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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5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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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21-10-25 19:02 编辑
这是一个老问题,我认为规则没有错不够严细罢了。规则没有说裁判员可以在球停下来之前呼号,球停下来之前就呼号是不对的。
理由如下:
1, 裁判员 只能根据显示裁判,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裁判。
球未停,就判断 不可能撞击,不可能出界是容易造成误判。
法官说,判决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同样裁判要说 以“事实为根据,规则为准绳”。
唯有场上球停下来,那几个“无”才是板上钉钉。才是事实出现,才可以判处。
裁判法说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什么叫及时?,及时就是事件一发生,就立刻。。。球在运动中,发生了什么?,如何及时?
2,击球员,撞击后自球未停拾已停的 他 球,闪击后他球未停击自球,裁判员立判犯规,
为什么裁判员自己可以未停预判?
如果说对比赛进度有好处,为什么击球员不行?
3,球还在滚动中, 击球员要在球停止之后才决定对策的, 球未停 不知道球的停止位置能不能打擦边球,双杆球,总之,新上击球员 不能开始思考对策,但是此时 10秒的计算已经开始,就是 裁判员 剥夺了他的部分击球用时,对新击球员不公平的。
4,
还有人说,裁判员判处要“双方一致,前后一致, 只有”及时“才有可能做到, 提前呼号,一方没有可提前呼号的机会,如何一致?
5,有人说球停前呼号,可以是比赛加快,有好处,我们分析一下有多少好处。
每场球打6轮,呼号就是60次,其中顶多有30次可以球停提前呼号,因为,球的移动距离很短,不可能提前呼号,进一门到二门1,0,2号位,也不可能提前(要等球停才敢判),假定30次可球停之前呼号,每次提前顶多两秒钟, 合起来, 可以争得 1分钟时间,每场比赛增加一分钟,有多大的意义?
参考老帖:
呼号时机论据汇总
关于呼号时机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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