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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错判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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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3: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行规则与裁判法过份迁就裁判员错判,以及不加附属条件地过份强调服从裁判,这些规定都是有失偏颇的.
现状是这批裁判人员中绝大部分素质参差不齐,年龄老化,文化低,学习能力较差,而且个性又强且听不进异议.遇到疑难案例就想当然的去判,错判完后又无过错追诉制度,错了没事,受苦受害的都是运动员,这种恶性循环显然就不公正了.本人以为应建立错判追究制度.
裁判员的错判导致运动员不服的案例经常发生,而错判后又得不到及时纠正使得运动员十分气恼进而影响参赛情绪.门球既然要走向竞技,就要坚持比赛第一,其他第二的精神.那些说友谊第一的人大多数其实都是在装,因为他只须问问自己就知道自己的内心是不想输的,只是在不想输的程度上有差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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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追责!  发表于 2012-7-18 19:11
发表于 2012-7-18 14: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以为应建立错判追究制度,有一些裁判员是拉关系走后门,有甚者是花钱当裁判,他们不学无术影响裁判水平建立错判追究制度。滥竽充数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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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打黑哨!  发表于 2012-7-18 19:12
规则赋予裁判员太多可以主观臆断的特权,如“确认”、默记秒等。对裁判员也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它要求裁判员眼睛是尺,能量出是9.9厘米还是10厘米,脑子是秒表,思想境界似上帝,绝对公正,不需任何监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18 14:24
发表于 2012-7-18 14: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齐市门球 发表于 2012-7-18 14:03
本人以为应建立错判追究制度,有一些裁判员是拉关系走后门,有甚者是花钱当裁判,他们不学无术影响裁判水平 ...

规则赋予裁判员太多可以主观臆断的特权,如“确认”、默记秒等。对裁判员也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它要求裁判员眼睛是尺,能量出是9.9厘米还是10厘米,脑子是秒表,思想境界似上帝,绝对公正,不需任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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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可变黑哨!应制止!  发表于 2012-7-18 19:14
支持同感。  发表于 2012-7-18 14:31
我从来不敢对外人说,门球10秒计时是“默记”,怕人家笑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1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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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6 金钱 +6 收起 理由
友友 + 6 + 6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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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4: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老师您的话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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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  发表于 2012-7-18 19:26
发表于 2012-7-18 14: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7-18 14:24
规则赋予裁判员太多可以主观臆断的特权,如“确认”、默记秒等。对裁判员也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它要求 ...

我从来不敢对外人说,门球10秒计时是“默记”,怕人家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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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规则中一些荒唐规定,感到耻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18 14:27
发表于 2012-7-18 14: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7-18 14:26
我从来不敢对外人说,门球10秒计时是“默记”,怕人家笑话。

我为规则中一些荒唐规定,感到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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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记''不科学!  发表于 2012-7-18 19:27
每每看到裁判员呼号手势,就汗颜。那个击球员会靠数裁判员的手指头进场?还画图,还示范,还花钱参训,还纠正动作。。。。。。咳,中国门球人啊,醒醒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18 14:35
发表于 2012-7-18 14: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7-18 14:27
我为规则中一些荒唐规定,感到耻辱!

每每看到裁判员呼号手势,就汗颜。那个击球员会靠数裁判员的手指头进场?还画图,还示范,还花钱参训,还纠正动作。。。。。。咳,中国门球人啊,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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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  发表于 2012-7-18 19:28
发表于 2012-7-18 16: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规则与裁判法过份迁就裁判员错判,以及不加附属条件地过份强调服从裁判,这些规定都是有失偏颇的.
支持!
我以为规则应规定球队每场有一次请求裁判长到场的暂停,这样可以避免个别裁判员水平低引起的判决失误。避免事后的确有错但难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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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发表于 2012-7-18 19:15
发表于 2012-7-18 16: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花钱去做的裁判员,是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追究谁啊?问题的本质不在裁判员身上!........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8: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舰载f20 于 2012-7-18 18:15 编辑
健康第一 发表于 2012-7-18 16:11
自己花钱去做的裁判员,是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追究谁啊?问题的本质不在裁判员身上!........


错判不在裁判员?那在谁呢?   错判追究制度有许多种选择,另外赔本赚吆喝的买卖一般都是自愿的,本人可以不去.大部分运动员不也是赚吆喝吗?

点评

裁判员中志愿者多,就拿临沂的这次比赛,志愿者裁判员占50%以上,他们的精神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第一天的比赛前,他们用浴巾一片场地一片场地的吸水,酷暑下他们场地上健步如飞,汗流浃背,这些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18 19:41
对!  发表于 2012-7-18 19:16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8: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7-18 16:01
现行规则与裁判法过份迁就裁判员错判,以及不加附属条件地过份强调服从裁判,这些规定都是有失偏颇的.
支持! ...

这办法蛮好的,可作为一种选择.为了解决裁判与某一方的分歧,暂时仃下来,不惜耽误点时间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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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发表于 2012-7-18 19:17
发表于 2012-7-18 19: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又是土人 于 2012-7-18 19:34 编辑

       我说两句,也算是老裁判员了;从三级开始,到现在的一级。退休后,在没有等级裁判员的地方,1999年由我带着学习,一同考核定级三;到了市里我边讲课边参加考试,2003年晋了二级;2006年到省里考上了一级;如今,到了头,不干了。十多年来,当过裁判员也当过裁判长(后期常当)。
       我认为,应该对裁判员的错判,追究责任并处理(早有过的想法),以求公正;但没追究过,也没法追究。
      因为,一都是业余的、“志愿者”:二裁判全一家,谁追究谁?三裁判法无明文律条,追究无准绳;四追究起来会牵涉“长官”;五怕丧失裁判队伍凝聚力,难能再度组建。
      话又说回来,有些个别很牛、很霸、很狠地裁判长都不能甄别“漏判、误判、错判”的概念与关系;他只能无原则的“护犊子”,他能会追究谁呀;吃亏、倒霉的只有球队和球员。
我看,暂时还办不到,起码是在地方;国家级赛不知会怎样?
      话,如果长远前展说:一《裁判法》要有明文律条1.2.3…….;二要趋于专业化或半专业化(等同于其他球类);三要有降级、停职(执)、罚金(减酬、补贴)等等罚则;否则,责任的追究也是‘袍子屁股’白定
发表于 2012-7-18 1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舰载f20 发表于 2012-7-18 18:12
错判不在裁判员?那在谁呢?   错判追究制度有许多种选择,另外赔本赚吆喝的买卖一般都是自愿的,本人可以不 ...

裁判员中志愿者多,就拿临沂的这次比赛,志愿者裁判员占50%以上,他们的精神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第一天的比赛前,他们用浴巾一片场地一片场地的吸水,酷暑下他们场地上健步如飞,汗流浃背,这些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这样的裁判员出错了,你怎么去追究,追究什么?扣补贴---没有,不让执裁---正中下怀,每次比赛都会有出错的,这样一次一次的追究处罚,以后还会有志愿者吗?问题的关键是犯错没有关系,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我认为这样才能让门球健康的发展。知错不改是现在门球比赛的流行病,蔓延下去会要命的。另外,全国的大赛是要求中国门协统一调派裁判员、是要用来自一个省的几十位志愿者 、是有选择的调用各个地方的志愿者是值得探讨的。实在要追究也应该追究仲裁和裁判长的责任,他们是门协委派的,不作为就应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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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去追究那些及时纠正错判的人,  发表于 2012-7-19 00:17
发表于 2012-7-18 20: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土人 发表于 2012-7-18 19:29
我说两句,也算是老裁判员了;从三级开始,到现在的一级。退休后,在没有等级裁判员的地方,1999年由 ...

我们讨论如何改进门球比赛,当然要涉及规则和裁判法的修改,但是 常有人出来说,规则不能老改,改规则你说了不算等词,我以为如过讨论都不能展开,即使有一天修改规则的人明智起来,想听一下爱好者的意见也听不到了。所以,我们还是先不管他改不改规则,讨论出一个多数人认可的办法为好。
发表于 2012-7-18 20: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第一 发表于 2012-7-18 19:41
裁判员中志愿者多,就拿临沂的这次比赛,志愿者裁判员占50%以上,他们的精神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第一天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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