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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闪击就击球,不该定为击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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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3: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闪击就击球,不该定为击球犯规。闪击犯规是指撞击球后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成功抬起踩球脚为止其间的所有犯规。他包括:1、不闪击,2、没击到球而只击到脚或地,3、他球击出不足10厘米,4、身体、球槌或身上掉下的与比赛无关的东西触及场内其他球,5,双飞,6,窝果(没闪出去),7、踩飚(没踩住)8、捡球脱手并触碰到场内其他球,9、闪击时手未离开球,10、超时。11、裁判认为是犯规的行为,(如出言不逊等)。12、可能还有我没罗列到的其他一些犯规。总之,进入闪击阶段的一切犯规统称闪击犯规。我的看法:判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如果按具体的犯规动作往细里判,太复杂了,会使得裁判更难当。

点评

此问题一点也不复杂,就判闪击犯规即完。  发表于 2013-2-20 21:51
没闪击就击球是闪击阶段犯规,所以说是闪击犯规.自球拿到界外.  发表于 2013-2-16 14:11
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闪击犯规”,2011规则上所罗列的“闪击犯规”就有九条,其中没有一条是直接叫做"闪击犯规“,击球员触犯了其中任何一条,如果你直接判”闪击犯规“,击球员仍然会很茫然,还是需要判明他犯的是   发表于 2013-2-14 08:50
老师讲得好,我支持!“ 没闪击就击球,不该定为击球犯规。闪击犯规是指撞击球后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成功抬起踩球脚为止其间的所有犯规。”  发表于 2013-1-28 18:37
发表于 2013-1-28 14: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闪击就击球, 不该定为击球犯规。是闪击犯规!支持!
我顶.jpg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3-1-28 15:07
支持  发表于 2013-1-28 14:55
发表于 2013-1-28 15: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是闪击犯规的观点。

点评

顶!  发表于 2013-2-21 20:49
发表于 2013-1-28 17: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1. 闪击犯规是指撞击球后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成功抬起踩球脚为止其间的所有犯规。他包括:1、不闪击,2、没击到球而只击到脚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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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有一点犯规的细节不敢苟同:闪击时击球面没有击到球而击到地面应该不为犯规吧,只要在10秒内继续闪击即可。
发表于 2013-1-28 18: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讲得好,我支持!“ 没闪击就击球,不该定为击球犯规。闪击犯规是指撞击球后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成功抬起踩球脚为止其间的所有犯规。”
发表于 2013-1-28 19: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罗老师,您的这个题目就非常正确“没闪击就击球,不该定为击球犯规。”由此看到,老师对裁判规则学习很认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22: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逸㊣ 发表于 2013-1-28 17:57
楼主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有一点犯规的细节不敢苟同:闪击时击球面没有击到球而击到地面应该不为犯规 ...

此时说的是闪击时只击到了脚或地,没击到球,但球却被闪出去了的情况,这一条规则上有点。属于闪击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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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上有的!  发表于 2013-1-28 22:06
发表于 2013-2-3 22: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进入闪击阶段的一切犯规统称闪击犯规。”这个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闪击犯规,顾名思义,应该是与闪击有关的犯规,并不是指闪击阶段的犯规。闪击过程中的犯规可以有多种表现,除特指的闪击犯规外,还有触球犯规、击球犯规、超时犯规等。触球犯规、击球犯规、超时犯规等与闪击的关联性并不大,如果统称为闪击犯规,失去了判罚犯规的针对性,并没有多大意义。
  击打自球和闪击是有明显区别的,未获得击球权(续击权)而击球,当然判击球犯规更贴切。

点评

您能说捡错球、踩错球、忘了闪球、闪击超时等这些犯规与闪击无关联吗? 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闪击犯规”,2011规则上所罗列的“闪击犯规”就有九条,其中没有一条是直接叫做"闪击犯规“,击球员触犯了其中任何一条   发表于 2013-2-14 08:44
1、定为击球犯规就凭空多了一项犯规条款,本来在击球犯规中,不列此条很好。 2、定为击球犯规“贴切”吗?可处罚却不是独立的,而是依据闪击阶段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是一样的犯规行为,在09规则时,是判“停杆”,20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2 20:12
发表于 2013-2-12 1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撞击后没闪击就击球,是在闪击階段犯的规,当然应按闪击階较犯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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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讨论的不是怎么处理的问题,而是讨论冠以什么“罪名”的问题!  发表于 2013-2-13 08:44
发表于 2013-2-12 20: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3-2-3 22:46
  “总之,进入闪击阶段的一切犯规统称闪击犯规。”这个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闪击犯规,顾名思义,应该是 ...

1、定为击球犯规就凭空多了一项犯规条款,本来在击球犯规中,不列此条很好。
2、定为击球犯规“贴切”吗?可处罚却不是独立的,而是依据闪击阶段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是一样的犯规行为,在09规则时,是判“停杆”,2011规则,就得将自球放界外。
哪个简便哪个繁琐,不辩自明。

点评

  如果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犯规都称为“闪击犯规”,那么闪击犯规就应该还增加几个条款,例如:发上在闪击过程中的触球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超时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击球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妨碍比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3 11:28
  以“超时犯规”为例,规则规定:“(三)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这是很明确的。假如“超时”出现在闪击阶段,裁判员宣判“闪击犯规”,击球员可能会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触犯了闪击的哪一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3 11:15
   闪击过程中的犯规自球一律放到界外,这是11规则的一个重要变化,这个变化的初衷是为了简化球员犯规后裁判对场上球的处理。新规则出台后不久,本人就在论坛提出过自己的观点:闪击的三个阶段的区分是客观存在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3 10:29
发表于 2013-2-13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2-12 20:12
1、定为击球犯规就凭空多了一项犯规条款,本来在击球犯规中,不列此条很好。
2、定为击球犯规“贴切”吗 ...

   闪击过程中的犯规自球一律放到界外,这是11规则的一个重要变化,这个变化的初衷是为了简化球员犯规后裁判对场上球的处理。新规则出台后不久,本人就在论坛提出过自己的观点:闪击的三个阶段的区分是客观存在的,新规则表面上取消了三个阶段,但实际上三个阶段的区分仍然在起着作用,其表现就是犯规后对他球的处理方法上的不同,而这种处理方法的不同又不可能统一到一种方式。这个问题的出现与以前有的网友对犯规三个阶段的认识不清楚,不深刻,认为没有必要区分“三个阶段”,只作为一个过程更简单有关。
  闪击过程中的犯规,自球一律放到界外,11规则的这个新规定实际上是不合理的,是11规则的败笔之一。实际上以前几个版本的规则在闪击犯规方面的相关规定更合理(虽然显得复杂一些),化繁为简当然更好,但科学性与合理性比简单更为重要。
发表于 2013-2-13 11: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2-12 20:12
1、定为击球犯规就凭空多了一项犯规条款,本来在击球犯规中,不列此条很好。
2、定为击球犯规“贴切”吗 ...

  以“超时犯规”为例,规则规定:“(三)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这是很明确的。假如“超时”出现在闪击阶段,裁判员宣判“闪击犯规”,击球员可能会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触犯了闪击的哪一条规定,裁判员还得给球员说明是“超时犯规”。但处理方法却可以根据犯规发生时段的不同而异,多种犯规都有处理方法不同的情况,裁判员和运动员都应该清楚这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闪击犯规”是与“闪击”直接有关的犯规行为,其他犯规行为不能判为“闪击犯规”。例如撞击后错捡他球(未被撞击的球),就不宜判为“闪击犯规”,因为这一行为与“闪击”并无直接关系,而应该判为“触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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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林静凤闲老师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4 08:58
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闪击犯规”,2011规则上所罗列的“闪击犯规”就有九条,其中没有一条是直接叫做"闪击犯规“,击球员触犯了其中任何一条,如果你直接判”闪击犯规“,击球员仍然会很茫然,还是需要判明他犯的是   发表于 2013-2-14 08:46
发表于 2013-2-13 11: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报道,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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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置可否,是没学到东西的表现。  发表于 2013-2-13 14:05
发表于 2013-2-13 11: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2-12 20:12
1、定为击球犯规就凭空多了一项犯规条款,本来在击球犯规中,不列此条很好。
2、定为击球犯规“贴切”吗 ...

  如果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犯规都称为“闪击犯规”,那么闪击犯规就应该还增加几个条款,例如:发上在闪击过程中的触球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超时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击球犯规;发生在闪击过程中的妨碍比赛违规等等。这种改变实则是求简而得繁,那实在是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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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闪击犯规”,2011规则上所罗列的“闪击犯规”就有九条,其中没有一条是直接叫做"闪击犯规“,击球员触犯了其中任何一条,如果你直接判”闪击犯规“,击球员仍然会很茫然,还是需要判明他犯的是   发表于 2013-2-14 08:47
您误会了,我从来也没有说过此为闪击犯规,而是主张按闪击阶段触球犯规处理,击球犯规中删去此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3 12:17
发表于 2013-2-13 11: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超时犯规”为例,规则规定:“(三)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这是很明确的。假如“超时”出现在闪击阶段,裁判员宣判“闪击犯规”,击球员可能会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触犯了闪击的哪一条规定,裁判员还得给球员说明是“超时犯规”。但处理方法却可以根据犯规发生时段的不同而异,多种犯规都有处理方法不同的情况,裁判员和运动员都应该清楚这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裁判员的裁判用语(无论什么犯规)都是“犯规”!不说,触球犯规、超时犯规、闪击犯规......。
以超时犯规为例,裁判员报出8秒、9秒、10秒犯规!击球员不会茫然。肯定是超时犯规了。
以捡错球为例,也是宣报:”犯规“!如果队长或教练员询问,裁判员可以回答是什么犯规就可以了。
但是,我支持林静风闲老师的细化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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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发表于 2013-2-1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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