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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专题说
门球运动,裁判员呼号,与击球员的关系十分密切。
门球运动又没有明确:裁判员应该在什么时候呼号?
这在目前门球运动现实中,裁判员存在:
1、球停稳呼号。
2、球未停稳呼号。
孰对孰错?争论不亦乐乎、谁也说服不了谁。专家一时也很难给出一个正确答案。目前大家这能稀里糊涂的执行下去。
球停稳呼号,绝对没有问题。
关键是球未停稳、能够呼号吗?
虽然门球竞赛规则:有击球权即告结束的论述。且又没有直接、明确规定,球移动尚未停稳,不允许呼号的规定。
如果要静止球移动尚未静止时,不可以呼号。也应该拿出有力的理论依据来。
今天我就找到了有力的理论依据。且听我予以说来。
规则一书18页关于击球员是这么规定的。
击球员: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说明:这里大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十分关注与击球员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就立马能够明白裁判员在什么状态下:呼号、才有效。
呼号:自然获得击球权,才会成为击球员。因此可以说:击球员是通过裁判员的呼号行为产生的。
下面请大家关注、并注意讨论裁判员的呼号时间选择问题。
1、球未停稳、裁判员呼号:击球员也应该获得了击球权。
此时场上球未停稳,大家说:击球员能击球吗?
不能。不等球停稳,击球是击球是要犯规的。
这样会出现一种自然的倒推现象。
即①不能击球、说明击球权尚未获得。②尚未获得击球权的原因、是场上移动的球移动尚未停稳。③场上移动的球为什么未能停稳,关键是呼号提前了。
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球未停稳,不能提前呼号。
2、球未停稳、裁判员呼号,击球员获得了击球权。
按照超时的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或闪击。
10秒计时起止于:
(1)裁判员第一次呼号时起,至该号击球时止。
虽然通过裁判员呼号、击球员也获得了击球权。但是场上球移动尚未停稳,击球员10秒击球时间能够开始吗?
大家可以直接了当的说:不能。
因为:场上球移动尚未停稳,即使呼号,是不允许击球,也不允许进行10秒计时开始的。
结论:球未停稳、呼号,击球员什么权利也没有得到。既然行不通,裁判员就不应该进行呼号。
球未停稳、呼号:可以获得击球权,这只是一方队员利益的企图和梦想。
裁判员敢于这么做,是在有意、带有偏向性的帮人、愚人、骗人的花招而已。
重大问题专题说:反对、拒绝、杜绝场上球未停稳时、呼号行为的继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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