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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23: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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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爱家人 发表于 2012-10-17 19:12 
老师晚上好!霸州赛期间,您为网友做了大量宣传工作。您辛苦了!向您致敬!老师:关于上面的讨论帖,我仍 ...
尊敬的幸福爱家人老师:由于您没有点我的
贴的下面的回复所以我不能第一时间看到您的回复,迟复为歉。网上讨论,网友坚持个人观点谁也无权干涉。只不过自己一定要有坚持自己观点的根据。1号球员从脚下拿起6球后,抬起踩球脚改变方向后,再踩住自球闪击6球.请教老师这种情况犯规不?。
此例典型的违反了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一则之规定应判犯规。望老师再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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