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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董振山 于 2013-1-17 06:25 编辑
空白是指撞击多球后,闪击完成后到场内球静止的一段时间,若还要闪击,此时去拿被闪球是否犯规,自球是否拿出界外?这是问题的焦点。专家说:撞击多球后是整体闪击过程(或整体行为)‥‥‥“这是一归类的问题,一个简化程续的问题。”还说:“有一段空白,出现犯规要怎样区别对待,一会这样一那样,实在是太复杂,大家都累。”
我觉得,均停稳是对所有比赛行为而言的,无法推论出专家的整体闪击过程或整体行为。谈到简化程续,就说一个11规则的实例吧,取消闪击三阶段,闪击过程中的犯规自球一律拿出界外。简化了吗?我说没有或者说是有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吧,因为对他球的处理仍是三阶段,只是改变了说法,本质毫无区别,三阶段是人们反映较多的,只简化自球的处理能解决问题吗?大家都知道,犯规的过多、处理过严是一面倒的重要原因,为了一点简化加重犯规处罚合适吗?还是恢复09规则为好,这样所谓空白问题也没了。我是主张减少犯规的规定和处罚力度的,对比赛进程无影响的一律取消。除严重妨碍比赛行为外自球不再拿出界外,当然这个问题较复杂,可能出现新问题。对犯规本来就应区别对待,要想不复杂,大家不累,就应大刀阔斧的修改犯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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