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清木华 于 2013-8-22 21:44 编辑
楼主提供的案例是:
④号球从二门后2线外进场奔二门前时,撞击二门柱内侧,(注:界外球进场)致使贴靠在另一门柱的⑥球移动,(注:无效移动)后续④球又撞上了还在移动的⑥球。(注:如果一个有效移动的球被一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则该球移动仍然有效)。应如何判?
我的判定是:⑥球恢复原位;④号进场有效!
依据是2001《门球竞赛规则》第十一条 球体移动
一、有效移动
说明:
●如果一个有效移动的球被一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则该球移动仍然有效。
二、无效移动
无效移动是指被移动的静止球须恢复原位的移动。无效移动包括以下情形:
说明:
●指击球员身体、球槌及有效移动的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移动。
四、界外球进场犯规
(一)界外球在进场的过程中触及他球。
说明:
●此处他球是指场内球和其它界外球,不包括无效移动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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