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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22-11-3 19:25 编辑
学习 比较 鉴别(之二)
规则的用语和用词都具有一定特定的含义。用词用语不同,必有不同之处。
国际规则与中国规则用词用语不同之处,值得我们认真的去学习和研究。
今天专门学习、比较、鉴别击球员及击球权一节。
这一节内容国际规则与中国规则均设置在相同区域:
即门球竞赛规则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第九条 击球员和击球权
两规则内容:同比、相差还是很大的。
国际规则 一、击球员和击球权:
共设有四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论述。
使得门球人一学,就知道:什么是击球员?什么是击球权?也能够明确理解:击球员与击球权之间进行交换的一些必备条件和知识。
中国规则 一、击球员和击球权:
只设有简短两条内容,且进行了十分笼统、含蓄的表述。
学习中国规则这章内容,原先理解的规则一些内容,完全被颠覆了认知。
为了探索了解:得出以上不同认知的原因。特详细择录 一、击球员和击球权这一节所有内容。
网络版2019国际门球规则 (第21页)由烨鹤网友从日文翻译成中文版
一、击球员和击球权
1、击球员是指被呼号进场的队员。
2、击球员的击球权的开始和结束说明如下。
(1)击球员的开始于被呼号。
(2)下面情况,击球员的击球权的结束。
①击球后,击球员既没有获得续击权,也没有获得闪击权和所有界内球都停止时。
②出现犯规时。
3、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或闪击。
(1)10秒计时从以下情况开始。
①击球员被呼号时。
②当续击权产生时。
③当闪击权发生时。
4、击球权结束后,队员应立即退场。
从这些规定的内容学习中,在实践中我们知道:必须遵循以下一些要点:
1、击球权是一个通称。它包含有击球权、闪击权、和续击权。
门球运动有一特点:击球权、闪击权、和续击权都必须等球停稳了,才能产生。
2、场上击球员击球权没有结束,不可以进行队员间击球权的交换。
也就是说:裁判员不可以进行强制性呼号,进行队员之间的击球权交换。
3、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有结束比赛的权利。
后攻方击球员正在击球、比赛时间到,呼号与时间终了即使同步,也不应该随意改变后攻方击球员完成击球,比赛结束的正常既定程序。
深知击球权:他是击球员从开始获得击球权到击球结束所享有的一切合法权利。
2015中国门球竞赛规则:(第18页)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1、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击球员。
2、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该队员应快速退场。
从以上区区、含糊不清的两点内容。我们看不明白裁判员、和击球员应该到底如何去操作。由此我不仅会产生一些疑惑。
1、裁判员呼号后,队员就是击球员了吗?
(1)击球权即告结束、场上球还在移动,裁判员呼号,击球员能不等球停稳击球吗?
(2)界外球进场、击球权即告结束,裁判员呼号。击球员10秒击球能开始计时吗?
(3)如果裁判员呼号太早,界外球进场移动时间稍长,甚至是超过了10秒时间、球才能停稳。
①如果从裁判员呼号、计时,到球停稳,已经符合判超时犯规的标准。
裁判员会判:超时犯规吗?
②其实等界外球进场、停稳、裁判员再呼号。许多情况下,其实击球员是还有击球时间的。
从击球员有击球时间、到击球员无击球时间。这其中的偏差、与责任,应该又由谁来承担?
2、中国修改的击球权即告结束一词又有什么新意呢?
新意①:暗指、提醒场上胆大的裁判员,场上击球员击球权即告结束,可以不等球停稳、进行呼号、更换击球员了!
场上一般会出现两种不同情况:
一种裁判员:坚持原则。
严格执行击球权结束、进行公正呼号。
另一种裁判员:可以根据需要、在球没有停稳之前、之前、之前,就早早地偏袒一方呼号。
中国将击球权结束一词,修改为击球权即告结束,还含有另一项重大玄机。
新意②:即唆使裁判员利用呼号,去改变比赛结束的正常、应有程序。
要达到改变比赛结束这一目的,玄机作用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改变比赛结束程序的配套措施,即是添加遵循比赛结束,第(3)款内容。
(3)当裁判员呼号与时间终了同步时(自然包含:更早呼号)呼号有效。
说明:球未停稳呼号,即使与时间终了同步时,后攻方击球员在完成击球后,(即:球停稳)比赛就应该结束!岂能允许胡乱呼号有效的行为存在!
中国门球当家人这么修改,你们是怎么想的?
居然能将击球权结束修改成击球权即告结束。
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将闪击权获得,修改为闪击权即告获得。(指:撞击后、自他球都不出界)
这样则可以允许:球未停稳、在不影响闪击的前提下,就可以立即进行闪击。
同理也可以将续击权获得,修改为续击权即告获得。(指:闪击他球不犯规)
这样一来就方便多了。他球只要被闪击出去了、只要不犯规;击球员就不需要等被闪击出去的球停稳,就可以进行下面的活动了。
最后个人观点是:
呼号不能与10秒计时规定相抵触、相脱节。
呼号不能改变: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完成击球,比赛结束应遵循的方式结束比赛。
以上仅是自己通过学习、对比两种门球竞赛规则不同的地方,而产生的一些想法。不一定正确,欢迎批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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