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卒6109 于 2012-7-31 15:46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2-7-31 10:38
我认为都是属于“无效移动”。
第一种无效移动,裁判员根据是否获利来决定是否复位;第二种是犯规后的无效 ...
闪击过程中,在踩球和闪击时自球在脚下移动,是规则不允许的(是唯一允许击打自球,却不允许自球有移动的现象),同时又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规则对这种现象进行了限制,自球在脚下移动的幅度,可分为三个阶段(为便于说明三个阶段为本人所分) 1、 自球不动到恢复原位之前(裁判员判定自球的移动不会从中获利) 2、 自球移动需恢复原位到自球脱离开脚下之前。 3、 自球在脚下移动脱离开脚下。 任何一次闪击,自球在脚下移动的情况,一定是这三种情况的某一种,如果说把这三种情况放到一起来分析,自球从不动到脱离开脚下,是同一个量变的过程,自球移动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无效移动。 (一)、如果说第一阶段自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大家肯定会说,无效移动要恢复原位,这里自球移动后没有恢复原位,怎么能说是无效移动呢?首先要弄清什么地方才是原位,至少要有一个二维坐标,才能确定自球在场上的位置。自球在场上不动才是原位,动了就不是原位了。当闪击时,自球在脚下移动很少(比如说1毫米)而且不会从中获利,就没有必要刻意追求将自球恢复原位。裁判员在这时要将其恢复原位 ,也没什么不可。这里还要说的是,比赛中恢复原位的球,大多不真正意义上的原位(和原来的位置没有一丝一毫的误差才是原位)。所以在这个阶段,自球的移动不是不恢复原位,而是不需要也没有必要,但这并不影响自球移动的性质-----无效移动。 (二)、在第二个阶段,自球的移动符合无效移动的定义,比赛中也是这样执行的,同时也证明自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 (三)、闪击时自球在脚下的移动不可避免,但规则规定必须有个限度,那就是自球不能离开脚下。超过这个限度就形成犯规,也证明这个犯规是自球在脚下移动造成的,当然犯规后自球也有移动。比赛中的处理是:自球放界外,他球放在放球位置。大家也会说,自球没有恢复原位,就不能说自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因为犯规,把自球恢复原位再拿出界外,与自球直接拿出界外的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可以说,自球恢复原位的环节是省略了。但并没有改变看破球移动的性质-----无效移动。 关于省略相关环节,在规则中也还有其他例子,如:自球撞击A、B两个球,且与这两个球形成接触,按规定可先移开A球(A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待对B球闪击后,再对A 球进行闪击,并不是把A球恢复原位后再进行闪击,也是省略了这个环节。 综上所述,闪击过程中,在踩球和闪击时自球在脚下的移动是规则不允许的,但又是不可避免的,从各个阶段的分析来看均属无效移动。另外从第三个阶段来看,犯规是因自移动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