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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1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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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的讨论已经有37人次的 发言,有裁判应如何做的,击球员应如何做的,规则应如何改,以免去误解的。总之分歧不大。确认最好,据实判定,是共同的理解。
现在我从另一角度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就是什么情况下击球前才需要求消除误解的确认。
1,以求消除误解的确认,只发生在击球员刚上场的时候。
2,如果续击前自球和他球接触,那就是闪击犯规,或是需要拾球。都不是“击球前”。
3,多数情况下,击球员刚上场击球时有接触,也不需要确认。因为你可以轻轻一击,再闪击他球,把周围清理了,为下一击创造大大方方击球条件。
4,只有在不动接触的他球同时有过门的希望的时候,申请确认才需要以求消除误解的确认。但是这种机率是非常少的。
请看附图,
附图里球槌的直径按35毫米画出,通过图可以看出,把自球向右击时他球会动,无需确认,把自球向左击时只有上下各47.2度的范围里会出现他球不动的现象。在47.2度以外的反向,你只能用击球面的棱边触球,无准确度可言, 还要小心槌不要碰他球。所以可以不动他球而击出自球的范围只占360度的四分之一,而门的位置就在这个四分之一范围里。此时最需要请确认,但是机会很少很少。(在有球球双杆是需要的机会才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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