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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球为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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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0 16: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老师们探讨:
1号在二门边线撞击3、5号两球,停稳后1号球与3、5球成接触状态,击球员临时移开5号放在二门前。
问题:1、击球员闪3号时将5号碰进了二门,5号不得分。将3号球放在与5号撞击时的位置。2、击球员捡拾5号闪击,5号球碰撞3号后进了二门,5号进门不得分。
这5号两次过门第一次不得分好理解,第二次为何不得分?

发表于 2012-5-20 16: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2、击球员捡拾5号闪击,5号球碰撞3号后进了二门,5号进门不得分。】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由于5号球第一次是无效移动,进二门不应该得分;但5号球第二次的移动是有效移动,5号球过二门应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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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的正确判罚。  发表于 2012-5-20 22:13
发表于 2012-5-20 16: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问:裁判有失误,此时应叫击球员稍等,裁判拿开5球。事实发生后则3号放撞击点,5号过门无效,再闪5号。第二问:3号已是闪过的有效球,闪5号碰3号后过门是有效移动,过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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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发表于 2012-5-21 10:15
发表于 2012-5-20 17: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就是规则上的不足和缺陷,个人理解临时移开球是一个待闪击球,有效移动球碰撞他球,他球为无效移动,自球移动有效。自球既然移动有效,就不能放回与他球的碰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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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例,请教老师详情解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5-20 18:37
发表于 2012-5-20 18: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佐罗 发表于 2012-5-20 17:49
这个问题就是规则上的不足和缺陷,个人理解临时移开球是一个待闪击球,有效移动球碰撞他球,他球为无效移动 ...

     本案为例,请教老师详情解读!
发表于 2012-5-20 21: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①号队员闪⑤球时③球又在⑤球正面,肯定③⑤全过门,过门有效。
 楼主| 发表于 2012-5-21 06: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cuigenwu 发表于 2012-5-20 21:33
①号队员闪⑤球时③球又在⑤球正面,肯定③⑤全过门,过门有效。

谢谢各位老师的交流!
发表于 2012-5-21 0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将3号球放在与5号撞击时的位置。2、击球员捡拾5号闪击,5号球碰撞3号后进了二门,5号进门不得分。3球已经是闪击过的球,应该停那算哪,为何还“放”在……?
发表于 2012-5-21 09: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5-21 12: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5-21 09:20
将3号球放在与5号撞击时的位置。2、击球员捡拾5号闪击,5号球碰撞3号后进了二门,5号进门不得分。3球已经是 ...

军旗老师好!
此题第一步是闪击3号时碰到了临时移开的5号球,(处理是将3号放到与5号碰撞时的位置)。第二步是闪击5号球,5号碰到了3号球后,5号在随后的移动中进了二门不得分。(我的意思是第二步5号不得分不好理解,但5号不得分是专家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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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⑤球不得分;第二次⑤球得分。不知哪个专家的观点说是不得分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5-21 13:16
3球不该再“放”。5球不得分,是那个专家何时说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5-21 12:22
发表于 2012-5-21 12: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相处 发表于 2012-5-21 12:08
军旗老师好!
此题第一步是闪击3号时碰到了临时移开的5号球,(处理是将3号放到与5号碰撞时的位置)。第 ...

3球不该再“放”。5球不得分,是那个专家何时说的?
发表于 2012-5-21 13: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相处 发表于 2012-5-21 12:08
军旗老师好!
此题第一步是闪击3号时碰到了临时移开的5号球,(处理是将3号放到与5号碰撞时的位置)。第 ...

第一次⑤球不得分;第二次⑤球得分。不知哪个专家的观点说是不得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21 14: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5-21 13:16
第一次⑤球不得分;第二次⑤球得分。不知哪个专家的观点说是不得分啊?

军旗、泰虎二位老师好!
门球之苑第四期疑难问题解答(19页)讲到此情况属于无效移动。

点评

  如果能把原文发上来就好了,这样大家会更清楚专家讲述的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5-21 19:36
发表于 2012-5-21 19: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相处 发表于 2012-5-21 14:51
军旗、泰虎二位老师好!
门球之苑第四期疑难问题解答(19页)讲到此情况属于无效移动。

  如果能把原文发上来就好了,这样大家会更清楚专家讲述的道理。

点评

还应该指明是哪个专家解答的。这个问题,以前周正老师解答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应该判定得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5-22 12:47
发表于 2012-5-21 1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彭城云凤 于 2012-5-21 19:59 编辑

第二次五号球过二门不得分,不理解,也许五号球是过了二门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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