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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 1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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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呼号后处理球”的问题,通过几位球友的交流,非常高兴和感谢!意犹未尽,再明确几点:
第一,界外球进场触球犯规,规则的正确判罚是“自球拿出界外,他球复位”,任何其他判罚和加码判罚都是违规行为,裁判这样做更是知法犯法。
第二,关于呼号,大家都认可的公正呼法是“前后一致,双方一致”,也就是保持一致的节奏。我不反对“先呼号后处理球”,我反对的是前松后紧或为某一杆紧,前后不一致,人为改变节奏,这样就有偏袒一方的嫌疑。如果比赛开始时你就“先呼号后处理球”,后边同样这样做,保持一致的节奏,我赞成。
第三,关于“故意犯规”。什么叫“故意犯规”?比赛场上允许不允许“故意犯规”?如何对待“故意犯规”?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之所以赞成“先呼号后处理球”,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
怎么处理犯规的问题不仅仅是门球的问题,体育比赛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借鉴比较成熟的其他比赛项目,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故意犯规”的。NBA或者篮球比赛最后几分钟,几乎都是“故意犯规”,可以说“故意犯规”就是教练战术布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是如何对待的呢,看过篮球比赛的都知道,打手犯规怎么判就怎么判,阻挡犯规怎么判就怎么判,绝对没有加吗判罚。足球也是一样,面对没有办法正常阻挡的进攻,有时防守方会主动抱住进攻队员,这是典型的“故意犯规”吧,但人家没有“故意犯规”这个概念,人家也是按规则该对方开球就对方开球,该判点球就判点球,绝没有因为是“故意犯规”就超出规则规定加吗判罚。所以,请大家明白一点,犯规也好、“故意犯规”也好,都是比赛的一部分,都是球队在规则范围内为了取胜而采取的战术的一部分,都是比赛队或队员的正当权利,和人品、球风没有任何关系,也和“违体”没有任何关系。
大家可以去认真看看规则有关“违体”的条文,只有那些打架斗殴、胡搅蛮缠或者搅乱场上局面,使比赛中断或者进行不下去的行为,还有就是虽然情节轻微,但不是比赛动作,规则中不可能包含进去的行为,只有这些,才是“违体”的约束对象。规则有明确处罚规定的犯规,就不能用“违体”来处罚,不能随意扩大“违体”、滥用“违体”。
严格来说,过去没有放弃击球规定的时候,主动放弃击球是不是“故意犯规”?而且没有“得利”肯定不会主动放弃对吧?为什么没有人主张加码判罚?
所以,我们门球人自己造的这个“故意犯规”是没有意义的。
第四,再深说一点,能够利用规则而“得利”的,肯定都是认真学习研究规则的球友,那些对规则一知半解的“半瓶子”是没有这个本事的。不能打击大家认真学习规则的积极性。规则有漏洞,想办法去弥补,去修规,而不是在规则之外“找补”,知法犯法。
第五,执裁裁判没有掌握时间的义务。裁判员应该全神贯注于场上比赛,观察队员动作和各球动向,场上比赛还有几分几秒,不应该是裁判关注的问题,他也不应该分心去关注。比赛开始和比赛结束都是由裁判台掌握的,比赛进行到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裁判都应该一如既往的按照规则执裁,而不能前二十分钟一个尺度,后十分钟一个尺度。
第六,比赛谁获胜,不应该是裁判关注的问题。裁判需要的是公平公正执法,球场上发生犯规行为,按照规则判罚就是。对犯规,不要去揣度人家的用意,只要他是利用规则规定的正式动作,而不是非规则规定的动作,就都是允许的、正当的。同样都是“界外球进场触球”,都是一样的动作,二十分钟前是正常犯规,二十分钟后就是故意犯规了?你说“能看出来是故意”,我问你看出来他那一个动作犯规了?是非击球面击球,还是没呼号擅自击球?力度大小有标准吗?利用规则主动犯规是比赛允许的行为(前边有述),说明人家规则学的好。为了胜利人家巧妙利用规则,却被你裁判坏了好事,是不是对人家的不公。难道只有对方获胜,裁判才高兴?
既然发言,就是非常希望和球友们进行交流,更喜欢和高兴看到反驳我的观点。真心希望能看到更深刻的见解,而不是泛泛的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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