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赛通则(10)(摘自网络)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第十八条 触球犯规
一、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场上球,为触球犯规。
理解:触球犯规是指除规则允许以外,击球员触及场上球,为触球犯规。还包括:开球时或重新开球时,在开球区用脚和球槌放置自球。
触球犯规还包括下列行为:
1、开球或重新开球时,在开球区用脚或球槌放置自球。
2、球槌掉下触及到场上球。
3、用球槌拖动被撞击的球,或场上球。
4、身上携带物(指与比赛无关的物品)掉下触及场上球。
理解:开球时用脚放置自球;球槌掉下触及场上球,或用球槌拖动被撞球;3.身上携带物(指与比赛无关的物品)掉下触及场上球。
二、触球犯规取消击球权,并作以下处理:
1、触及静止球,被触及球放回原位。
2、触及移动的自球,自球放到界外。
3、触及移动的他球,他球放回触球位置,自球放到界外。
理解:犯规处理:取消击球权,触及静止球,复位。触移动自球,自球放到界外。触移动他球,他球放触球位,自球放到界外。
知识要点:
1、触球犯规定义。
2、犯规处理。
第十九条 违反体育道德行为
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当教练员或队员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时,主裁判员可以酌情采取以下处罚:
理解: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定义: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叫“违体”。
1、对以下行为的处理,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停止犯规方的击球权(若行为发生在闪击过程中,按闪击犯规方式处理),若无法当即处罚时,则停止犯规方下一号队员的击球权。(1)非佩戴教练员标志的人指挥。(2)非击球员进入限制线内。(3)询问经解答后再次追问或指责裁判员。(4)在场边大声喧哗、喝倒彩等。(5)由裁判员认定的其他违规言行。2、可以不给予警告而直接判罚:(1)用言行干扰对方击球员击球。(2)在场地内划沟、砸坑或损坏场地。(3)有意破坏场上局面或擅自移动场内外的球。(4)使用污言秽语嘲讽、漫骂球员和裁判员,或有人身攻击行为。((5)由裁判员认定的其他违规言行。3、可直接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甚至禁赛:(1)无理取闹。(2)无故弃权。(3)打假球、消极比赛。当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时,可根据有利还是无利,有意还是无意的判罚原则进行处罚。
1、警告。
2、取消击球权(含闪击权)。
3、自球放到界外。
4、取消过门、撞中柱的得分。
5、取消教练员或队员的比赛资格。被取消资格队员的球拿到场外,但该球此前所得分有效。
6、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说明:情节严重时,赛事组委会可对球员或球队给予禁赛处罚。
理解:
处罚种类:
1、视情节严重分先警告和直接处罚两种。
2、以队累计、追加处罚。
犯规处罚有:1、警告;2、取消击球权(含闪击权);3、自球放到界外;4、取消过门、撞中柱的得分;5、取消教练员或队员的比赛资格。被取消资格队员的球拿到场外,但该球此前所得分有效;6、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7、情节严重的组委会可对球员、球队给予禁赛处理。
知识要点:1、“违体”定义:2、处罚原则:3、处罚形式。
注:理解部分为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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