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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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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09: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
花甲子
  近来网上有几个关于建议修改门球规则的帖子,这说明门球人都非常关注这件事,为此决定设立这个汇总帖。现就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出的建议要具体,并说明理由。
  二、最好是在本帖用回帖的方式发出,如果单独发主帖也希望复制粘贴到这里的回帖中。
  三、所有的建议将被收集到本主帖里,一一列出。
  四、此建议仅供专家讨论修改规则时参考,如能被采用那将是我们门球网人的荣幸。
  本网将有价值的帖子及意见较集中的修改建议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作参考。
收集区
1、从零开始进一门碰门前门后球,撞击有效,移动有效,但闪击成功后,不算双杆。理由是:此规定原规定简单多了;裁判员更省时省事了;争议少了。
2、中山明:提议,一门前与一门后的球不必要临时移开。理由一,任何比赛都是想方设法用技术和战术阻挡或限制对方进攻的。二,发球区有二米长,不存在有防碍过门的情况。三,你要把球打到一门前或一门后,能够阻止对方过一门几乎不可能,而且这样打法不一定对自己有利。

3、军旗:建议:将“修改规则”改为“创建规则”。理由:一、我国无权修改国际规则。二、我国之所以有自己的门球规则,是老一辈门球人想“参照”国际规则创建一部中国自己的规则,而不是去修改人家国际规则。三、国际规则是战争游戏,要把它改造成体育项目,特别是适应我国门球发展需要的体育项目,就必须脱离国际规则的羁绊。四、当然,要给国际规则以正当的地位,一字不易,照原样复印下发。即我国执行双规制。
4、花甲子:建议:1,制定第一部中式门球竞赛规则。理由:我国门球场地都是草坪或沙土场地,十分平整,与国际门联的天然草大相径庭,推出中式门球条件基本成熟。2,严禁将自球和它球闪出界外,否则犯规,取消续击权,闪出的界外球就地压线。理由是保证场内十个球全在,人人都能获得击球权。3,取消限双规定,理由可以充分发挥每个球员的积极性。
5、中山明:建议:场内球应以停稳时的状况为依据来宣判。理由是,球通过一门或二门、三门时,常有过了门线或在门线倒退回来的情况,在这一眨眼间,究竟是过了门线倒退回来还是没有过门线倒退回来,经常会出现争拗问题,因此,场内球以停稳时宣判为好,对双方都是一样公平,可减少争拗,裁判员亦好做好判的。
6、泰虎:提议:一门的门前球与门后球的界定与二门、三门相同,即,以球门线区分界定。理由:这样更改,裁判员没有复位的操作;保留现行规则的门前球允许申请移开。
7、从零开始:
议:1,闪击成功后,他球未停稳,可以续击自球。理由是他球未停稳并不影响续击自球,击球员也未得任何好处,如此可加快比赛节奏。2,闪击时自球脱离踩球脚,形成的局面有效,停止续击权,自球不放界外。理由是好执裁,减少争执,减少裁判员工作量。3,多头指挥不算违体犯规。理由是没有干扰对方,性质不严重。4,击球员身上掉物触及球不犯规。理由是更人性化,一未获利,二没损人。减少犯规,比赛更流畅。
8、春风拂柳:建议:1、闪击只要两球分离就算完成,取消十厘米内犯规。理由:规定闪击距离本来就是多此一举。没有实际意义。闪击后只要它球离开脚,自球不脱离控制,就应该视为闪击成功。2、双杆球必须自它球或者门它球。理由是:为了保留双杆球的观赏魅力。3、闪击球出界,停杆。理由是:闪击会给对方造成不可逆伤害,使比赛场面一面倒,降低比赛观赏性。
9、军旗:建议:1、增加击球犯规条款:“击打自球,自球在移动中,直接或间接使对方球出界。处罚,没有续击权,自球和本方球移动有效,出界的对方球,放回界内(出界处压外投影)”。增加闪击犯规:“闪击时,造成对方球直接或间接出界。处罚,取消续击权,自球原地不动,出界的对方球放回界内(出界处压外投影,被移动的本方球,移动有效)”。增加理由:这是设计理念的改变,是给规则“换芯”,是对日本规则颠覆性改变,没有这样的“核心部件安装”、使用,没有这样的改变,不可能对世界各国(包括日本)产生震撼力,规则就谈不上是“国产”,那些细枝末节,无论改变多少处,规则仍然是“人家”的。尤其它的效果明显、突出:堵死了大量界外球产生之源,界外球过多造成的诸多顽疾不治而愈,如留球过多、半路投降、一边倒、战术深奥难懂、纠纷多、技术不能完全主导胜负、战术和偶然性对胜负占比过大、观赏性差等。2、比赛结束方式。执行轮次制或分时制。每场打几个轮次或每场每方用时多少,在竞赛规程中规定(参照国际规则的每场30分钟,大致在3—4轮,或每队14分钟为宜)。修改理由:提高裁判员判罚的准确性、权威性,杜绝或大量减少“黑哨”,没有了那些猴皮筋式的弹性条款,裁判员很难再主观随意判罚,从而保障比赛结果的公正性。3、撞击的规定,照搬我国《1999规则》的规定。即:“正当击球后,自球在移动中触及他球为撞击。运动后的自球停止时,与他球接触为撞击;击球前自球与他球接触,击打自球,他球必须产生动感方为撞击”。修改理由:便于执裁,减少黑哨,保障判罚公正。4、闪击。摒弃现规则中的所有概念、允许事项,和闪击阶段所有犯规自球放界外的过重处罚。参照我国《1999规则》的编排体例,设置若干必须的犯规条款,逐条明确处理办法(缩小犯规范围,减少犯规数量,给击球员更多的处理球的权限)。不犯规的就是允许的,不犯规就是成功的。修改理由:这样好记、好理解。5、将 “不停稳”就捡球、续击的犯规,后置到捡球、续击后出现撞击、得分、出界等需要裁判员宣判的情况时,不出现就不犯规。修改理由:节省时间,赛场活跃,减少黑哨,提高判罚权威性(有“现场”供检验)。6、球撞柱得1分,撞柱后有一次(限制性)续击权,只能用于接应、站位,过门无效,撞击他球犯规。再次进一门,同二三门一样。修改理由:给“得分不封顶”发绿卡,让它融入比赛流程,降低撞柱球的威力,提高技术在得分中的作用。7、请求临时移开球的规定可保留,但用时不再为裁判员用时。修改理由:遏制借申请移开延时获不当利益,谁击球使用谁的时间,天经地义。8、大型比赛引进科技元素,放开“询问”的限制,把判罚放在“队员、观众监督者的目光下”。修改理由:有错必究,方显公平公正。
10、健康快乐门球:我的建议:不限制多人指挥理由:和国际规则一致 ;限制“多人指挥”无法界定和操作 ;在十秒内本队人员商量有利于战术的提高 ;发扬集体智慧 有利于本队团结。
11、硒都门球:七条建议
     一,1.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25米,宽20米,分为比赛区(通称赛场)、限制区、活动区,地面平整。
(1)比赛区长20米,宽15米,(±5厘米)由比赛线的外沿界定。
(2)限制区为比赛区外侧0.5—1米范围的区域,由限制线的外沿界定。
(3)活动区为限制区外侧1.5—2米范围的区域,由限制线的外沿界定。
     理由: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场地很不标准,必须规范标准的比赛场地,特别是活动区非常重要。
     二,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有胸前、背后号码的标识,号码不得小于10厘米×10厘米,颜色、字体不限。
     理由:增加背后号码的标识,便于识别。
     三,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1.被呼号的队员称为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
2.击球员击球后,等待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或犯规时,该队员应快速退场。
    理由:原规定的击球权什么时候结束、击球员的击球次数模糊。修改后,明确击球权只有一次,未获得续击权即不是击球员了,立即退场。
     四,删除第十一条第二款“5.未能进入场内的界外球的移动”。
     理由:“未能进入场内的界外球的移动”应该是有效移动,但因未进入场内由裁判员放到新停位置的边线10厘米处 。
     五,1、在第十六条“二、闪击过程的2.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中”加上:“(8)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2、删除第十六条的“一、2.闪击成功后,所产生的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3、删除第十六条的“三、闪击成功”款全部内容。4、将第十六条“四、闪击犯规1.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中的“(6)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改为“(6)被闪击的他球未离开踩球的脚(闪击未完成)”。5、将第十七条“闪击犯规”1说明中的“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 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时,则闪击成功。但如果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删除,如真遇到此情况,击不击自球由教练员或击球员自行处理。
     理由:其实,“闪击成功”就是规范一个10厘米,引出很多人为的复杂情景,纯属自找麻烦。删除“闪击成功(10厘米)”后,只要闪击完成(闪击过程结束),既不影响闪击技术的发挥,又可以减少很多无意义的争议,还可以减轻裁判员的负担。
     六,凡未过门(除一门)压球门线的球,不管从哪里来,以后经有效移动过门,一律过门得分。
     理由:压球门线的球,有来自赛场门前、门后的,有来自界外门前、门后的,有来自裁判员、击球员放的,情景复杂,裁判员也难记。加之此现象并不多见,完全可以参照开球、界外球进场等压线即为有效的规定,压球门线即为“门前球”。
     七,第九章   附 则
      增加第四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增加第五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中国门球协会。
      理由:《门球竞赛规则》属体育运动的法律文书,《附则》理属规则的主要内容,单独设一章很有必要,符合文书格式要求。


点评

门球的打法和规则,必须大胆创新改造,而不是继续修修补补。  发表于 2021-4-21 10:12
设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很好!  发表于 2021-2-19 05:38
设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很好!  发表于 2021-2-19 04:34
支持  发表于 2021-2-18 20:23
这个办法很好!认同点赞!  发表于 2021-2-18 13:56
期待有更多的建议被收到,也期望更多的球友、网友关注此事。  发表于 2021-2-18 13:37
设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很好!  发表于 2021-2-18 12:42
这个办法好得很!  发表于 2021-2-18 09:34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0 金钱 +10 票数 +2 收起 理由
三门门球 + 10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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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22: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管是什么样的规则,如何修改,都要秉从利于执行规则的执行,尊重运动本身的特点和人群,利于相关运动的发展,简便易于操作,便于裁判和参加运动的人理解和执行。这样才便于大家接受。我个人的看法,还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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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9: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要简化战术,只需调整“定位”。现在的战术,是敌我关系定位形成的,深似大海,无边无际,海沟暗礁,深浅难料。要向简单调整,还有两个档次的空间。除了第一档敌我关系的定位,还可用第二档,定位为“对抗”关系。可以任意打对方球,但不准将对方球“打死”,即对方球“不出界”。规则必须明确规定,在击球过程中,不论击球还是闪击,直接还是间接,一旦造成对方球出界,即为犯规。1、要求规则的变化:在击球和闪击的犯规条款中,各增加一条“对方球出界”犯规的规定。处罚,停杆,自球不作处理,出界的对方球放回出界处压线,为界内球。2、战术的新变化:战术由大海变成小河沟,变窄变浅,简化了很多。不必再担心被消灭,也不必想方设法去消灭对方,只是围绕本方多得分,让对方少得分,进行安排即可。虽然没了“生死之忧”,但双方的相互影响还是很大的,必须想办法给对方制造得分的麻烦,和防止对方制造麻烦。所以,战术的作用还是很重要的。第一档的战术套路和结组方式等,大部分仍然可用,要全面掌握战术,难度还是不小的。根据我县几年间,20多人参与,2000场以上,按这样规定“玩球”的实践,和六次有一定规模的实验性比赛的体会,原来有一定战术素养的教练,需两周、新人需半年时间就能熟练掌握,磨合的时间再长些,队员中若无智商太差者,甚至可以不设专职教练。起码不会再出现打几年、几十年球的“战术门外汉”了。战术运用的共识率提高,因战术意见不一引起的纠纷,大大减少。
第三档是,“定位”为“路人”关系。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你不碰我,我不打你;你得分,我得分,大家都得分。1、要求规则的变化;规定只允许打本方球,不得打对方球。规则增加,“自球移动中,触及或移动了对方球犯规”的条款。处罚,停杆,自球移动有效,对方球恢复原位。如闪击本方球,间接移动对方球,不犯规,对方球移动有效,不复位(其中对方球出界的,出界球放回出界处压线,为界内球)。2、战术的新变化:战术由“河沟变成一桶水”了,更加浅显,一眼就能看透。人人懂,人人会,门球不再需要设专职“指挥”。因为双方相互影响的机会就太少了,对方球不能打,更不能打死,不存在“发配”何处的问题。战术与对方有关的,只有阻挡、封堵、强迫对方“送分”等。本方的各球之间,也只有简单的结组、派送、站位、接应、搭桥、制角等。估计新人三天也能学会。这种玩法,我们仅试验过几次,还都是人数少的时候,非正规的,体会不是很深。初步觉得,虽然它比单项技术比赛只是稍微复杂了些,但也挺有意思。尤其作为新人的“入门”阶段的教材、作为高龄老人无比赛任务只是玩玩的方案更合适,新人绝不会被战术吓跑,高龄老人没有了思想压力,也不再显得那么“不中用”,而被人讨厌。这种最低档次的玩法,不必再听别人的指令,也不会再主动“轮空”(放弃)。起码纠纷少,玩着更舒心,还非常有利于技术的提高,特别是远技术,因为不必再担心“不成功,定成仁”,会整天应用。假以时日,教练对球员、球员对自己远技术的水平,就会有客观准确的评估,进一冲二、撞击8米他球,成功率到底稳定在什么水平,会自然成竹在胸,于应对正式比赛极为有利。
愚以为,面对门球规则并不成熟,战术复杂难懂的现实,门球应该有多种玩法,高层不必把其他玩法当成蔑视规则的“另类”,而应该给其他玩法以“合法”身份。现在不论技术高低、年龄大小,成年累月,一律用国际规则玩球,弊病很多,不再累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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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9: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规则革的方向就是“去战争化”中国规则,在去(侵略)战争化、向体育靠拢方面,有所动作,即得分不封顶和评分决胜(取消柱分高于三门分,三门分高于二门分)但方向正确步子小,“时间三方共用”和“任意处置对方球两个重要方面,至今尚未涉及。如果按体育竞赛规律进行改革,相信终有一天,中国门球规则会当上“引领世界门球前进火车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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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09: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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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什么?是楼主的还是楼上的?  发表于 2021-2-19 08:02
本网设汇总栏十分好!第1条本人赞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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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09: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时,自球在脚下的无效移动,自球如果出界或触及他球,好多门球人,有不同的解答,建议。统一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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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标准就是对现在的门球规则,你有什么修改意见?其理由是什么?  发表于 2021-2-18 13:35
最好你先提出个判定标准。  发表于 2021-2-1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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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2: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1-2-18 12:39 编辑

    本网设汇总栏收集区十分好!第1条本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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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设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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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很好!认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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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18 14: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设立本帖的初衷就是把我们门球人的所思所想体现在未来新修订的规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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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5: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设此栏目设的很好,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进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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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5: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很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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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8: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议,一门前与一门后的球不必要临时移开。理由一,任何比赛都是想方设法用技术和战术阻挡或限制对方进攻的。二,发球区有二米长,不存在有防碍过门的情况。三,你要把球打到一门前或一门后,能够阻止对方过一门几乎不可能,而且这样打法不一定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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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集到首页。  发表于 2021-2-19 12:24
15 规则规定一门后超过7.5厘米的球是不允许移开的。这就有了堵门战术。  发表于 2021-2-19 08:34
支持  发表于 2021-2-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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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8: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设为修订门球规则提建议的汇总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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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9: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漫谈计时方法及比赛结束方式的改革
中国门球运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场地、技术、比赛方式、赛事规模等诸多方面,已经超越了包括创始国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早就具备了做为世界门球发展的引擎和标杆条件。然而我们没有做到,或者说我们没有做,没有想做。其主要表现是,规则改革方向不明,力度不够,过多考虑了极少数人参与的境外比赛的“接轨”,忽视了国内大众的需求,致使规则滞后,不能适应我国门球运动发展的需要。
一、改革的迫切性。
1、在“时间三方共用”制度下,不可能实现准确、公平、公正的判罚。
现行的门球(国际)规则,比赛的结束方式,是计时制(30分钟)、轮次制(双方轮次均等)、计分制(满25分)都包括了, 用体育竞赛规则的标准衡量,是典型的大杂烩,不伦不类。计时制似乎是主体,但它并不“说了算”,规定30分钟一场,实践中几乎没有一场恰好是30分钟“时间到”停杆的。更滑稽可笑的是,这30分钟是“大锅饭”,归三方(双方、裁判员)共有、共用。为使用“公平公正”,规则的制定者,设计了三把大小不同、可大可小的“盛饭勺子”与其配套。这三把勺子都归裁判员使用,其中的两把(要及时呼号、尽量减少裁判用时)是给自己“盛饭用的”;另一把(必须10秒完成击球)是给击球员使用的。我认为,这是现行门球竞赛规则中最拙劣、极不科学的设计(当然它肯定是体育项目中独一无二的)。它不仅文化内涵反动(资源,包括国土,应该让优质民族多占、多用,劣质民族少占)且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它是一项根本不可能执行得好的制度。
2、“严格10秒”已成历史,设专职计时员,既使解决了10秒判罚问题,但不能解决裁判员用时多少、呼号快慢直接影响胜负问题。
可能有迷信10秒制度者会说,怎么就不可能执行得好?门球刚引进时,不是执行得很好吗,实在不行,设专职10秒计时员不就不会有争议了吗?的确如此,90年代初之前,默记10秒的确执行得很好,现在为啥不行了?原因有二,一是中国门球人已经“长大成人”,”董事“了,不再是个三岁的孩子,一切要任人摆布了;第二个原因是门球运动自身发展阶段不同了。现行规则本来就是模拟战争的“游戏方法”,设计者的原意是供孩子们”玩儿“的,九十年代前,中国人也是玩儿门球的,所以,很配套,很适应。2005年后,中国门球向竞技方向发展的趋势明显,速度很快,动辄几万元奖金的赛事不断。当竞赛代替了“玩儿”之后,裁判员准确、公开、公正的判罚,必须是丁是丁卯是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那是必须做到的。对那些使用主观随意、似有似无、猴皮筋式的规定做出的判罚,容忍度越来越低了,于是赛场“事故”频发。我的结论是,我国门球运动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但没有与之配套的规则。脚长大了鞋子没变,七寸的脚穿五寸的鞋,哪能不出问题。可悲的是,每每出现此类事故,总是埋怨当事人的素质不高,或相关人员执行不力,很少有人尤其是高层,对制度本身提出质疑。
至于设专职10秒计时员,能否实现正常操作(每场要按表120次以上,加上回表会更多)、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笔者没有实践,不敢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使这一措施彻底解决了10秒判罚问题,被其掩盖的裁判员用时、呼号时机等问题必然显现,取代10秒判罚成为赛场纠纷的主要渊源。道理很简单,规则规定的裁判员用时、呼号时机,没有也不可能有量化标准,裁判员随心所欲,就是一本“良心账”。而裁判员用时多一秒少一秒,呼号早一秒迟一秒,会直接影响胜负,因为差的这一秒,实则是一个(或两个)“击次”,是足够打多杆球的几分钟!眼看到手的胜利,因裁判员这故意的(当事者认为)一秒,而拱手送给对方,谁能接受?
“时间三方共用”的规定,表面看,是给了裁判员“超大”的权利,实则是让他们不堪负重。加之标准含糊,执裁手段落后,做出的判罚是否准确,连自己都没有信心,没有“准确”,又何谈“公正”?没有公正,其权威性遭质疑则是必然的。所以,裁判员经常处于“受夹板气”的境地。这样规定的不合理性,极为明显,早就该改。可我们却坚持了几十年!忍耐了几十年!现在不能再留恋了,中国门球人应有文化自信心,要有创新的勇气,抛弃“洋规“,取而代之以轮次制或分时制,中国门球只能会更好,绝不会“引起混乱”的。
二、分时制是竞技型比赛的标配
我县的规则改革试验,已经进行了五年,经两位主管县长批示后继续进行试验,也有两年多了。试验的改革内容,一个是为减少界外球而设计的“将对方球打出界外为犯规”,另一个就是为解决时间三方共用带来的问题而设计的“分时制”了。2013年以来,我们执行分时制(同时执行致对方球出界为犯规的规定)已经进行过四次小规模的比赛。现将分时制的相关情况做一简介,请批评指正。
1、设计理念。门球的特点是单方活动,凡单方活动又计时的体育项目,没有共用时间的,这可以算作规律。而门球规则的设计者,却违背规律设计成共用,就引发了10秒判罚问题、裁判员用时问题、延时战术问题、用卑劣手段窃取、占有对方用时等诸多问题而无有效解决办法。分时制就是利用在本方应有的时间,用娴熟的技术合理的战术,提高时间的使用效率,而不是想方设法去抢夺对方的、裁判员的时间,为己所用。
2、设备.两块大个计时钟,高悬于明显处,全场能看清,遥控开关。我们自己购买零部件制作的,两块花不到200元。如厂家量产,肯定还要便宜得多,质量会好得多。
3、设专职计时员,也可由主裁或副裁、记录员兼任。
4、根据每场总用时,(在规程中规定)确定每方用时和裁判用时。以30分钟一场为例,可确定每队用时14分,2分为裁判员用时。
5、时间使用、记录与转换。击球员被呼号进入场内,即开该方表,开始记录该方用时,(如宣布放弃,就不开表)该击球员在场上活动期间,包括击球、申请裁判员临时移开、队长教练询问等用时,都记录为该方用时,(裁判员处理球期间,不得要求击球员“稍等”)。直到最后一次击球造成的场上移动的球停稳,且击球员退到场外,停表,终止该方用时。如此反复交替,直至一方时间用完,宣布X方时间到。裁判员呼号、处理球用时 为裁判员用时(不做记录),裁判员用时期间,双方的表都是停止状态,用时多少,与双方均无关系。
一方时间用完,立即停杆退场(之前已经击出的球移动有效)。之后,再次轮及该方上场,则只有一次击球权,且限8秒内完成击球,没有闪击权和得分权,但被对方球移动或移动对方球进门、撞拄,得分均有效。待到另一方时间到,则立即宣布比赛结束。
允许时间用完一方继续击球的意义,是可以干扰对方得分、用设障堵截等手段,增加对方用时、强迫对方送分等,比彻底停打让另一方单独打,要有意思些。限8秒击球、不给闪击权,是为防止全场总用时超太多。
6、分时制的优越性。轮次制我们玩过一年多时间,上千场吧,也进行过几次比赛。它的优点是公平、简便、无计时麻烦。致命弱点是节奏太慢,观赏性差,每场总用时也难以控制。用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赛或平时玩球,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但不适合年轻人参与的大型比赛。分时制的优越性是公平公正公开,时间如何使用,自己说了算;时间利用率高,再无浪费,双方都惜时如金;战术设计要考虑时间,技术不仅要高超,更要熟练,必须做到用时少效益大;满场“鸭子飞”,慢慢腾腾,松松散散,不见踪影;延时战术寿终正寝,利用并不需要的要求临时移开球、队长、教练故意“装糊涂的询问”等奸诈手段,窃取对方时间的丑行彻底绝迹;观赏性大大提高。
三、分时制的合理性。《门球之苑》2012年第10期发表了《累计计时初探》一文,文章的核心观点,就是施行“分时制”。当时,有的朋友质疑这一方法,认为这样的规定,对优势方不公平,变相剥夺了优势方多打球的权利。表面看,这种观点似乎有道理。其实,这是用现在的规则作为标准进行评判得出的结论。而现在的规定本身就是不公正的,这一结论也必然是错误的。门球的特点是单方在场上活动,它不同于兰、排、足球等球类。时间作为比赛的重要资源,本该双方平均占有,各自在比赛中,利用有限的时间资源,使用娴熟的技术和省时高效的战术,来赢得比赛,而不是想方设法去掠夺对方的资源为己所用或将其“糟蹋”。裁判员作为赛场的法官,就更不能有利用权力来增加或减少某一方资源的可能。这才是站在规则设计的高度,应有的评判标准。现行规则的设计者,所以将时间这一重要资源故意“放到一块儿”,以实现强者多占,弱者少占,肯定有让其承载某种文化意识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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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9: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我国试行“三种规则并行”制
(一)我国多次修规的结果,国内外都有怨言,对国际规则又跟又改,以往和国际规则若即若离的做法,似乎应该认真审视一下了。我国修规的初衷,是“参照日本规则,创建一部自己的规则”。初衷是好的,但多次“创建”的实践,有直路、有弯路、也有回头路。至今也没有达到“创建一部新规则”目的。严格地说,我国十几个版本的门球规则,虽然都标明中国“XX”编审,实际是“稍有改动的”日本规则,其中2004规则正文,还是一字不易的翻译的日本规则,也同样标明中国“XX编审”。这种既想和国际接轨、又想改变国际规则,以适应中国需要的做法,结果是多方面不满意。首先,是日本人不满意,因为我国2011的规则的“得分不封顶”、2015规则的“平分即点球决胜”,多少“伤”到了日本规则的“皮肉”。日本人对此不满意,有何证据?有的。请看2011规则后,2015规则前,远藤容宏的修规三原则,第一原则就是,“门球作为一项公平的体育竞技项目,其所应遵守的规定必须得到维护,使规则不偏袒任何一方”。这几句看似蹩脚的话,其重点很明显,就是“现在的规则是公平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其规定,必须得到维护,不能改”,谁没维护?哪里改了?明显是指我国2011规则的“的得分不封顶”!原来,日本人允许规则变更是有选择的。给临近死亡的规定打强心剂的(如判超时犯规前,必先报8秒、9秒10秒提示,实质是变相的宽松10秒,以减少判超时犯规引起的纠纷,来延缓10秒制的灭亡)、给“丑婆子”涂脂抹粉掩盖缺点的(如各种“复活”界外球的改革,就是为减少界外球过多造成负面),日本人不仅允许,还特别欢迎,因为这样不仅掩盖了国际规则的部分问题,还提高了(国际)日本规则在中国民众中的地位(多数中国门球人以为规则都是中国人制定的);但中国的修改,若伤到日本规则的“皮肉、筋骨、触及灵魂”,是绝对不行的。那就是 “应遵守的规定没有得到维护”。二是,我国喜爱国际规则的群体、国际规则即得利益的群体不满意。他们愿意使用“原装”、完整的国际规则,他们埋怨我国作为世界门联成员国,“没有给国际规则应有的地位”,质疑“一国擅自修改国际规则的合法性”(确实值得考虑)。三是,我国不喜欢国际规则的群体,技术高参加大赛多的群体,他们要求比赛结果公平公正,埋怨“让多数不出国比赛的人,迁就少数人,跟着使用变相的国际规则”。所谓国际规则,的确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那些猴皮筋式的弹性判罚,难保裁判员判罚精准无误,被双方认可,不能适应我国门球向竞技型发展的需要。国际规则是战争游戏,是供“玩儿”的,用于动辄奖金上万的比赛,肯定不适应。四是,我国门球人中,对规则的“适应”派,人数也不少,他们完全从个人需要出发,认为不论什么样规则,稳定就好,别总改,“刚熟悉了,又变”,这是这个群体,对规则改革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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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适应我国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建议实行“三规”并行制。研究发现,红白球关系定位,是制定规则的根本,是“灵魂”,即设计理念。不同的关系定位,决定规则的繁简。以往我们多次修规都提“简化规则”的目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8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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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9: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21-2-18 19:07
建议我国试行“三种规则并行”制(一)我国多次修规的结果,国内外都有怨言,对国际规则又跟又改,以往和国 ...

(二)为适应我国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建议实行“三规”并行制。研究发现,红白球关系定位,是制定规则的根本,是“灵魂”,即设计理念。不同的关系定位,决定规则的繁简。以往我们多次修规都提“简化规则”的目标,但因没有触及这个根本,所以,总也没有达到“简化”的目的。这里,必须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规则简化的核心,是战术的简化。民众看不懂不愿参与、多数门球人学不会的,主要是复杂的战术,而不是犯规条款多,规则文本的文字多。红、白球之间的关系定位共有三种,即敌我关系、对抗关系和路人关系。(1)、敌我关系定位,必须是打对方球,打后可任意处置。 一场比赛5/6的时间,必须用于“控势”,而不能是得分。“国际”(日本)规则,就是这一关系定位产生的。这种敌我关系定位,在各种版本的规则文本中,都找不到明文规定,是靠“潜规则”执行的。(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也是有的人至今不承认门球是战争游戏的直接原因)(2)、对抗关系的定位,也允许打对方球,但必须明文规定不得“打死”,即打后不准使对方球出界,击球(包括闪击)时,不论直接间接,只要造成对方球出界,则判犯规,取消击球权,出界的对方球放回出界处压线,为界内球(出界前的移动有效,出界后才犯规,符合犯规造成的移动为无效移动的规定)。(3)、路人关系定位。必须明文规定,不允许打对方球,击球(不包括闪击)时,造成对方球“移动”即为犯规,被移动的对方球复位,取消击球权。闪击时对方球移动(不出界)移动有效,不犯规,如对方球出界则犯规,取消续击权,出界球的对方球,放回出界处压线,为界内球。三种定位,产生三种规则,三种繁简差别极大的战术。敌我关系的,最复杂,就像汪洋大海,表面是狂风巨浪,底下是深沟暗礁,高深莫测,稍有不慎,就会葬身海底;对抗关系的,就像一条小河沟,清澈透底,一跳即可过去,不慎也会湿鞋;路人关系的更简单,就像一杯清水,端起来喝,一般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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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白球关系定位”我不明白,红白球是比赛双方,这就是定位,还有什么定位? 通常都把比赛必比为“战争”,胜方“擒住”、“打死”对方,败方 “俯首称臣”。 所有游戏独有此说法,比喻而已, 哪有真的? 门球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9 08:32
[/td][/tr] [/table] 版主积分30264IP帖子 [/td][/tr] [/table] [/td][/tr] [/table]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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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1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21-2-18 19:09
(二)为适应我国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建议实行“三规”并行制。研究发现,红白球关系定位,是制定规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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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规并行制的实施办法。将国际规则一字不易照译发行,(可用2004规则代替);另外,选用对抗关系定位,创建一部我国自己的门球比赛规则。再使用路人关系定位,创建一部,主要供新队员和高龄老人使用的、更简易的训练用规则(当然也可用于比赛,可写入附则)。三部规则,任由单位、个人、赛事主办、承办单位,随意选用。只要我们的规则,比国际规则好,就不必担心国产规则的地位和民众接受程度。要有自信心,国际规则,使用时间长了,很多人习惯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面,也要看到,它的缺点明显,不利于发展,更不能适应正规比赛的需要(很难保障比赛结果公正)大多数人早就厌烦了,迫切要求改革。当然,我们的规则能不能胜过国际规则,还要看它与国际规则的融和性、对国内全民健身和“竞技趋势”的适应性、简单易懂的亲民性如何。
(四)创建我国竞赛规则,必须大胆脱离国际规则的条条框框,不怕有对国际规则颠覆性的改革,我们这是“创建”,不再是对国际规则的改动。1、和国际规则相融性。必须达到平时在国内使用国产规则的队,有出境比赛任务时,经短期(三两天)训练,使用国际规则参赛,不仅能适应,还要比始终使用国际规则的同等队,有技术上的优势,因为我们的规则,为技术的提高释放了无限空间。国产规则必须在场地设施(不含锤头形状)、运转机制、包括双杆在内的细微之处,凡是与击球员有直接关系的条文、规定,除有明显问题的外,一律按国际规则复制,和国际规则保持一致。即做到“改大放小”,改“三观”,不改“五官”。
2、要和国际规则有明显区别,我国规则的问世,一定要有惊艳世界的震撼性,给人以拨云见日、眼前一亮的清新感,才能引起全世界的重视。
3、为适应我国门球运动向竞技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在裁判公平、公正、公开方面,有重大突破,尽量减少或杜绝主观随意、大概其的“弹性判罚”,用判罚的准确性、透明性,来提高判罚的权威性。彻底解决裁判员“两头不是人”、裁判员难当的问题。
建议我国新规则,必须彻底摒弃战争理念。除坚持执行得分不封顶(可规定撞柱得1分,有一次限制性续击权,便于电化遥控记分牌的设计、使用。)和同分点球决胜外,重点改变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换档,摒弃敌我关系档,改用对抗关系挡。二是不再沿用“时间三方共用”制度和现在比赛“多头”结束方式,改用分时制或(和)轮次制(分时制不适合高龄老人)。另外,创造条件,让大型比赛,引入更多的科技元素,如记分牌、计时器电化遥控,放大,高悬,全场可见,影像技术的应用等。
这样,我国的规则和国际规则相比,会有明显优势。(1)胜负占比:技术的地位大大提高,战术、幸运的作用明显降低,技术主导胜负的愿望得以实现;(2)击球员作用进一步强化,教练员的作用退居第二,比赛不再是两个教练到较量;(3)裁判员的弹性判罚大大减少,判罚精准,公平公正,裁判员的威望真正提高;(4)战术、规则大幅度简化,利于民众的参与,门球运动成为名副其实的大众健身项目;(5)用国际规则比赛,出现的诸多问题,如留球过多,不主动进攻,消极比赛,观赏性差,政策性一边倒,半路投降,赛场纠纷频发等顽疾,不治而愈。(6)场地资源利用率提高。因为出界球数量极少且不会远离比赛线,挡球墙“作废”,场地用地总面积缩小,降低场地建设成本;(7)大型比赛和个人练球,设临时借(代)用场地更简便,足球场、学校操场、其他较为平整宽阔的地方,都可拉条线就打球,可弥补场地不足、拥挤问题;(8)因失误损失变小,大大减轻了击球员的心理压力;(9)为远撞、远进门和闪带技术(只闪带球移位,不出界)释放了无限空间,也提出更高要求,加之有效进攻的机会增加,“精彩之杆”和“拉锯战”频现,观赏性提高;(10)裁判员的工作量减少,不必再满场追球、捡球,裁判员摆放、临时移开界外球的工作也减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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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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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3 19:14: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20-10-23 19: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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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简化战术,只需调整“定位”。现在的战术,是敌我关系定位形成的,深似大海,无边无际,海沟暗礁,深浅难料。要向简单调整,还有两个档次的空间。除了第一档敌我关系的定位,还可用第二档,定位为“对抗”关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8 19:17
论战术的简化 提要:门球让民众看不懂的,是深奥的战术;战术深奥难懂源自规则的设计理念;调整战术繁简的密码是红白球关系的定位。各种版本的门球规则中,从来没有过任何一句话、一个词,是描述或规范战术的,表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2-1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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