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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卢沟桥杯”暨丰台区首届“文明杯”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门球运动协会 丰台区文明办 丰台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丰台区门球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2年9月11日——14日
四,比赛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门球运动场(五里店东郭庄子公园内)
五,邀请范围: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及其所属单位;北京市各区,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校的门球队(含丰台区门协会员队及个人会员组队);部分兄弟省,市,自治区的门球队。
六,参赛办法
1,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5——7名。教练员兼运动员者包括在运动员名额之内。运动员的年龄和性别不限。
2,运动员和教练员只能参加本队比赛不得跨队参赛和指挥,否则一经发现按非法上场处理,取消其所兼队的比赛资格。
3,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字迹清楚,注明领队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4,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门球竞赛活动,报名单位要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参赛中如运动员由于身体等原因发生意外,有参赛队负责。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章。
5,报名时间和地点:
(1)驻北京市各参赛队于2012年8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在丰台区门球运动协会办公室报名。电话报名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9号
联系人:闫淑芝 高美荣
电话:010——63861398 010——83656454
(2)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参赛队报名时间截止8月26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时请将报名表和参赛费一并寄来。汇款请通过邮局寄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邮编:100071
北京市丰台区门球运动协会 收
6,报名费:每队300元。按规定时间报名交费,手续齐全完备者,方可参加抽签编组。编组定位后,不办理退出事宜。
因比赛期间恰逢旅游旺季,客房较紧张。凡需住宿的参赛队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以保证参赛人员安全,并在报名时缴纳一定的住房保证金,每人每天预交10元,三天共计30元,请一并汇入帐号。
如房间预定成功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到时计入房费。
7,抽签编组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午9:00在丰台区门协办公室举行。
七,竞赛办法
1,执行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比赛场地为20米×15米人造草坪地。计算成绩按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办理。
2,比赛用球槌,运动员号码布,教练员和队长标志请各运动队自备,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3,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预,复赛采取分组循环赛或淘汰附加赛,决赛采用淘汰附加赛。编组和赛程根据报名队数确定。
八,奖励办法
1,根据参赛队数确定录取名额,凡进入录取名次的球队授予奖杯;前三名分别授予奖牌和不同档次的奖金(视报名队数确定)。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奖杯。
3,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均发纪念品。
九,召开各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1,组委会:2012 年9月5日上午9:00在丰台区门协办公室。
2,裁判员培训会:2012年9月10日上午8:30在丰台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
3,教练员,领队会议:2012年9月10日10:30在丰台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届“卢沟桥杯”暨丰台区首届“文明杯”门球邀请赛组委会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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