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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旱雨同志的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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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0: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5-20,旱雨同志发表了一个“与版主门协秘书处聊聊”的帖子,我认为非常好!跟帖,发不出去;转发,电脑程序不正常。只好在这里说一下,请中国门球网网友原谅我这个菜鸟。
发表于 2011-5-21 16: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静风闲 于 2011-5-21 16:21 编辑

    旱雨在华奥星空门球论坛发的《与版主门协秘书处聊聊》是一篇好文章,转发于此:
与版主门协秘书处聊聊
旱 雨

  根据《举办2011年全国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培训班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培训费每人360 元(包括《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2011规则》)培训资料、学习用品)。也就是,进了“2011年全国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培训班”门槛,才能最早获得“《2011规则》和培训资料。对此,我有不同意见。

  一是编写组敲定《2011规则》的第一时间,应该在中国门协官方网站发布《2011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并且通过视频对《2011规则》修改部分进行解读;二是通过发行《2011规则》书、相关资料和《门球之苑》等报刊刊登相关文章让门球人早知道、早了解;三是举办《2011规则》裁判员培训班,提高裁判员和地方门协管理者对《2011规则》更一步掌握和深化、吸收。

  令人费解的是,《2011规则》实施过程实行的是三部曲:第一部曲是发出《通知》,在这之前,除了规则编写组人之外,500万门球人不知道《2011规则》的新内容,门球人买不到也没有看不到有关购买《2011规则》书的任何信息,全中国门球爱好者充其量只知道《2011规则》已经出台;第二部曲就是中国权威们再到全国各地培训班演讲《2011规则》,与此同时的第三部曲《2011规则》购买信息将会在网络媒体、报刊媒体、地方门协通知中出现,到那个时候门球人不用担心买不到《2011规则》的书。
   

  在我看来,与09规则实施过程方法、步骤那么相似,说白了,2011年6月17日之前,只有关 键、周 正、王 强知道《2011规则》,只有他们“讲”才是讲,除此之外,任何人“讲”都不是讲;不敢讲倒不是,而是不知道《2011规则》修改内容无法讲!说穿了,中协先搞几万元“毛收入”,再提成《2011规则》销售“利润”,门球人明明知道这样搞不合理,但找不出“违法、违规”的嫌疑。

  我注意到,《中国门球协会章程》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的第十款:加强门球宣传工作和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门球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有必要提醒中国门协领导的是,在中国门球官方网站首页“竞赛规则”栏目里还是2007年的竞赛规则相关资料和讲座,既然是“竞赛规则”栏目,就应该有竞赛规则的内容,09年修改规则的事已经过去了,就不提了,今年《通知》5月17日已经发出,为什么中国门球官方网站首页“竞赛规则”栏目里没有《2011规则》方面的内容?

  在《通知》里,赫然挂着一大排“重量级”人物,他们手中可能或者很快就有《2011规则》,希望这些“重量级”人物把心与门球群众的心“印”到一起,听听门球群众此时此刻想什么、希望什么,及时抓住门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说明和协调方面的工作。不用我说,全国门球人现在想知道《2011规则》修改和增加的内容是什么,中国门协相关部门和机构发布《2011规则》修改和新增内容为什么这么难?究竟是工作效率低下、办事人员不力,还是中国门协领导班子决定不许发布?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加强体育道德建设是保证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体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中华体育精神和优良的体育道德风尚,体育所创造和体现的精神价值已经成为宝贵的社会财富。但是,近些年来,在体育道德方面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体育道德失范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体育的形象和声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遏制和解决,势必影响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局。

  其实,《2011规则》通过网络、报刊、书本、资料、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同时进行学习和宣传,是最有效的举措,网友就不会有意见,并且丝毫不影响2011年全国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培训班正常举办。不要说是360元培训费,就是720元培训费还是有人照去不误;《2011规则》书的销售量不会因为“最有效的举措”而下降,该买《2011规则》书的人即使知道《2011规则》修改内容他还是要买;不愿意自费买书的人,哪怕把《2011规则》说成圣经他仍然不买。

  网友论坛有不少地方门协的管理者、门球老师和在职的门球高手、教练员、裁判员,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和惯例,往往这些人不大可能去参加“2011年全国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培训班”,如果他们及早获得《2011规则》新内容,定会相互探讨和交流。实际上,他们是基层门球的义务教员——默默无闻的奉献者!他们在门球场上发挥重大的指导作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楷模!他们是转变门球发展方式的创作老师——中国地地道道的权威!不就是《2011规则》修改的内容吗?真的就那么深不可测、不可以领会、很难操作?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明修改规则失败;如果规则一看就明白,操作简单,说明规则修改是成功的。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讲,《2011规则》没有必要封闭得严严实实,希望中协在“举办2011年全国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培训班”之前,将《2011规则》的书和修改内容与广大门球见面,真正做到中协工作为500万门球人服务。
   
  中国门协有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中国门球协会章程》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组织和团结全国门球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推广门球运动,促进我国门球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全民健身计划和构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服务。”力所能及地的为广大门球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大局出发,彻底改变单方面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工作作风,努力加快转变门球发展方式的步伐,开创出中国门球生机勃勃的大好局面。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7: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分感谢林静风闲同志!祝你健康!
发表于 2011-5-21 18: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老师与版主秘书处之聊。说出了500万门球人的心里。我们日日夜夜盼望新规则的问世。可还要等到6月份的培训后 不知何时老百姓才晓得。何况修改的是部分 。中国门球要只争朝夕。培训费每人360元太贵了吧。别尽想咋挣钱多,要尽职尽责为门球事业做奉献 。为门球人服好务。更希望先在网上发表 让网民先睹为快。别怕没人去培训。放心吧用公费还要去的。
发表于 2011-5-22 10: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一改规则,门坛怪事真多,网站限制自由,全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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