的结果却颠倒了。从新“编辑”也不行,见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3 09:56
发表于 2013-2-3 09: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2-3 09:50
此问题的讨论,我已被专家斥为:抠字眼、钻牛角尖、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却硬要按文字的 ...


       我按官网的发图片程序,在本网的结果却颠倒了。从新“编辑”也不行,见谅。

点评

尊敬的硒都老师:我真的不明白您对该则的见解,请不吝赐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3 20:06
发表于 2013-2-3 1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门球给烨鹤老师拜年了!
给你拜年了.gif
蛇年大吉.gif
新年快乐6.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1: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2-3 12:39 编辑

问题讨论至此,大家都发表了意见,继续讨论,首先要理清分歧:

观点和现场实际:
1,多数人认为   闪击时,放球后从新拿起他球,抬脚,改踩,没有犯规。
      在本网,有军旗、硒都门球、董振山、从零开始、又是土人、华夏一人、等网友。
      在汉玉灵芝周围有他们市历届比赛的裁判长。和部分球友。
      在参与制订规则的专家里有周正。
2,多数球友因熟悉老规则,而新规则发布时没有说此处有变更,而沿用老规则。也就是认为没有犯规。而且目前在大多数球场上引用。
3,认为犯规的有 汉玉灵芝、和他周围的一些球友、给大爷吃。(   
改踩改放之正误——与周正老师商榷 )几位。

规则的字面解释:
1,我和硒都门球都认为字面解释和大多数人多理解是有不同的,或者说规则此处容易产生歧义,经不起抠字眼,是规则的行文的毛病,应当修改。
2,汉玉林芝认为不是规则文字问题,根本是大家理解错误,闪击时几个动作没有做下一步时可以重复,到了下一步不可回头再做。例如 拾,拾、踩、踩、放、放,可以,拾,踩、放、再拾,再踩,就犯规了。

如果我和汉玉灵芝的观点分歧正如上面所述,下一步讨论就可以深入。

修改,我此处"根本"两字,不恰当,抱歉,删去!"几位“,也删去!
发表于 2013-2-3 12: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烨鹤老师:您的3中“几位”用词不妥。又再2中用不友好的字句强加于我:根本是大家理解错误。试问烨鹤老师我在何时何处说过此话。是的我不能同您的观点。愿听教诲。

点评

不要介意,谢谢!  发表于 2013-2-3 12:45
"根本"两字,不恰当,抱歉,删去!"几位“,也删去!  发表于 2013-2-3 12:37
发表于 2013-2-3 12: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按规则文字来讲,只要手在脚下拿起他球后,踩球脚离开自球再改踩就犯规!

点评

支持老师观点  发表于 2013-2-3 12:47
发表于 2013-2-3 20: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2-3 09:56
我按官网的发图片程序,在本网的结果却颠倒了。从新“编辑”也不行,见谅。

尊敬的硒都老师:我真的不明白您对该则的见解,请不吝赐教!

点评

请汉玉灵芝老师别客气,专家在《门球之苑》文章中的一句话:“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却硬要按文字的含义去那样理解”,不是等于承认《规则》中的文字表述有问题吗。我的见解就是应修改有岐意的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3 20:53
发表于 2013-2-3 20: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3-2-3 20:06
尊敬的硒都老师:我真的不明白您对该则的见解,请不吝赐教!


         请汉玉灵芝老师别客气,专家在《门球之苑》文章中的一句话: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却硬要按文字的含义去那样理解”,不是等于承认《规则》中的文字表述有问题吗。我的见解就是应修改有岐意的文字。
        执行《规则》不“按文字的含义”去理解,按什么理解?

点评

谢谢硒都老师的指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3 23:09
发表于 2013-2-3 23: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2-3 20:53
请汉玉灵芝老师别客气,专家在《门球之苑》文章中的一句话:“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 ...

谢谢硒都老师的指教。

点评

汉玉灵芝老师好!在网上讨论有关问题,各抒己见,相互交流,有些问题不一定能统一认识,不谈“指教”二字。 我不解的是,专家在《门球之苑》上发文,为什么说不该“抠字眼”、是“钻牛角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09:10
发表于 2013-2-4 09: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3-2-3 23:09
谢谢硒都老师的指教。


          汉玉灵芝老师好!在网上讨论有关问题,各抒己见,相互交流,有些问题不一定能统一认识,不谈“指教”二字。
       我不解的是,专家在《门球之苑》上发文,为什么说不该“抠字眼”、是“钻牛角尖”、
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却硬要按文字的含义去那样理解”。我不仅要问:规则的原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文字的“含义”不写成“原意”?“按文字的含义”去理解,错在哪里?
发表于 2013-2-4 09: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硒都老师:您好!我的两帖请您扶正。谢谢! _253532349002366040[1]_副本.gif
[url=http://www.menqiu.com/thread-39429-1-3.htmlhttp://www.menqiu.com/thread-34618-1-2.html]http://www.menqiu.com/thread-39429-1-3.htmlhttp://www.menqiu.com/thread-34618-1-2.html[/url]

发表于 2013-5-1 15: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解读规则“闪击犯规”第三条,那就应该照章解读,而不应该去猜测制定者的本意,如果觉得规则有问题,那只能提建议修改。所以我的看法是,改放时他球已经拿在手里了,脚就不能再离开自球,否则,就要判犯规。

点评

事实是绝大多数人包括制定规则的人,都不认为,他球在手,改踩自球不犯规,绝大多数球场上也是按不犯规判的。而规则的字面解释的确认定这是犯规的(改踩的时候,有未踩住自球,而手触他球) 这个矛盾问题你有好的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2 21:28
发表于 2013-5-19 17: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已经理解规则,文字可修改。
 楼主| 发表于 2013-5-22 21: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G信马由缰 发表于 2013-5-1 15:08
既然是解读规则“闪击犯规”第三条,那就应该照章解读,而不应该去猜测制定者的本意,如果觉得规则有问题, ...

事实是绝大多数人包括制定规则的人,都不认为,他球在手,改踩自球不犯规,绝大多数球场上也是按不犯规判的。而规则的字面解释的确认定这是犯规的(改踩的时候,有未踩住自球,而手触他球)
这个矛盾问题你有好的解决办法吗?是改规则,还是该包括专家在内的人的大多数门球人的认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