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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条文应该即宽松又明确的规定闪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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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4: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行规则的闪击规定太复杂。
比如,1、捡拾接触的他球时,需要申请“确认”;
2、捡拾他球触及了自球、或其他他球都是犯规;
3、改放他球时,脚未踩住自球而触及了自、他球犯规;
4、捡拾的他球脱手掉下来,又有一些犯规与不犯规的规定;
5、放球时,又分第一次放球与以后放球的不同规定;
6、撞击后,自他球离得较近,脚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好他球的规定。
上述等等规定,使得闪击行为太复杂。
规则能否规定:
1、捡拾他球时无论是否触及自球或他球,都是无效移动,不算犯规。(无效移动球裁判应该视情况复位)这样击球员就不担心捡拾球犯规了!什么接触不接触都不必操心了。
2、击球员一次捡拾他球后,不得脱手,否则判犯规。你把他球不放在脚下与自球帖靠,而是放在脚外面的场地上,就判犯规。这样减少很多脱手的一些复杂规定。
3、击球员以用手放球为有效,脚直接踩球闪击判犯规。因为捡拾球已经不怕犯规,不需确认,那就不用直接脚踩自他球了。
4、因为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已经不分阶段,所以放球也不分是否是第一次放球,脚直接踩住自他球,不算放球,也就减少有关改放他球犯规的规定了。放球后产生犯规时,以犯规前的放球位置复位,不必按照第一次放球为依据,减少现行规定产生争议。
5、手拿着他球,只要脚踩自球,再放他球与自球贴靠,这个程序无论重复几次都可以。程序就是先踩后放,违背就是犯规。不需要再规定脚未踩住自球而触及自他球犯规的规定了。
如果按照上述精神重新措辞来规定闪击行为。那么,我们闪击就很宽松,程序也是很明确的了。

拙见,谬误在所难免。敬请见谅!
欢迎网友斧正。

点评

是说明,不是条款,条款需要细致推敲才行。  发表于 2012-9-6 13:23
更麻烦、更不好理解。是律条,还是说明?弄不清。  发表于 2012-9-5 18:34
发表于 2012-9-5 14: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soso_e181:}
发表于 2012-9-5 17: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支持!
发表于 2012-9-5 17: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以后修规中应考虑泰虎老师的建议。 _12440586516903956613.jpg
发表于 2012-9-5 20: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2-9-5 21:07 编辑

赞同泰虎的观点!我将有关规则有关条文修订如下,盼得到网友进一步的推敲。


注:黑字,原有文字,保留。 红字,修改添加文字。 灰底文字,删去。   【蓝色文字,我的注释】

第九条
三、比赛中击球员可以请求确认的事项
  (一)刚上场击球员可以询问自球与球是否接触。
【注:为撞击后的捡球,无需确认。后详。】
  (二)停在球门线上的球是门前球还是门后球。
  (三)闪击时所放的他球是否与球门线或中柱接触。
【注:不能把裁判当教练员用!】
  (四)成功撞击的球号。
   (五)成功过门的球号。
【注:45,刚宣布过无需确认】
  说明:●如果击球员未申请确认,裁判员应据实判定,裁判员也可事先宣告。
      ●确认所需时间不包含在裁判用时内。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一、闪击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脚下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一)被撞击的他球必须放在场内进行闪击。
说明:●向边线外闪击时,要预先为裁判员指示闪击方向,这是门球礼貌
  (二)闪击成功后,由被闪击的球带动的的产生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注:抬脚造成自球移动无效】
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注:;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是废话,而且造成闪击完成和完成闪击(击打动作完成)之间的说不清关系。】
(一)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2.用单脚踩住自球。
   3.放他球到脚下与自球贴靠。
   4.移开放球手。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踩球脚抬起离开自球。
(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1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捡拾被撞击的他球时引起接触的其他球移动,不犯规,移动的他球须复位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3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可以重新拿起他球然后抬脚改踩自球。
   4.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5.重新改放他球。
   6.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7.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说明:●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令其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闪击或击球。
注:移动对闪击有利也不行】
(三)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应先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图10)。但是临时移开的球如在闪击过程被其他球撞击则为闪击犯规。
【图例10-A、10-B 10-D不变,略去】
【图例 10-C 删去】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裁判员判断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裁判员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
【注:裁判员不能变成服务员!】
三、闪击成功
(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二)被闪击的他球撞柱。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说明:●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四、闪击犯规
(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2.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开脚下。
   *、他球放在踩球脚外,手离开。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未拿起他球,抬脚。
   4.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5.将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闪击。
   6.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
【注:参照国际规则取消此条】
   8.同时多个他球进闪击过程
说明:【未改变,略】
   9、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说明:【未改变,略】
(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以下处理:
   1.犯规发生在放球前,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2.犯规发生在放球后,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
   4.被闪击的球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他球位置不变。
   5.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发表于 2012-9-6 12: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条款必须细,否则操作起来就麻烦,争议会更多!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13: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2-9-6 13:45 编辑

补充两点:
即是,
1、闪击只要离开脚下自球,就是闪击成功(因为没有双球双杆)。
2、闪击成功后抬脚使得自球移动(规则中称:自球从脚下脱离)为无效移动(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复位),不犯规。
这样规定,免去很多争议。其实抬脚移动一点自球,判犯规,太没有必要。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14: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网友对规则重新修改煞费苦心,字斟句酌。实在令人敬佩!
我以大号绿字与其磋商。期望烨鹤及其他网友进一步研讨。谢谢!
第九条
三、比赛中击球员可以请求确认的事项
  (一)刚上场击球员可以询问自球与球是否接触。
击球员在未击球前可以询问自他球是否接触。
【注:为撞击后的捡球,无需确认。后详。】
  (二)停在球门线上的球是门前球还是门后球。
  (三)闪击时所放的他球是否与球门线或中柱接触。
【注:不能把裁判当教练员用!】
  (四)成功撞击的球号。
   (五)成功过门的球号。
【注:45,刚宣布过无需确认】
  说明:●如果击球员未申请确认,裁判员应据实判定,裁判员也可事先宣告。
      ●确认所需时间不包含在裁判用时内。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一、闪击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脚下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放置于脚下与自球贴靠
  (一)被撞击的他球必须放在场内进行闪击。
(此条规定是多余的,闪击犯规已经有条文。)
说明:●向边线外闪击时,要预先为裁判员指示闪击方向,这是门球礼貌
  (二)闪击成功后,由被闪击的球带动的的产生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注:抬脚造成自球移动无效】
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注:;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是废话,而且造成闪击完成和完成闪击(击打动作完成)之间的说不清关系。】
(一)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2.用单脚踩住自球。
   3.放他球到脚下与自球贴靠。
   4.移开放球手。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踩球脚抬起离开自球。
(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1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捡拾被撞击的他球时引起接触的其他球移动,不犯规,移动的他球须复位
捡拾被撞击的他球时引起贴靠的他球移动,不犯规,移动的他球视情况复位。(贴靠不一定接触,有点间隙时,也不犯规)(当很小的移动不获得利益时,可以不复位)。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3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可以重新拿起他球然后抬脚改踩自球。
然后抬脚改踩自球,改放他球。
   4.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5.重新改放他球。
(此条可以不要,上面添加改放他球)。
   6.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7.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说明:●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令其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闪击或击球。
注:移动对闪击有利也不行】
上面的说明与【注】简化:
说明:当自球在脚下移动后,裁判员判定其获利时,必须及时复位(不为裁判用时)。
(三)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应先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图10)。但是临时移开的球如在闪击过程被其他球撞击则为闪击犯规。
                  被其他球碰撞则为闪击犯规。
【图例10-A、10-B 10-D不变,略去】
【图例 10-C 删去】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裁判员判断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裁判员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
【注:裁判员不能变成服务员!】
三、闪击成功
(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被闪击的他球移动离开脚下自球。(没有双球双杆,不必控制10厘米)。
(二)被闪击的他球撞柱。
(取消此条,因为有效移动的球撞柱,即判中柱得分。)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取消此条,因为有效移动的球,其移动结果有效。)

说明:●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四、闪击犯规
(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2.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开脚下。
2.闪击时,使得自球(或自他球同时)离开脚下。
   *、他球放在踩球脚外,手离开。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未拿起他球,抬脚。
   4.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5.将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闪击。
   6.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
【注:参照国际规则取消此条】
   8.同时多个他球进闪击过程
说明:【未改变,略】
   9、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闪击后,被闪击的他球与自球接触(包括反弹后)或未离开脚下。
说明:【未改变,略】
(取消原规则的说明)。
(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以下处理:
   1.犯规发生在放球前,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2.犯规发生在放球后,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他球放在犯规前的放球位置。(明确了放球位置)。
   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
   4.被闪击的球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他球位置不变。
   5.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点评

是很认真!  发表于 2012-9-7 10:25
发表于 2012-9-6 15: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9-6 13:32
补充两点:
即是,
1、闪击只要离开脚下自球,就是闪击成功(因为没有双球双杆)。

这两点我都同意,因非你的方案的中心问题,所以未强调。
发表于 2012-9-6 15: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9-6 14:58
烨鹤网友对规则重新修改煞费苦心,字斟句酌。实在令人敬佩!我以大号绿字与其磋商。期望烨鹤及其他网友进一 ...

很高兴我的方案得到前辈认可,你的修改意见我我都赞同,待我再作文字整理,并再发表。
我想这样分段讨论,有可能把规则的文字搞得跟加明确,少歧义,和精简,同时也便于大家讨论。
我以为闪击方面还有一个议论纷纷的问题就是抬脚动作是不是要在10秒内完成问题。请见《闪击的抬脚,和十秒限时无关的探讨》这个问题也需要在规则里明确。
我有吸收网友讨论的营养,一块一块的完成规则全文的《网友修改稿》的想法。不过很费时间,更是有点费脑筋,毕竟也老了,考虑难周密了。

点评

闪击成功的标准我提的不提10厘米,可能实际操作会更有争议,故还是以军旗老师提的以一球距(7.5厘米)为好! 烨鹤网友为门球奉献精神令人敬佩! 热爱门球心赤, 求索意志更坚, 辛苦劳累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7 13:27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3: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9-6 15:51
很高兴我的方案得到前辈认可,你的修改意见我我都赞同,待我再作文字整理,并再发表。
我想这样分段讨论 ...

闪击成功的标准我提的不提10厘米,可能实际操作会更有争议,故还是以军旗老师提的以一球距(7.5厘米)为好!
烨鹤网友为门球奉献精神令人敬佩!
       热爱门球心赤,
       求索意志更坚,
       辛苦劳累不顾,
       精益求精编篡!
发表于 2012-9-7 16: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2-9-7 16:32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2-9-7 13:27
闪击成功的标准我提的不提10厘米,可能实际操作会更有争议,故还是以军旗老师提的以一球距(7.5厘米)为好 ...

按泰虎的修改意见的再修改。

注:黑字,原有文字,保留。红字,修改文字。灰底文字,删去【蓝色文字,我的注释】
                    第九条
三、比赛中击球员可以请求确认的事项
(一)新上场击球员击球前可以询问自球与球是否接触。
【注:为撞击后的捡球,无需确认。后详。】
(二)停在球门线上的球是门前球还是门后球。
(三)闪击时所放的他球是否与球门线或中柱接触。
【注:不能把裁判当教练员用!】
(四)成功撞击的球号。
(五)成功过门的球号。
【注:45,刚宣布过无需确认】
说明:
●如果击球员未申请确认,裁判员应据实判定,裁判员也可事先宣告。
●确认所需时间不包含在裁判用时内。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一、闪击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脚下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一)被撞击的他球必须放在场内进行闪击。
【注:此条已在犯规条文中】
说明:●向边线外闪击时,要预先为裁判员指示闪击方向,这是门球礼貌
(二)闪击成功后,由被闪击的球带动的产生的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注:抬脚造成自球移动无效】
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注:;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是废话,而且造成闪击完成和完成闪击(击打动作完成)之间的说不清关系。】
(一)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2.用单脚踩住自球。
3.放他球到脚下与自球贴靠。
4.移开放球手。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踩球脚抬起离开自球。
(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1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捡拾被撞击的他球时引起贴近的其他球移动,不犯规,裁判认为需要时,移动的他球须复位。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3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重新拿起他球然后抬脚改踩自球,改放他球。
4.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5重新改放他球。
6.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7.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说明:●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获利,裁判员要令其将球恢复原位击球员才能击球。复位不为裁判员用时。
【注:移动对闪击有利也不行】
(三)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应先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图10)。但是临时移开的球如在闪击过程被其他球碰撞则为闪击犯规。
【图例10-A、10-B 10-D不变,略去】
【图例 10-C 删去】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裁判员判断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裁判员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
【注:裁判员不能变成服务员!】
三、闪击成功
(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二)被闪击的他球撞得分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注:后两条是指他球移动不超10厘米,时,只要撞柱得分,或出界也是闪击成功。】
说明:
●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四、闪击犯规
(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2.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的控制
*、他球放在踩球脚外,手离开。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未拿起他球,抬脚。
4.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5.将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闪击。
6.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
【注:参照国际规则取消此条】
8.同时多个他球进闪击过程
说明:【未改变,略】
9、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注:有建议因没有球球双杆,所以无需强调10厘米,他球离脚即可,或定为7.5厘米。我以为此处没有原则性差别,另外我认为球球双杆是值得恢复的,所以仍保留10厘米以减少恢复时的改动太多。】
说明:【未改变,略】
(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以下处理:
1.犯规发生在放球前,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2.犯规发生在放球后,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注:当他球在手时,没有确定位置,所以只能是访求位置】
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
4.被闪击的球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他球位置不变。
5.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颜色和字体的变化的使用,使我从Word变到网文时焦头烂额了,不知这一次能否成功。错误难免。










 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网友为门球奉献精神令人敬佩!
       热爱门球心赤,

       求索意志更坚,
       辛苦劳累不顾,
       精益求精编篡!

点评

闪击:去掉“允许”,增加“闪击程序”,捡、踩、放、离、击、抬。此程序不得颠倒、重复。犯规增加一条“不按程序闪击”。 他球离开脚,为成功。就不必要求裁判员的眼睛“长尺”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0 14:46
发表于 2012-9-10 14: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9-10 14:25
烨鹤网友为门球奉献精神令人敬佩!
       热爱门球心赤,
       求索意志更坚,

闪击:去掉“允许”,增加“闪击程序”,捡、踩、放、离、击、抬。此程序不得颠倒、重复。犯规增加一条“不按程序闪击”。
他球离开脚,为成功。就不必要求裁判员的眼睛“长尺”了。

点评

离是指手离开自球,抬是脚离开自球。我的意思是规定死了,程序化,好记好判,习惯就适应了。捡起球掉下就犯规,他就会抓得死死的,不会随意掉下了,不准重踩,他就会一次踩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1 10:55
咱们就单说捡、踩、放三个程序。 我已经捡、踩、放了,但是,我觉得没有踩、放合适,需要改放,您说,允许吗?如果,允许,那我必须捡起他球,然后放在旁边,再抬脚,而后,再捡拾他球,再踩自球,放置他球。如果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11 10:24
“离开”一词会有争议:多少,算离开呀?有的人他球放在脚下自球旁,脚没有点着他球,此种情况,本身就是离开脚的。  发表于 2012-9-11 10:09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10: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9-10 14:46
闪击:去掉“允许”,增加“闪击程序”,捡、踩、放、离、击、抬。此程序不得颠倒、重复。犯规增加一条“ ...

咱们就单说捡、踩、放三个程序。
我已经捡、踩、放了,但是,我觉得没有踩、放合适,需要改放,您说,允许吗?如果,允许,那我必须捡起他球,然后放在旁边,再抬脚,而后,再捡拾他球,再踩自球,放置他球。如果是捡拾他球拿在手中,再抬脚重踩后放球,肯定就违反了规定的程序,这不就是犯规了吗。可是,这一动作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按照上述的程序改放,不是多此一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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