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附则一规定:同一号球如果三轮没有通过一门,则失去该场比赛资格。一般在大赛中都采用。据说是因为一门留球过多引起的,失去了观赏性。我对此有不同看法。 门球比赛看什么?看球技,看战术,看裁决,看风纪。人们爱看精采的门球技艺,但绝不能要求杆杆精采,事实上大多数的打球并不十分精采,总不能让连打三杆不精采的球的击球员停打或失去该场比赛资格吧。一门留球可能过多,都是因为战术的需要,这是双方教练在斗智,该留的就得留,该过门的你让他留他也不会留,如果你能看明白为什么留、为什么过门,一定觉得还是精采的。有些情况下是形势所迫,如④号球停球位置不好,易受攻击,⑤号球进场后,⑥号留球。再如,己方球被对方清场或看死,不留球怎么办?难道让它进场送死吗?更何况还有教练让过门却过不了的。难道因球技差或心态不好就要失去比赛资椐? 三轮没有通过一门就失去比赛资格,是不是也太严了,只有严重的妨碍比赛行为才判处取消比赛资格,但三轮没有通过一门的击球员既没有犯规,又没有妨碍比赛,为何要获此重罚?毫无道理。附则用了失去二字,和取消有什么不同吗?应该是主动与被动的区别吧?就像死刑和自杀一样,但你不做这毫无道理的规定,它会死吗?三轮没过一门何罪之有?我以为,附则一的规定是不讲道理的霸王条款,应该废除。 椐说,有一击球员因三杆不过门当场死亡,引起人们重视,提出第四杆及以后过门,但过门后无续击权,这同样没有道理,过了门就要挨打,躲都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