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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7 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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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23-2-17 09:11 编辑
简洁、方便是方向、是目标,但有的时候做不到。
门球规则之所以这么多人不满意,问题不在于不简洁,而是很多说不清楚的地方。
比如,有效移动和无效移动,有效移动有定义,无效移动连定义都定义不出来。
而且,合法击球形成的移动就叫有效移动吗?不严谨,怎么个不严谨,问问萤火虫老师就知道了。
再比如“闪击成功”,按照某些人理解,他球离开自球10厘米就叫闪击成功。严重背离大众对现代汉语里有关“成功”的理解。请问,自球离开10厘米,闪击完成了吗?没有!在日常生活中,一件事还没有做完就大喊大叫“成功”了,别人不鄙视你?刚离开10厘米就犯规了,叫不叫闪击失败?
再比如,球队的组成,由领队、教练员、队长、队员组成,教练员、队长的职责都有,领队的职责呢?教练员“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教练员负的了这个责吗?这明明应该是领队的职责呀。
诸如此类,说不清道不明,含糊其辞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太多,可以说不胜枚举。
可惜的是,历次修规,只注重了什么“一摸二炸”,“不封顶”等等玩法上的所谓创新,对于规则条文、语法的合规、严谨等却从来没有人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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