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道安和 于 2025-3-9 16:31 编辑
何谓门球场上的“障碍物”?
最近在本网上见到一篇文章,作者将标题写作“闪击时碰障碍物反弹……”。作者显然是误把“门柱”当成门球场上的障碍物了。哪么什么才是球场的“障碍物”,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地定义和区分门球场上的“障碍物”?
门球场上,规则先用比赛线圈定比赛区(俗称场内),再用限制线来划分限制区(俗称场外)和非比赛区。
限制线外的非比赛区可以设有观众席、记分牌、记录台和挡球墙等设施,还聚集有各种身份的人。这些设施和人都不能称作“障碍物”,只可称之为在比赛场之外的人或物。任何球与他们发生触碰,对于比赛而言都是无关乎比赛的现象。
在限制区内允许出现的人和物包含,已被放置在界外的“界外球”、待进场的球和待进场的球员以及相关的裁判人员。比赛中,因为任何有效移动中的球越过边线与他们触碰之后所发生的移动都是无效移动,所以反弹回界内的球都应该成为出界点处的界外球,被触碰的界外球应放回原位。因而,这时他(它)们是障碍物。当然,违规进入限制区的人或物这时可以称之为障碍物。
在比赛区内允许出现的人和物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依照规则建设的场地固定设施,包括地面、球门和中柱等,以及有效移动后静止时停在场内的球(即界内球);另一类是临场比赛时合规进入场内的人和物,包括击球员和随身携带的球槌以及裁判人员等。至于违规或意外突然进入场内的人或物,也可以归入此类。以上两类物体在有效移动中的球与之发生触碰时,它们的性质和判法是完全不同的。
有效移动的球与地面、球门、中柱相触碰和与界内球相触碰后的移动,仍旧是有效移动。而有效移动的球触碰到击球员身体、随身携带的球槌、裁判员身体或违规意外进入的人和物体后的移动则是无效移动。因而,这时的击球员身体、随身携带的球槌、裁判员身体或违规意外进入的人或物才成为障碍物。
终上所述,门球比赛场上的障碍物是指,在门球比赛中球在有效移动时,触碰到的除了界内球、地面、球门和中柱之外的人或物体。值得重申和强调的是,球门和中柱在比赛中与地面的性质与地位是相同一样的,它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是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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