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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8 1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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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老师说的意思是:“规则规定的这个程序就是必须留下一个接触的球首先闪击,否则犯规”!
我提问:为什么必须要留下一个接触的球啊?
提的问题很好,有商讨必要。不过,砖家的解释好像“金科玉律”,我们的裁判员就是按照专家的解释执行的。
另,撞柱球重新过一门,球置发球区左侧端线上。边线、端线宽1-5厘米,按规则球放端线上即可。专家解释球须放置在端线左边线(压外沿)。
有一句老话: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否则,判罚没商量。
什么叫专家,这就是专家的权威。
我们商讨这些问题,正确的意见,希望中门协专家们修订新规时但愿能够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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